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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電台:就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及成員潘達強自首之簡短聲明

民間電台:就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及成員潘達強自首之簡短聲明

民間電台使用大氣電波FM102.8廣播已經十年,一直透過和平非暴力公民抗命爭取開放大氣電波,還香港人真正的言論自由。

自回歸後,香港言論空間、新聞自由不斷收窄已成事實,足證民間電台十年前提出的爭取開放大氣電波運動並非無的放矢。我們必須再次重申,我們公民抗命要挑戰的不是我們珍而重之的司法制度,而是違反憲法精神的《電訊條例》。現行《電訊條例》的訂立,乃殖民地時代遺留下來的過時條例;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發牌的審批權力極為集中且不受限制。當中法例只訂下申請程序,即要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但沒有任何條文清楚說明,究竟以何準則衡量申請,政府毋須解釋申請成功與否的原因。

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及成員潘達強今天來到灣仔警察總部自首,是希望透過我們的行動,再次喚起港人對言論空間被收窄、發牌制度相關法例的不義的關注。我們要向社會公眾帶出一個訊息,我們是一群負責任的公民抗命參與者,而並非一般不負責任的違法者。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在《伯明翰監獄的來信》中就曾經說過:「人若違反了他本人根據良心判定為不公義的法律,若心甘情願接受監禁的懲罰以喚醒社會良心,這實際上正表現了對法律精神的最高敬意。」

(*An individual who breaks a law that conscience tells him is unjust, and who willingly accepts the penalty of imprisonment in order to arouse the conscience of the community over its injustice, is in reality expressing the highest respect for the law.)

我們在此再次感激社會上對民間電台一直的支持,今天大氣電波仍未開放,我們能做的只有透過自首及入獄來繼續表達對開放大氣電波的堅持。

民間電台
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