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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民主課室「自由主義與雨傘運動」筆錄(三)

流動民主課室「自由主義與雨傘運動」筆錄(三)

流動民主教室 「自由主義與雨傘運動」 筆錄第三部份
主講:周保松
2015年1月31日

之前筆錄部份:(),(

解決這兩個論述後,我們開始進入一個positive的論證:自由為何重要。我給大家四個論證。當然我可以make一個很長的list,為何自由這麼重要,但我今天在這個場合特別emphasise四種arguments。第一種argument是為何我們要有自由,具體一點,為何我們有選擇信仰的自由,為何我可以有選擇讀甚麼書的自由,為何我有選擇哪個政黨可以代表我的自由。

第一個argument是,因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甚麼於我而言是最好的,意思是我們每個人都不一樣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成長經歷、有自己的興趣、有自己的喜好,有自己對生命的追求。如果有政府或某一個家長告訴你,這是唯一的好,絕對的好,普遍的好,然後你就要接受它,我們會回應:甚麼是對我最好?這世界有很多不同的好,甚麼是對我最好,只有我才知道。這是第一個論證,這論證和剛才的主觀主義不同,那是所有的價值都是相對的,都是主觀的,甚麼對我好,不意味著價值就是主觀;我可以承認價值是客觀的,例如我說彈琴是客觀地好的,讀書是客觀地好的,夾band是客觀地「正」的,但究竟我應該選擇去夾band,還是選擇去做ibanker,還是選擇去做傳教士,或做個流離浪蕩的freelance?這只有我才知,因為每個人都不一樣。這是第一類論證,這個論證其實很出名,有位哲學家叫JS Mill,他寫了本書叫《On Liberties》,《論自由》裡面(這是)一個很重要的argument。這是第一類論證。

但是,你可能會challenge,你會立即反駁,人是否真的知道甚麼對自己是最好的?很多時我們會說,其實很多人是不知道甚麼於己而言是最好的,尤其你會覺得是教育水平低的人,或者那些非理性的人,或許你會這樣說,如果你接受何謂對自己最好,我自己是最後判斷的話,那你可以問自己一個問題:其實你會否犯錯?我們承認人是會犯錯的,即是人是會犯錯的,很多時我們可能made了一個choice,之後發覺那不是我最想要的,我想放棄它。我要補充一點,雖然很多時候,人是會被其他人知道,甚麼是最適合自己或自己最喜歡甚麼,但不一定意味著你是最後的判官或你一定知道甚麼對自己是最好。這個argument不能推論到「凡我自己覺得是好的就是絕對地好」這意味。這是第一個論證。

第二個論證:我自己是我自己的主人。為何自由選擇對我而言這麼重要?因為個life是我的,生命是我的,條命是我的,我想去支配我自己的生活。我想自己決定我相信甚麼宗教,我自己想走一條怎樣的路,因為生命本身是屬於我的。這是第二個很重要的論證,就是我不是其他人的奴隸,我不是其他人的附屬品,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所以我很想自己去把握自己的生命;我想自己去把握自己的生命,推論出來就是我想有自由去選擇,我想有自由決定自己的生活怎樣過,我想在我的生命很多不同的領域裡,可以由自己做決定。這是第二個論證,就是我自己是我自己的主人。

第三個論證:我想過好的生活,而過好的生活是需要有自由的。這是第三個(論證),前面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想要有一個好的生活、有意義的生活、有價值的生活,我們不想自己的人生白費,因為我們只能活一次,我們的生命不能被取代,其他人不能幫我活。我假定大家都想過好自己的生活,令自己的生活好,make a good life,這是我的前提。下一步需要問的是,假設大家想過好的生活,好的生活需要甚麼條件?我覺得需要兩個條件,看你同不同意。第一個條件是我所過的生活實際上是好的,即是in some sense,我過的生活是真的是好的,不是我覺得好,而是objectively是好的,好的意思是甚麼呢?我舉例,健康的生活能夠在我的生命裡(build)一些「正」的values,例如我見到美好的東西,我有好好的relationship,好好的人際關係,我能實踐我自己想過的人生計劃,我可以實踐我的夢想。我想說的第一點是,好的人生,第一個前提,你所選擇過的人生本身是好的。

