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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以律人 寛以待己

嚴以律人 寛以待己

論語中的論君子一篇中有說「律己以嚴,待人以寬」。不過最近金管局就作了「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示範。

華爾街日報在今年12月2日報導,金管局副總裁彭醒棠曾經在2006年推薦兒子到摩根大通作暑期實習生。當時彭醒棠已是金管局副總裁。本地傳媒向彭醒棠查詢時,據報彭的答覆是「除了遞交履歷之外,沒有做什麼事情,去影響摩根大通的決定」。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也說彭在金管局的職責不涉及相關銀行監管或直接業務,故看不到有大問題。陳又強調,有清楚原則指引以防止利益衝突,但未細緻到對暑期實習轉介有相關指引,會審視有無需要進行明確規範。南華早報12月3日報導,金管局擬禁止職員推薦任何人士到局方監管的機構工作。

陳德霖說的沒錯。世上沒有一份指引可以把所有可能出現利益衝突的情況一一列舉。說到㡳,甚麼事情會涉及利益衝突,當事人是要運用常識,依據常理去判斷。
更重要的是,就算不是真的出現利益衝突,但也要避開可能被認為有利益衝突的情況。這是一般財金機構防止利益衝突守則常常強調的原則;對監管機構人員來説,這就更加重要。

金管局的員工行為守則(Code of Conduct)一開頭的段落中也說:
「由於我們不可能鉅細無遺地列舉金管局員工應有的每種行事方式或行為,或所有可能會損害金管局聲譽的行為,因此若遇上《守則》沒有提及的情況, 有關員工有責任按照《守則》所載原則判斷如何行事, 秉持最高標準。」(第4段)

文件也說:
「每名員工都應保持警覺, 避免任何可能會引致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的情況。」(第22段)

投行以暑期實習計劃來「招待」大客戶,其實已經是不成文規定,大家也習以為常。不過,公營企業、監管機構,應該跟大客戶十分不同吧。摩根大通正正因為可能在員工招募上被疑向中國公營機構、國企等提供利益從而獲得合約而受查。子女找暑期實習職位,若果自己身份是高官,總要有所避諱,盡量不要涉及其中,就讓子女自行申請好了。更何況,提供暑期實習的機構,是自己工作機構所監管--這是常識、常理。

彭醒棠事件,就算當作是一時疏忽,也是欠缺常識、有違常理的事情。彭親自遞交兒子履歷,有意無意利用了自己作為金管局高層的影響力,就算他當其時並非負責銀行監管,但作為被監管的摩根大通,自然也會「識做」,絕對不敢怠慢。

諷刺的是,最近三、四年金管局不斷加強監管銀行,強調業務要合法合規。為應付加強監管,銀行在合規及相關部門 (Compliance Department) 要為不斷增加資源人手而疲於奔命。看來,局方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更悲哀的是,大陸那種拍膊頭、講關係、官商互惠文化,已經赤裸裸地入侵了香港官場,甚至身居監管機構要位的人士也被此種文化淹沒,覺得為親人作推薦只是平常小事一樁。

尚可幸的,是今天我們還可接收外媒報導,本地媒體、大衆仍然可以評論、分享,以抗衡歪風。如果沒有媒體、大衆監察,終有一日大家會不知道這些事情,甚至可能不再認為是問題。由衷希望,香港,不會有這一天。

思言財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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