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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黃之鋒的公投提案

淺論黃之鋒的公投提案

在日前明報刊登的《民主運動 下一步》一文中,黃之鋒指出後政改形勢之下,建制外據守社區和非建制的專業團體、建制內爭奪選委會議席等等的建議,其實都是過往三十年前寸土必爭的那一套思路。進而提出二次前途問題的迫切性,需要以『公投三步曲』:1. 透過在重大社會議題上反覆實踐公投;2. 由社會議題過渡至修憲議題;3. 把修憲議題的公投作為支持跨越2047年的基礎。

當然反觀過去,民間社會經歷80年代前途問題、90年代正值主權移交、到今日北京干預香港,就透過這一點一滴的累積,拖延主權國橫蠻的步步進迫;但同時推動非建制平行公投,就不單單只是據守議會或個別團體,而是面向整個社會,連結政治議題和經濟民生。若果主理公投的民間團體能夠足夠的財政支持,其他民間團體在資源上也不吝鼎力相助,應該是可行之舉。

僅僅『延續一國兩制』?

但既然黃之鋒點出『投身民主運動絕不能把手段和目標混為一談』,並引呂大樂的〈社會要面對實實在在的政治〉文章,指出不要空喊堅持,而是要問『怎樣堅持?憑什麼來堅持?堅持做些什麼?』,那黃之鋒的公投三部曲,可說是回答『怎樣堅持?憑什麼來堅持?』的問題,在北京強權侵犯香港自治的現實環境下,憑藉團結民氣,在2047年的大限前力挽狂瀾。那麼我們更應該去問『堅持做些什麼?』

但之鋒沒有開出方案。他在文章中提出『本土派並未取得主流社會認同,但亦至少提出城邦自治或港獨綱領,向群眾解釋香港民主運動的出路』,而泛民主派則需要『認同民主回歸論壽終正寢』。正如之鋒在《下一步》一文所指,不能把手段和目標混為一談,那之鋒除了提出公投手法以外,也應提出在這個公投過程中究竟會提出甚麼新綱領,作為政治目標,取代民主回歸。

縱觀文章所見,只見之鋒指出二次前途問題的迫切性,卻沒有回答五十年不變後的2047年大限究竟何去何從的問題。黃之鋒清楚意識到,『一國兩制』本質上根本就各說各話,民主回歸的一國兩制是『港人民主治港原則,中國不干涉香港內部事務』,但天朝中國落實的卻是白皮書版本的一國兩制;換言之延續現有的一國兩制框架,也只是緣木求魚,重覆着十八年來被北京反覆侵犯、反覆破壞承諾的過程。

問題不在開出支票 而在如何兌現

黃之鋒所提及的『公投三部曲』,只是手法;但既然要改變這一個無限輪迴,就要改變政治目標 - 而強調高度自治何嘗不是這十多年來重覆的說辭?『永續自治』何嘗不是永續舊有的說法?

政治目標,就不只是強調香港的自治權力,因為問題所在不是北京開出的支票是甚麼價碼,而是北京不兌現這張支票時,可以怎麼辦。

單單談及自治,無論自治權有多少,當北京以中央政府的位階,視香港為一個特別行政區,再加上沒有民主國家的權力制衡架構,到最終北京都可以反口覆舌。我們需要在爭取民主、捍衛自治的同時,爭取掌握否決權,有機制否決北京霸王硬上弓的侵犯。

到最終,制度的改變,也需要思維、心態上的改變才能成事。制度上要了解香港沒有否決權,使自治被受宰制。思維上,也要放下以往殖民地對母國的事奉心態,香港應以對等姿態與北京處理二次前途問題;香港與大陸,過去有着不同而平行的歷史發展,香港的地位,理應受到北京政府對等尊重,不是向北京擺出一副希望官老爺明察的態度。

縱然政治現實不許樂觀,但『爭取民主、固守自治』何嘗不是面對北京阻撓?要敢於改變現實,就要不妨再推進一步。『權力制衡、地位對等』,是香港未來最關鍵的政治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