第二點,過一個好的人生很重要的,是得到當事人的認可。用英文來說就是得到你的endorsement。一個好的人生,第一個條件未夠,不僅僅是objectively好就可以了,例如彈琴,你想想我們的成長階段裡,家長常常叫小朋友彈琴,還要告訴你,我知道彈琴是客觀地好的,否則怎會莫札特又走去彈琴、作曲,貝多芬又走去作曲,巴哈又走去作曲,說明音樂一定是客觀地「正」的。然後你和你媽說,我也知道彈琴是客觀地「正」,但我不喜歡。一句就KO了她,我不喜歡。我不endorse,我喜歡過另一些生活。不喜歡的意思是,即使我覺得那東西好,它無法走進我的心中,我不是真心喜歡它,不是由衷地喜歡那東西。

一個美好的生活,需要一個很重要的條件是,如剛才所說,除了本身是好之外,更加重要的是得到你作為一個主體、一個人,你由心出發endorse、去接納、去選擇、去認可這種生活。推出來的結論是,如果我們想要過好的生活,我假設我們每個人都想過好的生活,過好的生活的必要條件是,我們必須由心出發去接納或認可它。如果要做到這樣,我們就需要很多自由。我們需要自由的空間,去自由選擇的機會。如果這世界只有一種宗教、一種科目、一種思想,就算我不認可它我也無法選擇其他可能性,我們就無法過一種美好的生活。

所以,如果你想過美好的生活,你需要很多available options,我們需要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可供我們選擇的選項。所以在一個不自由的社會,或一個單一的社會裡,我們幾乎無法過一個美好的生活。這也是專制社會其中一個最大的evil。專制社會其中一個最大的惡是拿走了很多可能性、很多meaningful life choices,然後它無法尊重我們每個人的選擇,它強加某一種思想、人生方式、宗教、意識型態在我們身上,而我們無法freely endorse它。這是第三類論證。第一個argument是我自己才知道甚麼是對我最好的。第二個argument,我們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剛剛的第三個argument,好的生活需要得到我們的endorsement,我們的認可。

第四個argument某程度上是前三個arguments的總和或者深化。其實可能很多時很多人都有這感受。大家想像一下,在你的生活裡,當某些時候,你的自由選擇的可能被其他人壓抑或被拿走時,你會有甚麼感受?最簡單的是八三一時。八三一當人大公佈了那個選舉框架,然後他說香港人你不用旨意,你無得自由提名誰做特首,然後由我們一千二百人去決定,然後我們set了一堆框架。大家回想一下,當你八月三十一日時聽到這個決定時,你的感受如何?我想很多人的感受是很憤怒。為何你會很憤怒?當你再問下去就是,你覺得自己很不受尊重。再問下去,為何你有不受尊重的感覺?例如,習近平或梁振英跟你說,我替你做決定不就好了。為何你會覺得你無法自己做選擇時,會有這種受屈辱或不受尊重這種強烈的感覺呢?我想其實很重要的一點是你對自己的理解。

當你覺得不受尊重,其實是他不尊重你的選擇,不尊重你的意願;而你覺得香港這地方是屬於你的,或我們大家都是香港的平等的公民,我覺得我有個rights去參與決定誰做特首,即是你覺得這個選擇的權利理應在我們自己。但當某個權威或某個power硬生生地拿走這個選擇的自由時,你覺得你自己的主體性受到傷害,或再抽象點,你覺得自己的尊嚴受到傷害。你的尊嚴受到傷害,因為他不尊重你是個自主的個體。所以當你父母,當你拍拖,你帶你的男朋友女朋友回家時,父母說我不喜歡這個要揀第二個,你就會覺得很憤怒,很不受尊重。你會說,我覺得這個男孩可能未必是最好的,或可能根據objective的criteria、未必是父母或其他人最想要的,但他是我揀的,我endorse的,我自己選擇的;你現在不尊重我的選擇就是不尊重我是個獨立的個體,所以你父母不讓你拍拖或不讓你和某個人拍拖,你會覺得很受屈辱,不受尊重。之所以覺得不受尊重是因為你覺得自主性受到傷害。自主性,英文是autonomy,因為你覺得你的autonomy,你作為有自主、有判斷能力的個體,覺得你這種作為humanity,作為一個人最fundamental的、最基本的,define你的moral identity,即是你的道德身份是你有能力選擇,有能力判斷對自己生命負責的一個身份,你覺得不受尊重或覺得受到傷害或受到壓制時,你會覺得你自己受到很大的傷害。這是第四個論證,respect for humanity as an autonomous being,尊重我們作為自主的個體的一個存在。回到剛才的結論,如果我們活在沒有自主,或我們的基本自主受到剝奪或限制的社會,我們的自主性就會受到嚴重的傷害,而你活在這個社會裡,會覺得很沒尊嚴,因為你的autonomy受到很大很大的壓制。

