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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懼的後遺 剝奪的權利

恐懼的後遺 剝奪的權利

早前看到有某份報章刊登了關於野豬的報導,以「野豬家族車場開P」作賣點起題,內容指有一群野豬在新界郊野地方出現覓食,有經過的市民途經看到,把自己剛買的生果與野豬分享。 縱然野豬沒有任何兇惡或傷人的表現,但報導卻以「野性難馴」這措詞做段落標題來形容溫文的野豬家族。

一個標題,一個措詞足以影響大眾市民對的看法,就以這篇報導為例,文中所指的車場其實是在新界郊區山腳旁的一個公眾停車位置,郊區山林本就是野生動物的家園,看到野豬出覓食更是合理不過的事情,但以停車場開P這樣有導向性的文字來作引指,單看文章標題便聯想到野豬跑入停車場騷擾搗亂,再配合狩獵隊誇張地指野豬數量增多,市區地方經常看到牠們,亦有機會威脅到市民和道路使路者的安全,暗示野豬會騷擾市民甚至襲擊人。

記憶所及,每次有關野豬的新聞,被捕獵的、遇上交通意外的,受害的也都是野豬,而市民被其攻擊受傷的卻欠奉。野豬除了名字上有「野」字外,哪裏出現「野性難馴」的兇惡場面呢?但傳媒的神奇力量就是可以憑一張相片再加上一堆文字,便輕易把想要營造的畫面在讀者腦內植根,久而久之,讓讀者對動物的看法變得負面甚至不明所以地恐懼起來,不懂用語言表逹與反駁的動物,變成了最好的炒作及抹黑對象。

隨着年月累積,這些營造出來的不良印象,形成眾多市民對動物的一個反射條件 -「危險」,因而帶出的恐懼感往往就是剝削動物權益最堂而皇之的籍口。看到野豬出現時,市民因「恐懼」而報警;看到貓隻遊走社區,又「恐懼」出現衛生問題及受到滋擾而要求漁護署捉貓;社區狗呢?同樣因「恐懼」牠們會攻擊人,也通報漁護署滅狗。而在捕捉過程中受傷的還是動物,野豬就算被野放也會與家人永遠分離, 貓狗更會走上被人道毁滅的不歸路。

「恐懼」成為很多地方把動物禁足的大理由,不論是政府還是私人機構也如是,公共房屋、私人屋苑、商場、公園也同樣把動物,尤其是狗隻冷漠地拒諸門外。近月,房署使用強硬的手法迫令住戶放棄狗隻,而不少市民也以「驚狗、怕被咬、吠叫聲滋擾、擔心衛生問題」等等的理由反對其他住戶養狗。這此「恐懼」真的是合理合情的說法嗎?小孩哭叫、玩耍、跑跳所造成的聲浪與滋擾也不少,這又是否能構成反對甚至禁止住戶生育小孩?

同理,為何住戶又不可以有選擇狗隻做室友的權利?當然,照顧不同居民的需要才可有融洽的社區,有狗室友的住戶必然要自律及避免為其他住戶造成不便,訂立規條讓他們遵守也是洽當做法,但規管絕不等同禁止,大眾考慮自身的權益同時,又有否從動物角度去考量?誰個有權剝奪牠們的城市空間使用及居住權利?

當社會不斷的在轉變,政策、措施、思維也應當跟隨而有所調整,很多現代城市人也愛與貓狗做同居室友,而兩者間亦早已超越了主人與寵物的框架,取而代之是家人、伙伴的關係。而社區發展越趨貼近郊野,亦讓我們與野生動物走得更近,不經不覺間成為鄰里,很多野生動物就如野豬,絕不是張牙舞爪的可怕妖獸,大家應放下「恐懼」的心魔,好好認識這些毛孩街坊,定會發現牠們的個性善良溫馴,只要一起找尋共處的良方,由心的尊重生命,人與動物創建出共融社區絕非只是個夢,重點在於大家是否願意為動物踏出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