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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你太年輕了?

少年,你太年輕了?

[圖片來源:瑪莉・布萊克個人網站 http://www.mhairiblack.scot/]

去年的佔領運動中,不少參與者都是學生;當成年人的輿論指責年輕人「激進」而認為他們應該更「理性」地發表意見時,我們也需檢視一下,現在年輕人的發表意見及參與政策制定的空間是怎樣?

現時,任何年滿18歲人士就可以登記做選民,享有投票權;但參選權其實並不同步。早前黃之鋒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將立法會地區直選的參選年齡限制,由21歲下調至18歲,與投票權劃一,觸發社會討論。

有些人對這些討論嗤之以鼻,覺得「少年你太年輕」,政治這樣東西,未夠21歲的黃毛小子「識條鐵」;甚至認為就算調低下限,這些18-20歲的年輕人都不可能取得議席。但事實上真是如此嗎?

今年5月英國下議院進行大選,年僅20歲,屬於蘇格蘭民族黨的瑪莉・布萊克(Mhairi Black)以5千多票的差距,於在蘇格蘭的「佩斯利暨倫弗魯郡南部選區」(Paisley and Renfrewshire South)擊敗於該區紥根18年的老手,工黨的亞歷山大,成為348年來最年輕的國會議員。

她的年輕彷彿成為她的原罪而惹來批評,質疑她何德何能承擔議員重任。她回應亦相當大體,表示她已經是需要繳稅、也能上戰場的年紀了[1] – 的確,在香港,只要有超過免稅額的收入,就要繳稅,而18歲早已是要繳稅的年齡了。

雖然布萊克是348年來最年輕的英國國會議員,但青年人參政在世上也不是新鮮事。早在2002年,德國選出19歲的國會議員安娜(Anna Lührmann),2009年歐洲議會選舉,22歲的瑞典大學生阿美莉亞(Amelia Andersdotter)成為最年輕的歐洲議會議員;美國亦在1988年曾出現18歲高中生當選市長,而於2002、2005、2008年分別出現18及19歲大一新生當選市長。[2]

誠然,在此的討論,並非代表「走入建制」就一定是比在街頭抗爭為佳,而事實上和平的街頭抗爭,也是年輕人行使表達自由的權利之一,不應因為能提供「走入建制」的路而抹煞之。但問題是,當和平上街抗爭都被評為激烈時,回頭一看,年輕人原來連參與論政的這項選擇都沒有,這對年輕人的批評,又是否合理呢?

[1] http://www.storm.mg/article/48678
[2]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8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