總結一下,我剛才說了四個arguments,由這四個arguments可以make sense of或argue for為何自由對我們自己是這麼重要。這是我想說的第二part。這個論證是自由主義支持自由的重要性時的背後的理由。我們可以由此推出兩個結論。第一就是如果我們在這個社會裡面,我們將自由視為我們這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而又體現在制度裡時,其實它意味著兩件事。第一,它意味著在這個社會裡,我們視每一個人有能力、有足夠理性能力去作出選擇以及對自己負責的一個存在。當自由是重要時,一定伴隨著這個對人的理解。

這也是自由主義對「人」很核心的理解,「人」有理性能力,rational capacity,去做出理性的決定,包括理性地選擇自己的宗教,理性地在民主的參與裡作出理性的選擇,理性地幫自己的人生做規劃。它一定預設了這個對「人」的理解,因為如果人沒有這個理性的能力,你給他自由豈不是害了他?當這個人沒有最basic的幫自己做決定的能力時,你給他很多自由,他會覺得很辛苦,甚至覺得好像一個家長制的社會對他最好,因為幫他決定了所有事,不要讓我選擇;一個不自由的社會的奴隸,最初給他自由時,他可能覺得很恐懼、很痛苦,因為他由細至大都不懂為自己作決定。所以自由主義對自由社會的理解背後,一定有這種對人的自主能力、理性能力的肯定。第二,我們將發展這種自主能力、理性能力視為我們最重要的價值。將我們develop我們理性自主的個體這種ability視為我們最重要的、在我們社會裡最重要的value。

如果你接受這兩個conclusions時,會推出甚麼制度或政治上的安排呢?回頭看香港的社會實踐,你會明白我之前所說的。例如我們看幾個領域,例如教育,你會見到最近有很多國民教育、愛國主義教育、通識教育的爭論,包括我們要再啟蒙之類。你見到其實香港的教育或一路以來的教育,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理念、目的不是要impose學生接受某一種宗教、某一種意識型態,我們會說教育最重要是培養學生的分析能力、判斷能力、選擇能力,及他們的理性思考、獨立思考的能力。我們一直說在中學推行通識教育,大學裡我們容許很多同學選擇自己的學科,選擇自己的major,背後的理念是,教育的理念、目的是cultivate你的rational capacity,然後容許你自己去做選擇,你自己走自己的路,揀你自己想過的生活,選擇你喜歡的職業。

我看新聞見到,中國的教育部長有個很出名的言論,就是在大專院校裡面不可再傳播西方思想、西方價值,然後習近平總書記的思想要入心、入腦、入肺,他真的差不多這個意思,然後教小學生就要做好這個思想。你見到這呈現兩種完全不同的教育理念;一種是教育是統治的工具,教育的目的是由中學開始就要讀政治思想課,老師是要統一思想,維持統治、只宣傳某一種思想就夠了。這和我剛剛所說的自由的教育是很不同的。自由的教育的目的是令我們成為自由的人,令你成為一個懂得為自己做判斷、做選擇、做思考,然後對自己的生命負責的人。所以你見到香港教育的理念背後,其實有我前面所說的幾件事去back up,對於自由的基礎的理解。

另一個領域是宗教。自由社會有兩個很重要的特徵,第一是政教分離。在傳統的社會裡,政治和宗教是不分離的,或政治的基礎就是宗教,國家的目的是promote某一種特定的宗教,包括中國傳統儒家思想,傳統的社會內,國家的目的是promote儒家思想或某種宗教。所以你自由社會的政教分離的意思是,國家最重要的function、目的不是去promote某一種宗教,不是教大家去相信某種宗教,in this sense,國家在不同宗教之間其實是保持中立的。國家最重要的目的是provide充分的信仰自由,容許不同公民去自由選擇他自己想信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背後體現對個人自主的重視。這是大家都習以為常的。

