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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隆員工係廁所食飯,有咩值得報導呢?

恆隆員工係廁所食飯,有咩值得報導呢?

話說,三日前見到明報新聞網發佈了一個標題名為「恒隆員工係廁所開飯」的報導。第一反應,就是沒有反應,因為從來沒有想過,真有人要在廁所吃飯,而更荒謬的是還真有人會花時間去報導……

報導中指出恆隆董事總經理陳南祿要求集團各商場員工要在商場廁所吃飯,更要拍照證明,證明甚麼? 證明廁所夠衛生……感覺就好像是在問:「貴姓啊陳生?」一樣,是錯得離譜。

政府宣傳片有一句很入腦:「雙手睇落乾淨,其實暗藏邋遢」,同一道理,你可以把廁所的表面清潔得很乾淨,但細菌這東西永遠都會存在。就以商場的廁所清潔為例,大部份的商場在一個月都會為所以廁所來一個「大洗」,又打磨又拋光,很乾淨吧。但當在「大洗」後,由第一個踏進廁所的人開始,細菌已經從那人的隨身衣物開始散播。「在廁所開飯」這回事,誰都知有問題,陳生,你又何必為難你的員工做一場令人貽笑大方的「大龍鳳」呢?

也許有人會說,陳生這條「橋」根本就係「Marketing」策略! 有好「橋」都要有人實踐才能有效果,只是沒想到幫恆隆做「PR」的竟然是明報。看完整篇報導,很迷茫,因為我找不到當中的重心。是要批評恆隆這種愚蠢的手法嗎? 我看不到有批判的筆鋒。是要以此為反教材提醒市民正確的清潔意識和做法嗎? 我又不見有在這方面的著墨的地方。是要製造輿論壓力令恆隆高層撒回決定嗎? 若單靠這一篇「玩樂味」甚重的報導就好明顯不會達到預期的效果吧。

這篇報導不禁令我反思何謂新聞價值。根據《辭海》所論,「新聞價值是衡量事實能否成為新聞、新聞能否傳播的客觀標準」,簡單來說,新聞價值就是若果事實具有報道和傳播的意義,就有新聞價值,不值得報道和傳播的事實就沒有新聞價值;意義越大的事實新聞價值就越大,反之亦然,當然,沒有意義的事實也就沒有新聞價值。那麼,怎樣才是有意義的事實?有學者曾提出:「意義是指客觀事物對人類社會生活所發生的影響和積極作用」,若果以此為大前提去看這次明報的報導,確實看不到當中可以帶給公眾甚麼積極的作用? 嗯,好像有一個,積極做公關宣傳,宣傳這個低智的做法,宣傳在未來推出「開放式廁所,馬桶上燭光晚餐」的樓盤。

「你睇,香港人係廁所食飯都四萬咁口,幾積極?」

文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