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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勞會不會多得?

多勞會不會多得?

最近,瑞士銀行公佈《2015價格及收入》報告,當中香港的工時每年達2606小時,拋離第二位的孟買2277小時,冠絕71個城市。新聞報導當日大家都以洗版形式呻命苦,但第二日繼續準時返工,或者遇上港鐵壞車又達到,繼續過正常生活。

自2000年起,立法會開始討論訂立標準工時,但動議一而再、再而三被否決。根據2012年瑞士銀行的報告,香港當時的平均年度工作時間已是2296小時,三年內增加了310小時。但今天標準工時委員會只建議立法規管僱傭合約需列明勞資雙方同意的工時、用膳時間、超時工作安排等,不會一刀切訂立標準工時,一切還是原地踏步。

所謂的工時可能還未包括工作時間以外的Whatsapp、電郵和電話,離開辦公室都不等於放工,Work-life balance在香港似乎只是夢想。但香港人渴望有標準工時嗎?又不見得。就算再發生天大的事情,只要不阻住「搵食」就可若無其事;一旦阻住「搵食」,再有合理的理由也是彌天大罪。

香港人這種奴性其實自小便培養。幼稚園上十個八個興趣班是正常,小學閒時都有十樣八樣功課,還有TSA和呈分試的操練,中學便補課補習操「PAPER」。有幸上大學便「唔CHUR唔知身體好」,勢必完成大學五件事,有上進心的便開始籌劃intern、Management Trainee (簡稱MT),或exchange,final year便有Offer,一畢業便投身社會開始有開工無收工的生活。

長年累月的訓練令我們難以想像究竟工作與生活可以如何平衡,空閒下來就有罪惡感,忙的程度似乎與我們的價值成為正比。這只是生存,不是生活。OT補水是應得的,準時收工也是應該的,權利不會從天而降,是要爭取的。工時再長也追不上通漲,也不見得貧窮人口有減少,多勞多得只是妄想。不要再只埋怨又羨慕外國的福利,別人的保障也是打拼出來的。

多勞可不可以多得?「香港人,條數你識計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