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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道德錄音?只是弱者自保之法

不道德錄音?只是弱者自保之法

特首梁振英今日終於就港大事件回應,他侃侃而談道:「在如會者不知情下進行錄音,則無論是給予傳媒發放或私下用途,本身也是「非常錯」的事,「是十分不道德、違反社會行事」。又說社會行事一定有規則,是各人必須遵守。

何謂十分不道德的事呢?將一段應保密的討論錄音公諸於世,就變成人人得以誅之、浸豬籠也洗不去的不道德污衊事?還是說,因為醜事被公諸人前了,眼看是拗不過理,於是唯有又搬出一大堆保密原則、一大堆法律條文,讓自己站在所謂道德高地上以避過其他人的攻擊呢?

偷偷錄音是否合理行為?不是。可是面對不合理事情時,是否可以過界自保?就說嫂子跌下河,為了個人道德,你會否下水肌膚相貼伸手救助?還是礙於道德,由她白白溺斃?孟子就簡單回答:「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某人偷偷錄音,偷偷運送,如此偷偷摸摸,因為權力不在市民手上,面對強勢而腐朽的高牆,這段錄音,不過是弱者自衞自保的方法。

校委會一眾傀儡,早早同氣連枝,擁有集體否決投票的權力,他們既已亂用這份權力,身為弱者又如何抵抗?錄音可能是最後而最有效的方法,就算無法阻嚇決定,至少留下一段真實故事給外人論斷是非,別以為閉門造車就可胡天胡地,一言堂以高牆壓掉雞蛋。

所謂「不道德錄音」,是以保護弱者為大前題而行,正如梁特首說新聞界「有些off the record的採訪,大家都知道,大家都接受,亦是運作比較良好的。」這個「規則」(抱歉,這不過是約定俗成,談不上規則)的目的,我想也不是遵守不遵守、道德不道德,而是單純的去保護弱者。一篇報導出街以後的代價誰來付?記者佔小部份,受訪者風險更大,記者保護新聞來源的原意即在此,只是後來被一些無恥官員濫用,成為「閉門吹風會」的不良好習慣。

有些人於是就在骨節位上大造文章,將焦點放在其他位置:「人格有問題不道德呀!」、「以後如何討論暢所欲言呀?」我狐疑,為甚麼以後不能暢所欲言呢?因為有些人平日謙謙有禮的嘴臉都被錄音戮破了,平日陽奉陰違狐假虎威高高在上都給暴露在人前,錄下的,都是真心話真性情,再沒有保密條例讓他們可以躲藏。

還記得當年23條立法,政府中人怎樣說?「市民如果奉公守法,心裏沒有鬼,為何要害怕23條?」如果校委會中人心裏清澄如鏡,又為何怕別人公開對話?如果真的怕別人錄音,那簡單,以後開會就說實話光明正大,或至少表裏如一;
或者少點威嚇,多點聽別人意見。出來行走江湖,老人家有道防人之心不可無,如果有人說了話還以為只有自己友知曉,那不過是自己道行未夠。

坐擁絕對權力的人跟你談道德,屢破壞規則的人要求你遵守法例,黑色幽默極致,香港每天都有荒誕劇目上演,不知該笑還是該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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