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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議定書之來龍去脈 (一)

適逢京都議定書自2005216日生效之後已經有約一年多, 筆者近日翻閱京都議定書的書籍, 心想倒不如寫點有關氣候暖化在世界舞台上的歷史. 希望大家從歷史角度去理解這個國際問題.

記得在四年前, 也就是筆者中七高考的前夕, 筆者正埋頭苦幹着, 希望在高考裏能夠考到良好的成績. 當時, 應考科目包括中化, 英文運用, 化學, 物理及生物. 當中生物是本人最感興趣的. 一來是中四中五的中學老師用心教學, 又樂於聆聽和解答學生的提問; 二來是高考的時候, 本人修讀了現代補習Simon Chiang 的補習班, 由中六下學期一直修讀至應考當天. 記得當時蔣sir的用心教導, 令我對生物科中不少的主題都充滿興趣, 尤其是生態學. 這就是爲什麼我在大學的時候選修了生態學. 生態學裏自然環境和生物相互影響的關係是最令我着迷的.

在進一步了解之下, 我發覺到社會發展對自然生態影響深遠. 社會對生態的了解普遍是十分薄弱的. 在環保意識薄弱和商業主導的社會中, 環境被不少商業界別視爲奢侈品, 環保的商品被視爲没有市場, 没有足夠市場的需求, 就没有足夠的動力推動到環保的推行. 於是社會上的環保團體唯有提高社會意識, 持續地進行環保教育和打大企業的工作去喚起大眾對環保的重視. 既製造市場需求, 也要求市民和企業從責任的角度去保護環境.

而在大學的三年裏, 我明白生態之外, 有一些更加嚴重的環境問題值得重視的, 就是天然旱災, 農作物失收, 暴風雪及惡劣天氣次數毎年不斷增加和冰川融化. 全球暖化的新聞報道越來越多, 越來越多人談論, 我明白如果全球暖化問題得不到正視, 不止是生態, 就連人類的生存也受威脅.

在全球暖化之下,各國都没有積極去商討。在歷時30年的爭議當中,没有一項由各國一同去訂立關於全球暖化的公約或行動. 終於,在1992 , 聯合國踏出第一步,第一次正式爲問題的嚴重性加上一個標示: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1992, 在里約熱內盧(巴西共和國的舊首都)的地球峰會上正式公佈和接受簽訂, 當時, 154個國家和地區簽訂 (signing) 了公約

而這個公約經過50個地區的承認 (ratification) 之後, 1994年正式生效. 已簽訂的國家必須覆行公約所訂立的條款.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是是第一條正視問題的國際公約, 而它也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它的目標是在一定的時限裏, 透過穩定温室氣體在一個防止氣候系統被人爲性危險地干擾的水平, 令到生態系統可以自然地適應全氣候變化, 令到食物生產不受影響, 及令到經濟發展可以持續地進行.

可以見到公約目標並没有具體地形容怎樣爲之人爲性危險地干擾的水平, 也没有指明時限. 由於公約內容欠具體, 所以根本未能有效約束地球温室氣體排放量的攀升.

話說回來,在推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往後的京都議定書的過程中, 遇上的問題與難關也不少,若想知道遇到的阻力有多大呢? 請續留意本專欄.

註: 圖爲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委員會毎年召開會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