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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蒲台都要發展的時候

連蒲台都要發展的時候

蒲台位處香港最南端,與市區甚至新界鄉郊相距一大截,無道路接駁,船期疏落,大約三年前,政府、發展商偏偏「眼光獨到」,要在這山明水秀之地,尋找發展「機遇」。政府研究在維港填海時,曾建議在蒲台填海,將蒲台及鄰近螺洲連接起來,另一邊廂,發展商則靜悄悄地在蒲台清走植被、鋪石屎板,企圖搞骨灰龕。如今政府的填海方案已給推倒,發展商的骨灰龕方案似仍陰魂不散,但最近公佈的「蒲台群島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發展「機遇」其實仍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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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蒲台群島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住宅(丁類)」(紅圈示)佔地面積為0.48公頃

今年二月的城規會文件上,透露島上其中0.48公頃土地將劃作「住宅(丁類)」,指「透過把現有臨時構築物重建作永久建築物,改善鄉郊地區現有的臨時構築物」,同時亦可作低密度住宅及丁屋發展。這片頹垣當中,事實上佔據不少荒廢舊屋的成熟大樹,是遷徙雀鳥的棲息及繁殖場所,從生態而言已非恰當。加上這些土地並非在「認可鄉村範圍」內,即現行政策下丁屋根本無法在此地帶內發展,政府在文件內指「住宅(丁類)」可提供土地作丁屋發展,有否違背一貫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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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丁類)」的範圍內有不少成熟大樹,是遷徙雀鳥的棲息及繁殖場所

除了丁屋,「住宅(丁類)」亦可重建作度假屋,無論是政府部門或南丫南鄉事委員會,都認為這樣可以改善鄉郊地區,況且城規會仍掌審批權,並非一定「批硬」。不過重建也好、改作度假屋也好,事實上把用地改作「自然保育區」,同樣做到以上效果,兼顧保育、重建權利及城規會把關功能。相反,「住宅(丁類)」的問題,是容許發展低密度住宅,他日「有識之士」山長水遠來建豪宅,你無法阻止他們不斷向城規會闖關。

不要再說有發展機遇,才有機會改善民生基本設施,如水、電、交通接駁等,政府以至發展商真心想解決當地民生問題,隨時可以撥資源起動了,用不著多多計算,等一個發展項目,等一個好大喜功的機會。

講生態保育價值,蒲台說得上「超曬班」﹕獨特的地質景點,已記錄的雀鳥超過三百種,蝴蝶達六十多種,亦是盧氏小樹蛙重要繁殖地1993年的《全港發展研究策略》、2000年委託香港中文大學進行的研究、2001年的《新界西南發展策略檢討研究》,早已建議蒲台應納入郊野公園。政府一直以來都沒有否定建議,只稱「會在合適情況下著手進行」,蒲台劃入郊野公園本應毫無懸念。不過從早前香港地質公園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維持「世界級」之名時,村民與鄉紳群起反對,抱怨未有為島上增加配套,當地鄉村能否共享郊野公園帶來的成果,以及藉機改善生活,極需政府及大眾思考。

蒲台一直無穩定水電供應,政府部門去年底回覆立法會申訴部,內容包括分別正研究島上地下水的水質作後備供水,以及全面評估電力公司就供電予蒲台島的可行性研究及建議等。研究漫漫長路,村民基本生活無法改善,遑論更理想的活化鄉村,冷不防部分鄉紳重演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戲碼,以聲援村民為名,大肆在私人土地上「清理野樹、雜草」,狠狠地回應政府漠視村民。

有殺錯,無放過,連蒲台都要搞發展,被製造發展「機遇」,到時少一片山明水秀之地,卻分分鐘多一項貴絕全球、破頂樓價的發展項目,何等諷刺。

文:吳希文,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