第三是在雨傘運動裡面,大家對民主的追求。剛才說過,大家對民主的追求很核心的一件事,我們每個公民都有選擇的自由;在政治領域內,我們每個公民都有選擇我們的領導、選擇誰代表我們去參與立法,去管治這個社會。所以民主體現著自主、自治的精神,一個self autonomy或 self governance的精神,即是這個社會是我們的,我們每個人在政治領域裡都可以參與、決定,所以政治領域也可以在體現autonomy的精神。

剛剛我說了三個例子:教育、宗教、政治。有些例子是controversial,有爭議性,自由社會背後有這些理念。我舉個例子:墮胎,abortion。墮胎是個很富爭議性的議題,在香港大家可能覺得沒甚麼,但在天主教的社會,墮胎甚至避孕均是不道德的,人們支持墮胎的理由是尊重媽媽的選擇。另一個例子,安樂死在社會裡也是具爭議性的議題。我們到晚年時、有絕症時,病人有沒有rights to choose to end his life?我們作為個體有沒有自由去選擇、決定自己的生命何時終結?安樂死的討論中最核心的idea也是一種對於個人自主的重視,我們應否respect病人,若他的生命是他自己的話,他可否自決何時去end his life呢?第三個例子是同性戀婚姻。為何異性戀有自由去決定和誰結婚,為何同性戀不可以同樣地結婚,為何同性戀者不可以有自決的權利,去選擇和他的性伴侶組織家庭呢。

可能在座也有很多爭議,可能有些不接受,有些覺得無所謂。我想說的是在這些爭議性的例子中,你會見到自由主義一個很核心的value,就是individual autonomy或personal autonomy其實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為何這麼重要?因為我們已活在一個自由的社會裡,一旦大家覺得尊重個體的自由選擇、尊重個體的獨立、能夠做理性選擇,同時能夠對自己的生命負責的個體這講法一旦成為我們的基礎、核心價值時,你就會發覺我們會將這理念、價值extend或apply到我們生活的不同領域,這些領域必然會帶來相應的社會改變,或我們的制度上面會做出各種各樣的改變。剛剛第三part想說的是,我用四個支持自由的論證,反轉頭用一些例子告訴大家,為何我們自由社會會這麼care這些自由,因為背後有對個人自主的重視;在這個制度上面,我們重視政教分離,重視教育,重視各種各樣宗教自由、政治自由。

有兩個對我這種觀點的反駁,我要先回應。第一種觀點是在這次雨傘運動裡經常說的,一種講法是無政府主義。大家會覺得無政府主義可能好「正」,其實在座很少人會覺得自己是自由主義者,因為大家覺得自由主義很老土,或者以為自由主義等同資本主義。我先回應,有朋友可能會問,如果我們這麼重視自由,這麼重視我們自主能力的發展,為何我們不go for無政府?尤其在夏慤道、告士打道睡過帳篷、在這條村裡生活過的人,常常會有這個imagination,會覺得這是桃花源,一個utopia,一個無政府、無國家的狀態,大家覺得這種狀態才是人生最理想的狀態,或者這才是人類社會最終極渴求的目標。這是一種批判,這批判的意思,如果我們真是重視autonomy,我們應該go for anarchy,一個無政府的狀態。後面是國家的象徵,立法會、政府總部、特首,我們應該將這些都摧毀。

