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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發展局的公開信】市建局未能履行承諾 發展局需負責

【致發展局的公開信】市建局未能履行承諾 發展局需負責

我們是由衙前圍村村民所組成的衙前圍村重建關注組,由2013年開始不停和市區重建局交涉,希望市建局能實踐他們向廣大市民的承諾「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但不辛的是,市建局所做的事正是和他們所承諾的相違背。

就拿近日本關注組成員村民范生寫給市建局的信節錄部分內容作為例子:

致巿區重建局(收購及遷置)經理張愛弟:

你和本人於2015年7月9日的約見及7月13日我致電給你,14、15日再致電給市區重建局 劉國華先生時我均如實反映了我的訴求。

2015年5月5日和5月8日,得到巿區重建局(收購及遷置)黃麗娟總經理約見,和我商討本人行業的復業安排細節。其間黃麗娟總經理答應安排我在保育區的八間石屋之一復業,並且在衙前圍村項目重建的數年期間讓我租用附近的工廠區工厦單位作臨時工場,由巿建局代交租金,直至搬回保育區為止。2014年4月24日巿建局與村民的會面中,村民提出行業繼承延續安排問題,當時邱松鶴總監(前市建局企業傳訊部總監)。說租客身份是沒有繼承權的,但獨特行業在不改變行業性質下可考慮其他途徑延續行業。黃麗娟總經理更承諾我到時簽租約叫我和兒子兩人一起簽,以實行邱松鶴總監的承諾--得以子繼父業。黃麗娟總經理當時還打趣地說你的孫輩要繼承我便幫不上忙,還洋洋得意地問我"伯伯你知不知道我怎樣幫助你呀?" 。

見黃麗娟總經理法庭誓詞18.26.27。

以上是巿建局黃麗娟總經理實牙實齒對我的承諾。這承諾令巿建局對衙前圍村的復業保育方案更加具體了。但重建期間租金安排承諾的落差本人保留追究黃總經理承諾責任的權利。

張愛弟經理於2015年7月9日的約見重申了黃偉權總監2015年6月10 日在和衙前圍村村民會議上的講話:

衙前圍村中軸綫八間石屋的特色商戶復業方案是有的,但租客無繼承重建期間除巿建局的規定補償外不作任何安排。根據會議紀錄:黃偉權總監在2個多小時的會議中幾次講述中軸綫八間石屋的復業方案是有的,但從未提及租客無繼承權這問題。也就是說 張愛弟經理於2015年7月9日的見面重申黃偉權總監的講話說租客無繼承權的問題是:假傳聖旨、歪曲事實、用卑鄙無恥的下三流手段欺騙村民的又一見証。

這些本土文化的特色行業沒能延續,這復業保育方案還有甚麼社會意義呢?本人表示極大的憤怒。我認為張愛弟經理就此問題要書面向衙前圍村關注組村民道歉。

從范生一事就已經說明市建局是怎樣履行他們的承諾,市建局只會去想辦法怎樣最快地我們趕走。就從將來真的能夠重新回到衙前圍村營商,亦難保市建局不會再用其他手段將我們趕走。就如2013年市建局計劃收回西港城來發展為高級酒莊,趕走早年為重建而被逼搬到西港城的花布街布販一樣。可見市建局的手段是多麼高明多麼卑鄙。

更證明市建局履行承諾的方法就是透過一個又一個的謊言去遮掩自己賺取暴利,摧人生計的事實。

在地區為本方面,市建局雖在2014年提出能夠讓現時村民能夠以平租,在重建完成後重新租回村內中軸線的八間石屋繼續營商,本關注組認為只提供村內中軸線的石屋給村民選擇是不合理,因為由過去到現在村中所有商店都是在村的外圍營商,因為只要這樣才能有足夠人流,維持基本的生計,及方便年紀老邁的客人。故此我們過去一年多的時間一直爭取市建局能在村口興建仿古屋,給我們選擇,繼續維持原有的生活方式、保護現存的社區網絡、尊重村民在圍村營商的權利。

在2015年6月10日與市建局的會議上,,黃偉權總監回應我們的質詢是說「衙前圍村口是會有商店,但不是給現在的村民」。市建局的做法無疑是搶走屬於基層的生計,去為自己謀取暴利,就像灣仔的和昌大押保育及綠屋(動漫天地)的計劃般,把古蹟租給能負擔昂貴租金的商家手上,引入連鎖店等等,壓迫基層市民的社區經濟圈,將基層市民的血汗變成瘋狂的發展機械潤滑劑。實在不應是一個聲稱「地區為本」的機構所為。

我們認為市建局在安置商店的同時,亦應讓現時村內的住戶能夠選擇,在重建後能夠搬回衙前圍村繼續現時的生活方式,同時讓想走的人能夠得到合理的安置。

我們希望市建局能夠做到「想走想留可以揀」讓選擇權能夠真正在我們的手上,真正的與民共議。可惜我們這三年所看到的種種行為,都印證了市建局不能履行他們提出的「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的承諾。

發展局身為主導全港規劃的部門,理應助市建局實踐他們所承諾的「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因此我們希望發展局能夠直接與我們進行會議及作出跟進,實踐市建局不能實踐的承諾,真正做到「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

衙前圍村重建關注組

31-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