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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席會議就是怠職失責

不出席會議就是怠職失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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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因教師經常缺席校務會議,厲言訓斥:「陳Sir,你為什麼經常不出席校務會議?」

陳Sir回答:「我在校教學工作繁重,回家要關心伴侶、湊仔湊女,所以無暇開會。」

校長當然不接受這推搪狡辯:「出席會議是你的責任,是工作的基本要求呀!」
陳Sir繼續解釋:「校長,你有所不知。其實我經常透過電子群組無時不刻的和同事討論和跟進校務,不來開會也不影響我的工作呀!」

校長火冒三丈:「陳Sir,你連科組會議、各專責委員會的會議,也沒有出席呀!」

陳Sir嬉皮笑臉,說:「校長,我有參加校外不同性質的交流會、諮詢會和研討會呀!」

校長見怎樣曉以大義,陳Sir也總是砌詞辯解,最後也唯有循合法合理的步驟解僱陳Sir。理由很簡單:怠職失責。

同理,教協會理事經常缺席理事會、常務會等重要會議,能否如陳Sir般自我辯解?由歷任理事(2002-2014)至今天身為監事,我一直觀察教協理事的工作態度,發覺有經常不出席開會的理事。由2014年4月轉任監事至今,除了一次因為協助學民思潮的絕食行動外,我列席了所有理事會和常務會的會議凡四十多次。觀察所得,39位理事中,有20人出席率少於50%,其中開會少於10次的共有12人,佔全部人數的31%,更有2人出席率0%。

荒唐的是身為理事,也對理事會視若無睹。不計常務會,自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共舉行了11次理事會,理事當中有5位出席率100%,少於50%的共有11位理事,有2人出席率0%。

身為監事,我撰文報道情況,公開譴責怠懶的理事,用了「霸著茅廁不拉矢」的比喻,旨在警惕理事們,若工作、家事、其他事務繁忙,不能屢行理事最基本工作,請退位讓賢,不要「霸著茅廁不拉矢」!此警句其實出自另一位教協資深理事,原創者是指教協理事要坐陣某議會,雖然未必有所作為,但總可以阻止他人有不軌之圖。

有現任理事替怠懶的同工辯解,於教協報撰文稱「委身教協理事會是嘔心磨難的承擔,筆者對負重疲累的年輕理事未必能依時按刻出席會議深表理解和體諒。」(註一)相信教育界同工都會問一句:前線校長或領導階層,你們會「理解和體諒」校內教師不出席會議,任由他們違反工作守則嗎?

註一:教協報644期(11/5/2015)《談「拉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