現在我要反駁無政府主義,因為我要defend自由主義、defend國家存在的必要性rather than無政府的狀態是最理想的。我要問兩個問題,或大家可以想像,實際上,我們從沒試過在無政府狀態下生活,是不是?包括在夏慤村,真的有打鬥時,你都會報警而不是糾察自己搞掂啦,糾察也會被人趕走的。我們雖然沒有經歷過無政府狀態,但我invite大家想像一下,無政府狀態是怎樣:無法律,無國家,無政府,無任何authority,無警察的狀態。無政府主義者會說,我們在這種狀態才是最free,最自由,因為我們可以做甚麼都行。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這狀態是否我們想要的狀態。當一個社會有一班人,當我們組織起來、一起生活時,你會發覺若沒有任何法律約束、規範,我們一旦有衝突怎麼辦?好簡單,當我們每個人多多少少都care自己的利益,就算你不care自己的利益,但我們不是活在一個荒島,就算無政府都好,我們都要living together,若沒有任何規則,當有衝突時怎麼辦?當有自私的人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去略奪其他人的財產或傷害其他人的身體時,怎麼辦?或當社會有爭拗、dispute,若沒有任何組織、authority去maintain或做裁判時,怎麼辦?在自由主義的傳統裡,John Locke在社會契約裡就有討論這個問題,無政府狀態,他說這是自然狀態。在這個自然狀態、無國家的狀態下,其實不是無政府主義者想像的這麼理想的狀態,大家都相親相愛,永遠不會有衝突,大家因為利他主義動機很強所以不會有衝突出現。自由主義會說,包括我自己都相信,在一個完全無政府的狀態裡,其實不一定是理想的狀態,因為完全沒有秩序的狀態,我們享有的很多自由,尤其那些弱者,那些weakest的人,會受到更大的壓迫。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想回應無政府主義的是,若無政府主義想追求的也是自由,或自由是它的最終目的,我們思考第二個問題,在無政府的狀態下,我們的自由是否得到最好的發展。我們是想好好發展我們作為自由人的能力,在一個無政府狀態下,我們的自由是否有機會得到最好的發展呢?我自己是有保留的,因為我們的自由能力的發展,是需要社會條件的,需要教育,需要文化,需要社會合作。所有這些都是需要有制度去安排,你需要有房屋、醫療,這是最basic的。你可以想像一下,如果在一個完全無政府的狀態下,誰來提供這些最基本的東西,而若這些東西未能公平地被提供給每一個人,會不會在無政府狀態,那些弱勢社群的自由能力可能會受到更大的壓迫,甚至可能被更強勢的人勞役他們。

所以結論是,重點不是不要國家、不要組織,而是說我們想要一個公正的、有正當性的、合理的政府,能夠好好地保障我們的自由,同時令得我們的自由能力得以好好地發展。所以去到這兒,我實際想說的是,在這次雨傘運動,需要一些無政府主義的主張,但這些arguments未必是最sound或最valid的。這是第一類我對這立場的批判。

第二類批判是馬克思提出的。馬克思提出的,毛澤東也曾拿來用,馬克思早期、廿多歲時,他有篇文章很出名,叫《On the Jewish question》,《論猶大人問題》。在這篇文章裡,馬克思提出了對自由主義很經典的批判,他說自由主義說起來很漂亮,保障每個個體都有自由的權利,例如在香港,保障每個個體都有自由的權利。他說權利是甚麼呢?馬克思說權利就好像個籬笆、一個fense,將你和其他人隔絕。即是權利是保障我們可以在自己的空間內自由地做自己喜歡做的東西。Marx說這種自由其實不值得我們追求,因為這種自由好容易會導致自利主義,self interest,即是我們每個人在自己的空間內追求自己的利益,那會maximise自己的利益而不會考慮其他人的利益;第二,他說這樣會導致一個很個人主義式的社會,每個個體都是個獨立的個體,那麼,每個人就好像個原子般,一個atom,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他說這樣的話,我們就沒辦法建立真正的community。你知道共產主義,英文是Communism,馬克思覺得理想的社會應是很正的,像夏慤村般的社群生活,而不是每個人將自己密封在自己的世界內,自己追求自己的利益。

這是馬克思對自由主義的批判。我就此做兩個回應。第一,自由主義不是不重視社群生活。自由主義不是不覺得社群生活重要。自由主義強調最重要的是自由結社。你看在座的同學、朋友,你們星期天會返教會,你會覺得返團契是很重要的。返團契是一種社群生活,是不?你會回來和不同民間團體,或在大學裡join不同的associations,為甚麼?因為你覺得你不是個孤零零的個體,你覺得你要在這個社群裡面才可以找到人生的安頓,才可以找到不同的朋友,建立不同的social network。自由主義是可以接受這樣的立場,只是它多加一句:這一定要是free association,一定要自由結社,你不能迫我一出世就相信某一種宗教,你不能迫我只能被拋擲在某一個團體,終生都不可以離開,然後說這種身份對你來說是重要的,你一生也不可離開這一種religion或身份。自由主義說,身份是很重要的,但不同的身份是需要得到你自己的endorsement,得到你自己的接受、選擇,所以夏慤村是很重要,但最重要是你自己揹個背囊來這兒,拿帳篷自己搭營,不可以迫你落去。然後你和不同的人在這條夏慤村有不同的association,參與不同的組織,OK的,但最重要是你自由,自由去選擇結社。這是第一個回應。

