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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禁制令】英國御用大律師庭外高呼:支持學術自由

【港大禁制令】英國御用大律師庭外高呼:支持學術自由

圖:(右)英國御用大律師Edward Fitzgerald QC(左)外國記者會代表Francis Moriarty

(獨媒特約報導)今日高院就港大禁制校委會會議內容之禁制令進行審訊,多方擬加入聆訊,審理法官為林雲浩法官一度質疑各申請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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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禁制令】禁令獲延續 已流出內容屬公眾領域豁免

港大校友、學生及傳媒共五方今日到庭,李柱銘資深大律師代表《蘋果日報》,梁家傑資深大律師代表港大校友關注組代表葉健源議員,譚俊傑大律師代表香港記者協會,黃瑞紅大律師則代表港大學苑總編劉以正,另一名擬加入聆訊的港大學生李熙信則正申請法援。港大一方則由Clifford Smith資深大律師及郝曉田大律師代表。

林官先就各申請人參與訴訟的權利(standing)提出疑問,要求眾人重新思考,並質疑由潘熙資深大律師及Anson Wong代表的港大政治及法律系學生李熙信,是否能以「港大成員」的身份介入,「否則就會有成千的學生來申請。」潘回應指若禁制令修改後能保障學生利益的話,會重新與學生商討。林官在審訊前申明他為港大法律專業課程畢業生,同時為港大榮譽教授 。他指此利益不足以構成利益衝突,庭上無人爭議。

雙方在中午休庭前一度爭辯 李柱銘多次激動陳詞

港大代表指,由於反對的眾多團體僅在昨晚或今早遞交文件,他們沒有時間預備及向法庭再遞交陳詞及證供。反方則指港大早在申請禁制令之時,就應交待港大作為申請者的合法性,以及指出全部事實。多名大律師重覆引用案例指,申請方有責任先向法庭論證,而非把責任交由反對一方挑戰。他們均指,若然申請方刻意避開討論申請的基本條件,實是誤導了法庭。

最終林官認為,由於雙方可作充份陳詞屬於公正審訊的基本條件,拒絕了反對方的陳詞,延續禁制令並押後聆訊。李柱銘大律師在討論其後正式審訊的安排,一度激動質問:「港大就算要事後確認(rectify)主席的決定也好,也不需要14天的時間去補交他們已有的文件。更何況申請方一開始就不應被批準申請,為什麼要再浪費(法庭的)時間及金錢?」當梁家傑再次發言希望指出法律觀點時,林官中斷其發言問:「(你們反對方的五位大律師)是否又要再輪流發言?」

反對方與法官就他們回應申請方文件時間同樣爭持不下,法官指反對方無需再作陳詞,只批準港大在正式聆訊前一兩天遞交文件。反對方則稱希望法庭最少給他們兩天去閱讀文件。李柱銘一再強調,「法官需要平衡雙方利益,公平原則要求我們雙方都有相同的待遇。法官建議的安排實質令反對一方不能再作補充陳詞,我們並沒有充份條件去協助法庭作公正的裁決。」多名律師都強調安排對反對方造成難處。法官最終提早了港大遞交文件的日期至11月20日,維持反對方需特別向法庭申請補交文件的決定。

傳媒議員到場支持港大 英國御用大律師:法律永遠偏向保護學術自由

英國御用大律師Edward Fitzgerald QC路經高院碰見港大學生時,稱非常支持港大的好人(the HKU good guys)。他指法律原則上永遠高舉學術自由(the law always leans on the side of academic freedom),又稱他支持港大人捍衛學術自由。外國記者會代表亦向在場人士派發聲明,稱他們全力支持記協加入審訊的決定。他們指事件已對傳媒造成嚴重寒蟬效應,而大家被禁止討論的正正涉及公眾利益,以及本城最受尊重、最歷史悠久的大學的運作。

在場人士包括記協主席岑倚蘭及埶委、何俊仁議員、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余若薇資深大律師下午亦有前來聽審。多間媒體亦於早上9時到場排隊,以免未能入場報導。審訊中止時常會見二十多名記者圍於大律師討論的忙碌場面。

記者:方澍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