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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ap精港鐵又過一關

Cheap精港鐵又過一關

涼薄、掠水、Cheap精的港鐵因為香港人的善忘又過一關了。早陣子因為港鐵職員選擇性地欄揹古箏學生妹而放生走私水貨客所引起的軒然大波好像已經平息了。香港人(尤其音樂人)熱血地嘈了一陣之後,好像又欣然接受了港鐵提出的「預先登記於非繁忙時間可帶大型樂器乘搭」計劃,默默任由港鐵繼續選擇性執法,放生水貨客。回顧爭議,輿論和大部分反對市民其實都「捉錯用神」。大家要反對的應該是港鐵選擇性執法的衰態度,而不是什麼歧視音樂人、扼殺音樂文化發展!被欄的是樂器還是運動用品都不是重點。

好和諧者可能會怪筆者何以咬牙切齒一口咬定港鐵是選擇性執法。我們當然有根有據!

首先,需知道現時港鐵的附例只簡單說明乘客須遵守港鐵的行李規章,卻沒有訂明行李的大小及重量,港鐵可按需要及實際情況,自行訂定行李規章,執法過程不受第三方監管。如要修改,必須經立法會審議。因為行李大小和重量沒有一個標準,又沒有其他第三方進行監管,以致「龍門任港鐵擺」,而各站各前線員工執法鬆緊程度兼Common Sense也不一呢。

第二,說我們激進的市民可以到上水港鐵站一遊,你一定可以發現不少穿梭中港兩地的水貨客依然來去自如、出入平安。對乘客構成危險的,有時並不是貨物體積問題,而是重量或貨物並沒有妥善綑綁好的問題,理應同樣禁止攜貨乘搭,然而上水站依然貨如輪轉!

第三,網上經常出現體積比古箏Cue棍誇張十倍的物件或貨物安然搭乘港鐵的照片或片段,緝拿此等水貨客或違規乘客的動人時刻卻甚少被鏡頭捕捉到。古語有云有圖有真相,怎不叫人懷疑港鐵選擇性擇法?

第四,是最重要但不多人會引用的反水貨客理據。不論乘客所攜帶行李的體積、重量或潛在風險,水貨客根本就干犯了港鐵附例第556章39D條例:「除獲港鐵公司特許的人外,任何人不得招攬受聘以搬運、搬移或運送任何貨物或其中任何物品以換取報酬。」所以,港鐵根本是實實在在有法不依,選擇性執法,無賴地將爭議焦點轉到行李尺寸之上,然後以既敷衍又擾民的「預先登記」措施來矇混過關!港鐵就是不敢得罪水貨客,配合北大爺默許此等實為非法走私活動!水貨客得到縱容兼且大多都兇神惡煞,做前線的就是怕惹麻煩、欺善怕惡!

其實要打擊水貨客問題,方法可以很簡單直接,只要港鐵肯聯同政府、甚至內地相關部門嚴格執行39D條例及內地走私法例便可!障礙只是港鐵和港府敢與不敢,怕到時王光亞又向特首投訴乖孫沒有港奶吃,連累689連任無望!

至於要妥善管理攜帶大型行李搭港鐵,其實可以有N種友善方法。規定尺寸及重量固然需要,而其實應該立即豁免每一位乘客可帶一件大型樂器或體育用品(不能拆除車輪單車除外),附加參考英國條例的規定:如果行李要兩個人或以上才能移動,那港鐵可以禁止該乘客上列車。又或者規定乘客只可帶一件乎合尺寸重量的大型行李搭車,超過件數、尺寸或重量規定就要額外收費。甚至可以設立收費的專用車卡,供運載攜帶大型行李的乘客。

原本用Common Sense和自律可以解決的爭議,港鐵偏要搞諸多小動作,搞出個大頭佛。無奈事件已被遺忘,港鐵又可以繼續壞車,繼續加價,列車轉國產,商場照加租,地產項目瘋狂賺,然後港豬們每天如常邊罵邊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