第二對於Karl Marx的回應,是究竟自由主義是否會導致自利主義,這個是大問題。現在開始進入下一個很重要的argument。如果自由主義說個人自由很重要,然後個人自由對人生很重要,這樣推論出來應該是我們每個人都會care自己的自由,每個人都會在這社會裡用盡各種方法去為自己謀取最多的自由。但你會想,若這樣的話,會導致甚麼結果?你的自由會和我的自由有衝突的嘛。因為社會資源有限,我們每個人都想有多些資源、土地,住漂亮些的房子,得到好些的教育,因為這些對我們的自由的實踐是很重要的。問題是如果我的自由和你的自由有衝突,那怎麼辦?如果我care我的自由,你care你的自由,然後我比你大隻,我比你powerful,那是否意味著我為了我的自由要犧牲你的自由?如果是這樣的話,其實自由主義不值得我們追求,自由主義似乎(是)以自由之名去謀求個人利益為實。那豈不是某種自利主義?下一步我要回應這個說法,回應Marx或很多人將自由主義視為自利主義的批評。

在這兒我要引入第二個自由主義很care的價值,就是equality,平等。自由主義不單將個人看得很重,自由主義還將平等看得很重。所以回到之前的部份,當說到香港人要視自由為我們的核心價值時,我們不單要求某部份人或某班有錢人的自由,我們是說所有香港公民都享有平等的自由。當我們說信仰自由很重要時,我們是說每一個公民都有平等的信仰自由。我們說言論自由時,是指大家都有同等的言論自由,所以剛剛說的自由權利,前面是有equal這個字,是equal right to equal basic liberties。

第二,當我們說我們享有自己的自由時,我們並不是說我們擁有的自由是要犧牲他人的,我們說我們要尊重其他人有同樣的自由。所以在社會裡面,當我行使我的自由,例如我的言論侵犯或妨礙其他人的言論自由時,法律會干預我,例如我不可誹謗其他人,或我不可以因為我想享有多些土地而犧牲其他人的利益。所以更重要的是,在今次的雨傘運動,同樣地,當我們說我們要真普選時,馬克思(沒有)說(的是),當我們要真普選時,背後體現的第一個價值是autonomy,我希望有選擇。同樣更重要的價值而馬克思(沒)提的是,我們爭取著每一個香港公民、合資格的選民,都有同樣的權利去選擇。所以民主背後的價值是體現freedom and equality。我們有對平等的追求,所以自由社會裡不僅僅說一少部份(人)的自由,同時講commitment to equality。

如果明白這個,我們最後得出一個我認為的自由主義的最高、最核心的原則。我自己覺得一個值得我們追求的社會,第一,那個社會有責任尊重我們每個人的自主權,因為尊重我們的自主權利所以它應該尊重我們很多的基本自由,(馬克思說);第二,因為人的自主,我們不是一出世就是autonomous being,我們每個人有autonomous的能力、potential,但要好好develop這個能力是需要conditions的,例如最基本,我們需要教育。試想像若我們沒有接受教育、識字的機會,你的理性發展能力會很有限,因為你不懂reasoning、不懂得做選擇、不懂得比較不同的life choices,所以自主能力的發展需要條件。第二個condition是,一個合理、公正的社會應該確保每一個公民都有公平、合理的機會去發展自由、自主的能力。重申一次,我認為一個合理的社會,政府應該provide兩個條件,第一,它應尊重我們自主的權利,第二,它應提供合理、平等的機會,令每一個公民都能夠develop其自主的能力。我說的是機會,不是結果。

這導引出甚麼結論呢?剛才說了很多,包括我們的基本權利、基本自由、democracy,那是政治的一面,我想回到現在最多香港人concern的,我們的社會財富的分配。很多人說自由主義時會談到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其實在英文裡有兩個很不同的政治理論。一個是Liberalism,一個是Libertarianism,在中文裡將這兩種理論都譯成自由主義,所以在香港,很多人覺得自由主義是bad name,因為覺得自由主義支持赤裸裸的資本主義,自由主義是資本家的守護神,自由主義接受大市場、小政府,反對任何社會福利、反對任何社會財富再分配。

