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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律師關注組創辦人張耀良:若沉默或退讓,就見到我們堅持價值的力度

維權律師關注組創辦人張耀良:若沉默或退讓,就見到我們堅持價值的力度

(獨媒特約報導)7月10日,中共大規模搜獵維權律師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打壓全國22省近230名律師。他們的罪名叫「抄作案件」,意思是「揭發不公獨裁社會中的弱勢社群的淒慘情況」。他們的維權工作令努力營造繁華盛世圖象的中共,顏面何存?新華社指他們搗破了「先後組織、策劃、炒作四十多宗事件的犯罪集團」,連日來央視播放各律師的招供片段,特別是周世鋒律師的懺悔片段;企圖以未審先判的方式震懾全國各地的法律工作者。廣洲的隋牧青、湖南的謝陽被控告煽動顛覆罪,其他人罪名不計其數。事件的重點打壓對象「銳鋒律師事務所」,職員無一幸免,被搜後一片狼藉。其中一位較為「磕死派」律師王宇,至今音訊全無,兒子包蒙蒙受到株連──被傳喚之餘,亦稱原來到澳洲讀書的計劃「不用再想」。

見到國內同業受到的對待,張耀良大律師對回大陸執業的想法非常決絕說不,「更何況,內地不讓香港律師出庭,怕你亂說話,控制不了。」但他卻往往在香港的範圍內站到最前線。

他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的創會成員,在香港佔領運動期間,更到新成立的「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呼籲關注維權律師及支持民主的民眾。他一句點出為什麼國家把維權律師當成是首要的打壓對象。「因為維權律師最大的武器,就是要用國家的法律來捍衛老百姓基本、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這是政權最害怕的。」

中共的政治本質沒有改變

張接受訪問的日子,正正是律師們失踪十多天後突然「認罪、懺悔」的一天。媒體報導指周世鋒說「我縱容和鼓勵了他們(指鋒銳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在代理案件中的違法行為,給社會穩定帶來了大的隱患,我作為所裡的主任,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認罪,希望能給我一個機會。」新華社又指「周世鋒與所謂的公民記者勾結,借勢炒作律師王宇、王全璋、和助理吳淦等人頻頻接受境外媒體採訪,散布攻擊黨和政府抹黑司法制度等負面言論。」被捕或被查問的律師至今多達250人。

張異常淡定,說:「中央衛視不停重覆播放,好似已經判了罪一樣。(大家)見到周世鋒話不了解事情、承認受到境外勢力的誤導…周世鋒是營運專收留維權律師的銳鋒律師事務所的主管,主要是抵著壓力。」他指,其他律師在政治敏感案件為犯人辯護後,前老闆總會受到壓力要求該律師離開,周於是邀請他們加入,讓他們可以繼續執業。周最近的計劃是私人提供700萬以設立基金,專門照顧維權律師被捕後家人所需的費用;但相當諷刺,他最近被提告的罪名便有「涉嫌詐騙」。

為什麼他承認控罪了?筆者一聽到此消息時,只聯想到公安一系列的虐打、軟禁、或威脅家人的暴行。張更是了解國內的情況,也自07年起與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一同關心各人權鬥士,之前的律師全都受到嚴密監控。高智晟?「他早就被釋放了,但一直被軟禁著。」大狀苦笑,顯然明白中共不接受不能控制的律師。但談起周世鋒,大狀總有一種更緊張的情緒。

張耀良重覆強調周世鋒很溫和低調,沒有刻意挑戰中共或權貴,只作擔當支援律師的角色。「(周在被拘留的地方)裡面必定受到各種威脅,包括虐打的對家人的威脅才會有如此的認罪吧。他個人本身是很溫和,不是特別高調的。但是這樣屈打成招的方式相信接下來只會愈來愈多。」作為香港執業大律師,張的專業告訴他,國內司法制度多依賴刑訊迫供,普遍重視用口供、招供認罪;此入罪方法並不可靠穩妥。

張續批評,中共打壓的手法不止要運用公權力阻止維權鬥士,更要他眾叛親離,或一生活在罪惡感之中。「(中共)要律師簽悔過書,然後迫190個人圍攻那(被認定是帶頭的)20人。它會要求你自我檢討自己的過錯,繼而違背良心地被迫揭發同伴,例如──檢舉王宇。這樣完全破壞了大家的信任,更令你自己會很內疚──你出賣了身邊的同伴──而且你還要終生面對這強烈的罪惡感。這樣是多麼恐怖,多麼可怕。這根本就是拉一派打一派。政治爭鬥的本質沒有改變。」

