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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海濱活化 ── 被蠶食的公共空間

尖沙咀海濱活化 ── 被蠶食的公共空間

康文署與新世界「伙伴合作」的「活化尖沙嘴海濱計劃」,早前因涉嫌「官商勾結」而被擱置,更被要求再咨詢公眾。

另一方面,大家又有否留意到,原先在2013年規劃好的「公共空間」被大幅削減?

正如 HKPSI 帶出,「公共空間最根本的作用就是讓公共生活發生」。街頭表演作為公共生活的一種,此項議題不容忽視。

根據地政總署,「私人發展項目必須按照地契或公契,向公眾提供設施或/及休憩空間。」而在2013年,尖沙咀「梳士巴利公園均建議用作藝術廣場和活動草坪,主要目的是提高公園的通達性、增加綠化和草地的面積,以及提供演藝活動的開放場地。」

公共生活可以脱離消費,更有效促進鄰舍之間以及整個社區的關係。規劃裡提到的公園和草地,正正是平民無需消費,都能休憩和娛樂的地方。在開放場地,大眾可自發街頭表演,或進行表演練習等等。惟要尊重空間裡的其他使用者,並顧及噪音滋擾的問題。

與「尖沙咀海濱」情況相似的,有「時代廣場的露天平台」。它們都是屬於「擁有私人業權的公共空間」。以時代廣場為例,那裡的街頭表演比以前普遍得多,並進一步受到觀眾的接納。某些音樂表演,更可同時吸引幾十人圍觀欣賞。

在不阻礙該處顧客購物的條件下,商場無需承受經濟損失。而街頭表演更能帶來社會利益,凝聚不同的觀眾和路人,建立對社群的歸屬感。

惟在2015年,康文署與新世界突然推翻原有的決定。「綠化和草地的面積卻大幅減少,新增了大量的商業和飲食設施。 」換句話說,原先規劃的「休憩空間」被大大縮減,取而代之是更多消費設施。「有市民恐公眾地方被私有化,只剩下消費。」「另有成員擔心活化後只剩高消費餐飲,未能照顧各階層市民」。

「公共空間」,變相被無聲無色地蠶食了。我們知道,消費並不是公共生活的必要條件。市民並不需要花錢,都可以擁有公共生活。

公共空間能為社會帶來的利益,時代廣場的例子有目共睹,無需提供甚麼「設施」。經濟利益方面,受惠最多的恐怕不是普羅大眾,而是從生意中分一杯羹的人。海濱大幅減少休憩用地,原因之一,是政府還未理解市民使用公共空間的需要。

從現在起明白「公共空間」的道理,才能讓我們爭取應有的「公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