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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不會放過的人

律政司不會放過的人

題為編輯所擬。

想起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說的一句話:「我看到陰霾密佈,一場前所未見的猛烈風暴將會侵襲司法獨立。」匹夫無罪,懷壁其罪。長毛七年來,三次被覆核(一‧八民間電台案、七‧一非法集結案及七‧六城市論壇案),律政司都沒有放過這位年過半百的「老人家」,在裁判法院輸了,硬要覆核裁判官決定,施壓,逼裁判官就範,自打嘴巴。

為甚麼律政司要用香港法例第227章《裁判官條例》第104條(1)申請覆核而不上訴高等法院呢?表面理由也許是因為律政司認為判處梁國雄不合理,但在我等看來,其實只是用整個政府向裁判法院施壓。誠然,我們會願意相信裁判法院的裁判官會秉持法治,守護香港最珍而重之的「核心價值」,但如要裁判官自打嘴巴,唾面自乾地改自己的判辭,承認過失,即使不是主觀,但客觀上給公眾印象,就是律政司不服,硬要裁判官承認過失來翻案,裁判官也在此屈服了……律政司大可以上訴高等法院,但他們不這樣做,那種唯我獨尊、死不服輸的態度,的確與梁振英有幾分相似,上樑不正,下樑CY。

很可惜的是,我的憂慮似乎沒有錯,就是香港所謂的法治一點一滴被侵蝕,連最表面的法治都慢慢流失,那麼核心的公義到底是甚麼?誠然,梁國雄並非唯一一個被覆核的人,從前《成報》案、謝霆鋒案和 Amina 案都曾經覆核,從前的裁判官都會維持原判(甚至最近保安員施伯伯也是一樣),但現在嘛,那位是梁國雄,有點壓力了,他的覆核成功率是100%的。我不想說裁判官都無視法律而針對梁國雄,但確實會令人有這樣的想法,這是令人感到悲哀的事情。

香港法治這夥夜明珠,在我們還以為可以高舉的時候,不知不覺原來已經失色到這個地步,最近陳碧橋(P.K. CHAN)的判案更教人憤憤不平!如果,我們在雨傘運動清場後,政改後就以為戰爭已經告一段落,就實在太笨了。當這邊戰役完結,這一邊戰事又興了,朋友們,要努力呀!裁判官們,這是我們的香港,這是寶貴的法治,你們要站穩頂住,不要為五斗米折腰呀!

P.S. 律政司曾向報紙透露因為覺得我的升降機案判罰750元太輕(兩條罰1500元),將會提出覆核,後來不了了之。其實我早已準備律政司覆核,到時就是我大聲聲討律政司向法庭政治施壓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