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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餵飼

文明餵飼

我不知道香港人有幾無知,或者有幾無情?
其實究竟有多少人懂得分辨什麼是社區動物,什麼是野生動物??有多少人明白我們對社區動物是有一定的責任,而同時不應破壞野生動物的自然生態,盡量避免放入任何人為因素,介入牠們的生活。
但香港偏偏就是這樣奇怪的一個地方,有社區動物義工懷著慈悲之心去照顧社區貓隻及狗隻,去給他們一餐溫飽,亦盡責地協助牠們絕育,卻長期受到各方面的諸多刁難,附近居民會投訴,管理署職員會阻止,不少學校也會禁止師生餵飼社區貓,更甚者會有人報警報漁護,將餵飼者及被餵的動物「繩之於法」,前者可能會被控「亂拋垃圾」(因為法律上餵飼社區動物是不犯法的,只能夠曲線入罪)。而被餵者一旦被捉,就會被判以極刑 --- 人道毀滅。
社區動物之所以叫「社區動物」,因為他們本來一直都是在社區生活的,甚至很多是本來在人的家中生活,之後被遺棄了,流落街上。這些早已被人類家化了的動物不單沒有能力自己生存,也本質上很喜歡親近人類,不論是貓是狗是牛,根本和我們的社區無可分割,只要我們用文明的方法,一方面控制牠們的數量,一方面讓牠們生活有所依,不單不會成為社區的負擔,反而是我們社區生活中的好鄰舍,正能量。這種形式的人畜共融,在西方社會比比皆是。

但香港卻又有市民堅持去餵飼猴子、野豬,把這些本來在山林中安居的野生動物引進社區,先不說牠們是否會為社區帶來滋擾或風險,但這些動物不單會喪失了自我的覓食求生能力,也肯定不懂如何避開城市的危險。這幾個月我們屢見有野豬在馬路上被汽車輾至身首異處,或闖進了社區後又要被漁護署趕回上山,如不幸受了傷又要被人道毀滅。野豬和猴子本來都是愛山林不愛石屎的,只是被市民的美食引誘,「誤入歧途」。但以餵飼野生動物為樂的市民卻依然「貪得意」的樂此不疲。
在過去週末,香港野豬關注組聯同很多義工去勸喻市民不要餵飼野生動物時,看見一眾市民扶老攜幼的,拿著一箱二袋的各種美食去「歡渡週末」,和野生動物玩得不亦樂乎。我心裡面很負面的設想,這批以餵野生動物為樂的人,會否是舉報別人餵飼社區動物的同一班人?!

愛動物,有很多途徑,餵與不餵,也是一種文明的取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