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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絡23條」表決前遇上「長毛」與山青

在「網絡23條」表決前遇上「長毛」與山青

攝:Alex Leung

在社民連的九周年會慶上,見到其主席「長毛」梁國雄,談起星期日在旺角「網絡23條」論壇被一些年輕網民圍堵的事,他仍十分不忿。也是的,「長毛」是身體力行的拉布者,卻被這些網民質疑會否在星期三立法會二讀《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時拉布抗爭。因此他當場氣憤地反駁這些人「你問我會唔會食飯」,以及「毓民好多時拉布都唔喺現場」。

果然,被這些網民捧為這次反「網絡23條」典範的黃毓民,其所謂903條修訂,其中八百二十多條並非有意義的修訂,只是改了一些字眼和標點符號,黃亦對主席曾鈺成說,「不存在拉布問題」。結果曾鈺成亦理直氣壯的把903條修訂,大刀闊斧減為42條。因為其餘的修訂的確瑣碎無聊。不過,灰記不會因此不認為黃毓民比那些正在等著「網絡23條」通過的泛民議員盡責。只是,他的粉絲就不要大聲說「毓民提出903條修訂」了。

回到會慶,吃了一群「無知」網民的一記悶棍後,年近花甲的「長毛」向灰記輕嘆道,「細路仔,心智唔成熟。」

撕裂的香港,會否助長「心智唔成熟」,不理前因後果,不講來龍去脈的思考,或不思考風氣更「橫行」?

暫別年輕網民的話題後,又遇上兩位年過花甲的前輩,坐在一起的劉山青和程翔談笑甚歡,不知是否因為兩位都坐過中共的黑獄而「星星相惜」?出身本地左派系統的前記者程翔,十年前因「間諜罪」被中共當局判監五年,本來刑期到二千年才屆滿,但在香港各方,以至與中共友好人士奔走「營救」下,08年獲「保外就醫」,回到香港。

回港後,程翔更加「省悟」,對中共獨裁和貪腐鞭撻不遺餘力,對香港的自由、法治被蠶食憂心忡忡。今年他更觸碰「敏感」及「邊緣」的西藏議題,在「第三屆香港西藏電影及文化節2015」擔任其中一個放映活動的講者。無獨有偶,抗爭者「長毛」則在其中一個街頭活動,為到目前為止147位藏人自焚者,朗讀由詩人廖偉棠所作的《觀看雪山的147種方式》,表達心意。

同為香港大學校友,比程翔年輕兩歲的劉山青在大陸坐牢比程翔早,刑期亦更長。1981年,年屆30的劉山青到廣州與民運人士見面交流,其時已鞏固權力的鄧小平,露出獨裁真面目,要大力打壓民間民主聲音,暗批他新獨裁的魏京生,以及一些民運人士相繼被判重刑外,劉山青亦因接觸民運人士被重判入獄十年。

他沒有程翔的「幸運」,雖然大家都曾經相信過共產主義,但程翔是中國正統的「毛派」,劉山青卻是反對派「托派」,即托洛茨基主義者。而中共在「革命」時期以至奪取政權後,都追隨蘇聯大獨裁者史太林對其黨內政敵托洛茨基及其追隨者迫害和抹黑的做法。換言之,中國的托洛茨基主義者,從三十年代開始便被中共和國民黨政權雙重迫害,中共執政後,對托派的迫害(殺害和判刑)沒有稍減,直至近年才有限度「平反」,但本來就是小團體,在大陸倖存的托派相信只剩幾位老人。而中國最著名的托派就是中共創黨者之一兼第一任總書記陳獨秀,歷史往往很諷刺。

說了一大堆,想指出的是香港民主派也不免受中國的民族主義影響,當年以司徒華為首的主流民主派對托派十分抗拒。劉山青在大陸與民運人士接觸而身陷囹圄,作為香港的民主派,本來聲援和營救是應有之義。但就是因為劉是托派,當時與大陸關係尚算良好的香港民主派拒絕聲援劉山青,「營救」他的,除了一些他的托派戰友和朋友,包括「長毛」,就是甘浩望神父及一些天主教徒及個別民間人士,灰記也因為甘仔的關係,做過一些跑腿工作。

