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搵食啫!

搵食啫!

上星期在深井一私人屋苑附近的山邊,又發生了一宗令人齒冷的漁護署暴力捉狗事件。全程有動物義工目睹並拍攝了。一隻中小型唐狗被兩名政府的捉狗隊左右開弓,各用一支捕狗索將狗隻的頸索得緊緊,小狗沒有狂吠,只是哀鳴求饒。捉狗人稍有動作,狗狗就驚惶失控的掙扎,身體兩邊擺動,以為可以掙脫繩索。 奈何這只會叫捉狗人拉得更落力。 相片所見,捕狗索都染滿了狗狗的血。在旁的義工不斷央求,不斷喝止,軟硬兼施也半點不能撼動捉狗隊的決心:「你要投訴就投訴吧!」「你可以報警的!」「有人投訴我地就要做野!」…….像錄音機的不斷播放著。

其實根據香港法例169章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均不得對動物造成不必要的傷害,這兩名捉狗隊員在執行公職期間已涉嫌觸犯了刑事罪行了。當然,我們都知道他們不是元兇,或者說,加害於這隻可憐的唐狗的兇手其實有三:最大的元兇當然是漁護署不文明的政策,然後是那些自私自利胡亂投訴的市民,最後才是「精人出口,笨人出手」的捉狗隊。正因為此我們才會看到捉狗隊一臉無辜的說:「我都係接order做野咋!」

沒錯,捉狗隊並非主動去捉狗,他們和狗無仇無怨,嚴格來說,他們只是執行任務的一隻棋子,一部機器,在整個罪行中只負責中間的一部份。事情的原委,他們沒有了解,之後的結果,也不關心。 他們只要隨便找到一隻狗,成功把牠帶返漁護署,就可支取薪金,下班後返家做回一個有良心的普通市民,安安樂樂過他們正常的生活。

在當日的片段裡捉狗隊和義工有這樣的對話:
捉狗隊:「我不過是受命令來做野吧。」
義工:「咁多工唔做你做呢份工?」
捉狗隊:「我夠唔想做……」
義工:「咁你又做?」……

我們想深一層,這幾位以捉狗為生的朋友,難道真的沒有選擇嗎?難道捉狗是他們賴以為生的一門專業技能?不捉狗就沒有工作了嗎?答案很明顯都是不吧! 雖然最後不是他們親自手刃小狗,但難道他們不知狗狗被送到漁護署大都是死路一條嗎? 雖說是有人投訴,但難道他們真的以為眼前這隻縮著尾巴從未露過齒卻只懂嗚嗚哭叫的小狗曾經傷害過市民? 他們不知道狗狗是無辜?當然不會,只是他們選擇了不去深究,選擇了最便宜的藉口去給自己開脫,選擇了高舉那大部份香港人都引以為權威的擋箭牌:「搵食啫!」
好一句「搵食啫!」斬傷劉進圖的刀手也不過是搵食啫,他們也不知劉是誰,他們也不過是「接order做野吧」!可能已經有人心裡在臭罵我拿狗和人類相比了。

那我不如問問你:一隻智商遠低於人類卻是忠心善良的狗隻,相比一個智商很高卻只顧搵食不問良心沒有原則的人,你會尊重誰多一點?
如果我的父親是捉狗隊,我會感到無比的羞愧,如果我的成長是要依賴那沾滿鮮血的金錢,我會無比內疚。我也會跟我父親說:「咁多工唔做你做呢份工?」如果那位捉狗隊的兒女問爸爸「為何要欺凌傷害一隻手無寸鐵無辜的小狗」,他會否不知恥地答:「阿女,搵食啫!」

相片來源注明:深井獨立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