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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就拖欠管理費再上訴 天頌苑小業主:輸打贏要

房委會就拖欠管理費再上訴  天頌苑小業主:輸打贏要

(獨媒特約報導)土地審裁處早前裁定房委會須支付天水圍天頌苑管理費逾4,000萬元,房委會即引用《時效條例》指不應繳付繳付2001年之前的管理費。審裁處後裁定房委會敗訴,並須即時付管理費連利息超過7100萬元,房委會今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天頌苑小業主莫炎熙今早開庭前在高院門外抗議,他不滿房委會輸打贏要及作出報復。

房委會巨額公帑打官司 納稅人埋單

工黨趙恩來直指當局動用巨額公帑聘任莫樹聯資深大律師、梁穎茹等大律師作訴訟,又利用艱深的法律觀點和複雜的法律程序,意圖減低賠償金額,欺壓小業主。他們要求政府放棄上訴,並立即繳交管理費欠款,還小業主公道。

莫炎熙指政府利用法律觀點的爭議,折磨小業主的心靈:「簡直是報復」。他更表示今次是房委第二次上訴,如真是有理據上訴,應一步到位,而非轉折擾讓。他指政府多次上訴,企圖引致在他犯上法律程序的錯誤,繼而將訴訟費轉移,使他破產。他又指政府此舉是在折磨他,對其身體和精神上造成難以承受的壓力。莫炎熙又直拆房委會一旦敗訴,卻要納稅人「埋單」,實在不公。

有15幢樓宇的天水圍居屋天頌苑,在1999年爆出短樁醜聞,須進行加固工程至2008年才正式完工。根據大廈公契,房委會須支付交樓前的所有開支;而《建築物管理條例》亦指明未售出物業的管理開支須由當時的業主(即房委會)負責。天頌苑業主委員會2008年向房委會發出律師信,要求支付兩幢短樁樓的管理費。

房委會於一年後回覆業主,要求接受500萬元的賠償協議,但莫炎熙不滿其附帶大量免責條款,組織居民反對並推翻賠償協議。後來房委會將賠償金額加至逾千萬元,令業主對是否接受賠償一事出現意見分歧。莫堅持追究,在去年親自入稟打贏官司。可是,房委會敗訴後卻引用《時效條例》縮短拖欠管理費的計算年期至12年,此舉雖被土地審裁處法官駁回,但房委會不服裁決,再次上訴高等法院。

記者:黎卓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