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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香港公共空間的七件事:二、香港人每人平均享用最少2平方米休憩用地?

有關香港公共空間的七件事:二、香港人每人平均享用最少2平方米休憩用地?

(Credits: HKPSI)

香港寸金尺土,空間有限,連大家享用公共空間的權利也遭到不合理的管理條例和規劃邏輯規限。難道香港人想找一個地方輕鬆一下都不行嗎?香港一扇標準的門高2米,而我們的人均最低「標準」休憩用地就是2平方米。理論上,我們每人可享用最少一扇門那麼「大」的休憩用地。這麼一個狹小的空間,你可以做的活動似乎屈指可算 –坐、站、踱步、拉筋、做瑜珈,恐怕耍個二十四式太極拳也會超出這個範圍。但在一個休憩空間,大部分人都期望能多些走動,踢球也好,跳大繩也好,一些可跑跑跳跳的活動總比獨坐一角練仙吸引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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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皇后大道東/汕頭街休憩處。不少人期待休憩空間本應與其他參與者多些互動。然而,不少空間有限的「口袋公園」卻長期淪為空置的「鐵籠」,乏人問津。
(Credits: HKPSI)

其實,休憩空間並不等於公共空間,2平方米的標準所指是前者而非後者。事實上,香港的規劃並沒有「公共空間」這個概念。在香港規劃與準則 (Hong Kong Planning Standards and Guidelines)和分區計劃大綱圖(Outline Zoning Plan),公共空間沒有出現過,取而代之的是休憩用地。這種用地包含了公園、遊樂場、運動場等大家都比較熟悉的休憩和康樂空間。我們不可以說休憩空間不是公共空間,它只是一個以狹義方式存在的公共空間。真正的公共空間不僅只拘泥於其形式,而是考慮到該空間可以容納甚麼活動、能否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所以街頭巷尾、天橋底等都可以是公共空間。

先不說香港的公共空間是否足夠,我們應考慮每人最少2平方米休憩用地這個官方標準是否足夠。雖然有些人從來都不會享用任何休憩用地,我們可以合併享用他們的2平方米去擴大活動範圍。但規劃的邏輯上,我們是否應提高標準去確保每人都能享用更多空間,而非用拉上補下的方式去處理這個問題? 或者,我們不應拘泥於2平方米休憩空間是多是少,足不足夠的問題,反應思考我們可怎樣善用,甚或改變現有的公共空間,令它們變得更好。我們或許要打破對公共空間是休憩用地的固有思想,才能令我們的生活和活動空間更廣和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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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屯門鳳地花園。另一口袋公園同樣是面積細小,缺乏足夠空間遊人活動(Credits: HKPSI)

文:Jessie Kwok
原文刊於
拓展公共空間 Hong Kong Public Space Initiative Facebook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