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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遊行前,論香港同運:名人左翼消費同運 同志幸福無期

在遊行前,論香港同運:名人左翼消費同運 同志幸福無期

回想二零零五年秋,性傾向歧視立法諮詢爭議正烈。某天下午,我代表 Gay Radio 到某同志組織舉辦的嘉年華,向在場人士收集支持立法的聲音聯署。嘉年華的地點在九龍公園內,一個隱秘的小廣場。那裡可算是在繁忙鬧市中,遠離煩囂的小綠洲。若是偷閒蛇王這地方或許剛好。裏面擺放了一些展版,約十個遊戲攤位,義工大概比參與者還要多。

立法最後在教會的舖天蓋地的反對下無疾而終。那年,同志社群唯一的收獲,大概是法院內的勝利-- Billy Leung 司法挑戰成功,令男同志性交年齡終與異性戀看齊(但政府拖延至去年才正式修例);但此後十年,同志平權進展並不多。在行政立法方面,僅曾在二零零九年的家暴條例小勝過一仗,其餘的仍是在法院解決(例如一四年W跨性人結婚案)。

一九九一年同性戀非刑事化後,第一代同志紛紛站出來面對公眾,發展互助組織或爭取同志平權,同運一時百花齊放;千禧年前後,積極參與民陣左翼社運的第二代同運人士接棒,把之前的出櫃陽光同志形象,改變成激進街頭行動,除了令同志形象變差外並無太多實效,且逐漸脫離同志群體。直至千禧年後,同志運動隨著網絡發達,以及歐美同志平權進一步開放,再次獲得組織動員的動力。一二年以降,同性婚姻議題的冒起,以及名人出櫃的刺激下,同運再次獲得大眾媒體的注目。香港同志在這些正面的報導影響下,看起來就好像因此而變得更潮、更驕傲的群體。

不過,香港同運其實是「表面風光」。實際上,香港同志在生活及社會福利等方面均乏支援及保障;民間組織提供的服務,停留在吹水會、聯誼派對、愛滋病測試服務等;近來才有社福組織提供的青少年、家庭及家暴等的外展服務。二十多年後的今日,仍未能確立酒吧或三溫暖以外,能供同志自由出入的社交場所。較令人熟識的,大概只有每年的遊行集會等大型活動。一如左翼社運的周期性表態,每每只在活動前引來一些關注,且難有後續議題跟進,所佔傳媒版面亦愈來愈少;主辦單位的各自為政,也難以令各個活動昇華。像下月的「同志遊行」,參加人士雖屢創新高,但過半是內地同志和商業組織;上月舉辦的「一點粉紅」,也只是外國模式的照搬硬套,除了加深中產白人同志的主流消費導向模式;同志社群服務需求的大量資源,因此過份集中這些大型活動上。

名人的出櫃與支持同運,本對同志社群是枝強心針,我們或應甘之如飴。不過,游靜在二零一三年九月,在《字花》雜誌刊登的《22年後》一文中,已表達對同志明星左右同運走向的擔憂。兩年來,她的憂慮似乎成真:「兩股同志潮突然有合流之勢,流行基竟然自我命名為同志運動的旗手」「邊緣再一次,被主流騎劫又憑藉主流被恩賜主體,何其港式!社會運動甚麼時候開始是用來讓偶像變得更本真更立體從而更流行更動人更容易被消費?」

隔岸的台灣同志遊行,藝人會憂慮「出現在現場會模糊遊行焦點」,堅持保持距離寧願拍片打氣;反觀香港,主辦單位為欲搶回傳媒報導版面,往往邀請藝人甚至學運領袖出席加強號召力,這些明星因此不只成為活動常客,更進而成立組織主辦活動,以其高名氣人脈廣的優勢,競奪社會給予同運的資源;新冒起的國際企業、專業人士的贊助,大部份也落入明星組織或中產白人組織手中。

至於同運最需要的人力資源,近年雖有大專生組織及藝團冒起,也更積極把運動伸延至更廣泛的性別平權運動;但仍身居同運骨幹的第二代同運人,其泛民式的大佬山頭主義,早已令同運界有青黃不接之感;加上名人組織把娛樂圈的人事裙帶關係帶進同運圈,更開始染指平民同運路線,攫取選擇同志代言人的權力,進一步擠壓民間同運空間。同運的前途,實在令人擔憂。

去屆的「同志遊行」和「一點粉紅」,都選擇在添馬公園作集會地點。規模比我十年前到訪的嘉年華確實更盛大,還有歌手演出、同志代表受邀上台分享,置身在那時那刻,那種大愛包容確實令人感動。但是,這些同志被安排身處的,只是更大的都市綠洲;與主流民眾的距離,起碼還隔著寛廣的夏慤道。身處台下的這些同志民眾,儘管沒有文化資本、無名無姓,但或許是最能左右同志平權運動走向,為自己公平權利發聲的大多數。

或許,霎時感動過後,正是同志社群重回現實,開始反思自身需要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