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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優化尖沙咀海濱計劃」呈劉江華局長之查詢

就「優化尖沙咀海濱計劃」呈劉江華局長之查詢

海濱是全民共同擁有的公共空間,而其中尖沙咀海濱更是其中一個最受市民歡迎的休憩地點。若以全民共享為原則優化尖沙咀海濱,相信大眾也樂意見到。最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接納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新世界)提出的夥伴合作計劃,以公私合營模式,推出優化尖沙咀海濱計劃。雖然思政築覺同意「公私合營模式」在理念上有助於在公共空間發展上注入新思維,並有機會加快工程的推展,但我們亦深明「公私合營模式」是否一個最符合公眾利益的發展模式,取決於實際執行的操作與細節。以下是思政築覺對於是次「優化尖沙咀海濱計劃」(優化計劃)之疑慮:

跳過遴選程序

縱使劉局長稱在沒有遴選或招標的情況下將夥伴合作計劃批給新世界是「順理成章」,但這明顯偏離政府自2008年一直沿用的公營部門與私營機構合作的簡易指引 (An Introductory Guide to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 。局長可否交代一下是根據那一個指引、機制或原則去豁免於是次優化計劃的遴選程序? 並以甚麼理據去支持在沒有遴選的情況下,這個優化計劃仍然符合公開、公正及合乎公眾利益的原則?

合作計劃細節欠奉

優化計劃公開至今,政府並沒有公布任何合作計劃的細節。如上所言,「海濱是全民共同擁有的公共空間」,公眾參與與知情是理所當然的,在欠缺細節的情況下,市民根本無法參與,更無法審視計劃是否符合大眾所需。康文署曾稱細節仍在商討中。在沒有細節就批出合作計劃本身已經是匪夷所思,但更令人擔心的是政府有何方法去確保合作計劃能達至優化海濱的目標。因優化計劃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我們促請局長公開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的計劃細節:

- 如何確保市民能自由享用設施
- 設施與活動怎樣在旅客與本地居民之間作出平衡
- 優化工程的完工限制
- 對附近居民及商戶影響減至最低的要求
- 如何確保合作計劃的營運與財政公開透明
- 合作機構的表現有何指標
- 哪些組織和團體會負責審批設計和監督合作機構的表現
- 若合作機構表現強差人意,有何退場及替補機制

思政築覺仝人望局長能釋除以上疑慮,成就優化海濱的美事。耑此 佇候示覆。順頌
鈞祺

思政築覺謹上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