王宇是其中一位「磕死派」,面對強權幾乎毫不畏懼,被稱為「中國最勇敢的女律師」。她曾經替法輪功辯護,被拒絕見疑犯時立即到公安廳外抗議要求「會面權」,又聲援其他被捕的律師及上訪民眾。她本來只是個商務律師,但在08年遇上了天津鐵路公安報復事件,坐了冤獄,其後就成為了維權律師,為蒙冤受難的公民仗義執言。她7月9日失踪,民間發起《徵集公民聯署:聲援王宇,將死磕進行到底》,50多名律師簽署,緊接著是200多名律師被捕。但隨著其他律師「懺悔」,她至今卻依然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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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律師周世鋒

法治及人權觀扭曲

提到中國的法治概念,張大狀指中國式「法治」概念早在50年代已有提及,在1954年頒佈憲法中,雖無「以法治國」條文,但全文卻強調「以法律規定」、按本法制定各機關的權力。「我們後來知道這並非以法治國,而是以法統治你,僅僅是“rule by law”。」由此概念衍生出來的問題,就是國家無法說服大眾,「依法治國」不只是統治的工具。顛覆國家政權依然由中共政權預先審判,可能只是吵鬧、搞事;罪行沒有定義,或交由檢察一方定奪,叫香港律師如何理解?

親建制的港大憲法學者陳弘毅教授在論文中[1]亦有談及中國憲法之「法治」演變,指官方的提法最初是「以法治國」和「法制國家」,後來改為「依法治國」和「法治國家」,分別是在於後者強調以法律限制國家的權力。但他也提到,一旦黨的權力不受限,任何形式的法治也是不完整。「在法律制度的運作中,法律至上(法治的核心內容)和中國共產黨至上兩者之間存在的張力或矛盾。雖然有不少法律規範國家機關(如人大、國務院和各級地方政府、法院、檢察院等)的運作和其權力的行使,但並不存在任何法律去規範中國共產黨的運作和其權力的行使。」

價值連成一線 律師無祖國

隨著中國法律界的人數增多,他們卻愈戰愈強,甚至中港台律師團結起來。張大狀解釋,「無他,全因法律教育賦予了我們共同的價值。內心就似有一條線把價值聯繫起來,法律人的價值一定是共同。中港律師根本價值是沒有衝突的,一旦遇到違反這些價值的事,不得不一同捍衛。」他的分析呼應著有關香港基本法及831決定的討論。他續指,「民間的法治觀與中共官方的觀念有別,不可能單是執行的人出了問題。法律一定會為權力加以界定、減低任意性(arbitrariness,即含糊的空間)。可是,這抵觸中共的利益,令法律條文本身迴避了權力的制約與界定,令法律執行處於任意性。但這是權力問題,這便是政治問題。」

中國是香港的主權國,這一點當然對香港的影響大得很。旁人可能立時聯想到831決定上次所帶來的震盪。可是張大狀覺得警惕的是「行政主導」,這個由政府機關任意詮釋的三權分立擋箭牌。他又認為,制度賦予了政府很大的權力,當中會有相當的酌情權。「會考慮是否公平、當時社會狀況…是無可厚非的,但見到政府會有政治考慮。會否用大陸化來形容這個狀況,就留待大家自己評論。」

話題一轉,只見張大狀再皺皺眉,如此說道:「對(香港)法律界來說,我們信任我們的司法系統,我們未見到法官執法出現問題。但係我們見到遇到不公義的事的時候,我們見到法律界群體之中有有兩種聲音;見到大陸的不公義、對維權律師的打壓,同樣有兩種聲音,甚至退讓、沈默。咁就見到我們對價值的堅持去到邊度。係好唔健康的現象。」

面對大是大非,大家的取態的確勝過千言萬語。7月10日,30多名前大律師公會及法律界選舉委員會成員就發起聯署,呼籲中央立即釋放同業。張大狀是大律師公會的中國事務委員會委員,席間解說內地維權律師的狀況,律師主要做什麼案件、又分了多少類、曾經受到什麼的迫害;可謂瞭如指掌。

張續道,「(我擔心有些人會把)國家主義蓋過香港原有價值。你聽到多左把聲音,話法官好似不了解基本法,好似不了解中國,不了解國家需要,甚至提出要教育下香港的法官。係法律界,我們會稱之為(國家的價值)”trump”左你地 。」Trump,意思是出皇牌把你打敗。維穩之手彷彿在習總嚴打的指令下,一次又一次碾碎了社會內自由公義的空間,但是否同時碾碎了人們的價值卻是無知之數。

[1] 陳弘毅,中國走向法治之路的回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