很多人覺得這是自由主義的主張,我現在要説,不是的。在政治思想裡,這是「放任自由主義」的論述,例如大家常聽的張五常、雷鼎鳴、芝加哥學派、Milton Friedman、海耶克等,尤其香港的經濟學者,很多都接受這種立場,包括曾蔭權常說的,香港的成功基礎在於小政府、大市場,最好不要有最低工資、最高工時,不要有強制退休保障,這些社會福利都不應該要,因為這些違反自由原則。我用剛才的論證,是推論不出這個結論的。我剛才說,一個負責任、重視社會正義的政府應提供合理、公平的條件,令到每一個公民的自主能力都能充分發展,這是我的原則。若follow這個原則,一個赤裸裸的資本主義市場,完全不提供任何社會福利、任何社會保障的社會,結果是大部份窮人一出世就沒有develop其autonomous、自由的能力,因為在赤裸裸的市場裡,所遵從的遊戲規則是優勝劣敗。

現在香港的七百萬人口中,有百多萬活於貧窮線下,很多貧窮家庭的小朋友一出世就處於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情況;跨代貧窮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在座各位很多年輕的朋友可能一畢業就為一個小小的單位奉獻你的一生,你還有甚麼自主、自由可言,你的生命的選擇空間有多大呢?由自由主義的原則所推動的社會財富的安排,自由主義主張政府有責任提供最基本的社會福利,令到每一個公民能活一個decent life,包括我所說的醫療、教育、房屋、退休保障;我們反對貴族教育、(支持)徵收遺產稅,這是社會措施背後的理念是盡可能令到每個公民享有平等的機會。

這個平等的機會不意味一個平等的結果,我不是要求平等的結果,不是「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不是所有人的財富變成equalised。自由主義不主張equality of outcome,其實社會主義也不主張的,我未聽過有認真的政治理論鼓吹「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的,包括馬克思在內都不會這麼低能的;「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大家覺得唔fair,我做得這麼辛苦又是三十六,你坐在這兒嘆又是三十六,那我為何要做得這麼辛苦?所以任何一個認真的政治理論都不會這麼crazy去鼓吹這種equality of outcome的。自由主義不鼓吹equality of outcome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自由主義對人的理解是自主、自由的個體,自主、自由的個體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包括你付出多少努力、你選擇甚麼職業、你願意devote多少時間到你自己的career。所以當你透過自己的努力、付出、creativity得到更多財富時,我們沒理由要求你拿你的財富和別人平分。但是基於公平、平等的機會的要求,我們要求一個比較合理的社會財富分配,但不要求嚴格的結果的平等分配。

剛才個多小時,我嘗試提供較有系統的論證,我如何看「個體」、如何看「人」,「人」是甚麼,「人」是理性、獨立、有自主能力的個體,我們很care這個,下一步是我們對政治社會安排的要求,我們要盡可能令這個社會能protect及promote我們的自由及autonomy,因為這樣,我們要求平等的政治參與,我們要求平等的公民自由及政治自由,我們要求合理的社會保障、在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政府都尊重我們選擇的自由。這些構成自由主義的對正義社會的想像或理解。

雨傘運動在這個框架下,很多政治訴求或打動大家站出來的政治理念及價值,和我剛才說的息息相關。例如學聯在九二二罷課有個名叫「命運自決」,其意思是我們的命運是self determination,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為何我們覺得這是重要,我們必須理解自己是自主個體,有能力為自己做決定的個體,我們才會覺得self determination對你是重要的。在整個運動裡,對真普選的追求;在夏慤村裡,對尊重個體選擇、尊重個人的自由選擇的政治訴求,看回我說的框架內,是較能夠make sense of、能(引證)、理解這場運動中很多東西。

雨傘運動好像告一段落,現在我們進入後雨傘運動,如果我剛才描述的,對民主、自由的追求是自由主義的核心理念,我們下一步面對的挑戰就是如何在後雨傘運動中,每個人都能充分意識到這些價值對於我們生命的重要,及對於香港社會、對於下一代的重要,然後如何不同的領域中,我特別強調不同的領域,因為我們對於自主、自由的實踐,不僅是選舉的環節或sphere,包括在教育、性傾向的討論、社會財富分配的討論,在這些領域中,如果我們重視每個公民都有平等的機會去develop自己自由的能力,我們以此作為目標的話,你會發覺每個領域都是一幅牆,每個領域中,我們都需要很多努力去拆解各種似是而非的論述,包括我剛才所說的有關資本主義的論述,或市場至上論述,更不用說「袋住先」的論述,然後在各個領域中實踐自由、自主的理念。這過程是不容易的,但不論多不容易,若我們覺得自由是一個重要的價值,對我們自己、對下一代、對這個社群是重要的價值,那當然值得我們去堅持及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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