有趣的是,甘仔雖然崇拜毛澤東,但並沒有派系之見,劉山青坐牢十年,甘仔為他奔走十年。當然,灰記不想隨便下一個「中國人喜窩裡鬥」的結論。

由於主流民主派不關注,主流傳媒亦冷處理,沒有足夠的壓力令當時港英政府為這個香港居民做點事。而這位硬漢亦堅持不認罪,不乞求中共「從寛處理」,坐足十年鐵牢。1991年12月中左右,劉山青即將刑滿獲釋的消息忽然引起香港各大傳媒的關注,大批香港記者到廣州等候他出獄,灰記是其中一個。結果等了多天,12月28日他獲釋回港,除了主流傳媒爭相採訪報道,先前對他的生死不聞不問的司徒華和張文光,亦到紅磡火車站向他獻花。在一些人心中,這畫面相當反諷。

當年劉山青的戰友梁國雄,由街頭鬥士輾轉當了立法會議員,並成為社民連的主席,在晚會帶著幾分酒意向劉山青再三敬酒,說即使年青一代已沒有人認識他,即使很多時和他意見不合,他仍是「香港永遠的英雄」。

灰記亦相信沒有多少年輕網民知道劉山青的事,雖然網上要google他亦不難。但即使知道他的事,相信很多受「本土右翼」思想影響的年輕網民,不會深究中港互動的歷史胍絡,只會譏諷他(以至程翔)是「左膠」/「大中華膠」,坐監「關香港乜嘢事」。但他們不要忘記,連他們的「教主」黃毓民也不敢輕言否定港人紀念「六四」,否定港人支援北京八九民運。而北京八九民運正是1980年代初被鎮壓的「北京之春」的延續。

晚會有嘉賓發言稱頌社民連走在抗爭最前線,甚至一些成員因此而入獄。最早入獄的梁國雄發言回應時表示,直到目前為止,在香港抗爭的代價有限,坐牢日子一般以星期計,與大陸的抗爭者相差很遠。而「長毛」之所以稱劉山青為「香港永遠的英雄」,就是因為他作為一個香港人,為了政治理想,無悔付出失去十年自由的代價。

但劉山青不是「魅力領袖」,不是主流民主派,所以獲釋只能引起傳媒短暫的關注,主流民主派一時的禮遇,不能成為香港抗爭的icon,甚至連選個區議員也選不上。不要說年青人,香港老一輩的選民也實在太精明太計算,還是太無知/糊塗?

其實也不是icon與否的問題。當年台灣抗爭者很多入獄,甚至死亡,代他們投入政治,參選各級議會的家屬紛紛高票當選,曾經入獄的抗爭者出選議席,例必當選。因為台灣選民會「感激」那些抗爭者為台灣的民主自由的付出,「感激」他們為台灣人的付出。這種珍視戰友的「團結共識」是反對政治的基本吧!

俱往矣,「香港永遠的英雄」劉山青不再投身前線,思想也不再「激進」,埋首政府和立法會的議案/文件,然後在其網誌發揮他的閱讀,他的政見亦愈來愈與他當年的戰友「長毛」不同。好像「網絡23條」,劉山青就認為經修訂的「版權條例」草案沒有什麼大問題,說出了很多泛民議員不敢說的話。灰記問他有否與「長毛」討論「版權條例」,他搖頭。然後灰記對他說,你太相信政府了。

灰記在網上閱讀「劉山青網誌」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內容主要將一些網民關注的部分比較修訂前後的異同,然後在結尾時才有所抒發:「對比之下,大陸新修訂的廣告法完全沒有『安全港』的概念,聯線服務提供者要為虛假廣告負上刑責。

在大陸的《關於規範網路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中,『互聯網媒體轉載他人作品,不得對作品內容進行實質性修改;對標題和內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刪節的,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和作品的原意。』這才是網絡23。」

經修訂的「版權條例」比原草案寛鬆,相信沒有人不同意。現在關注團體及網民質疑的是為何「改啲唔改啲」,不與先進國家的版權條例完全看齊,給予網民最高保障?而劉山青用中國的法例來與香港「版權條例」作比較,其實難有說服力,因為中共以國家權力嚴厲打壓自由,包括網絡自由臭名昭著,香港的法例比較寛鬆絕不能令人放心。

不放心其實很「正路」,自從梁振英當上行政長官後,香港政府的作風愈來愈與大陸看齊,而法例的確存在讓版權商和政府「濫權」的灰色地帶。面對這個有權用盡的政府,單是不放心就有足夠理由去反對,更何況團體已有力指出一些「魔鬼細節」(網上有足夠的「懶人包」供參考)。

在政府堅持不會再作修訂,保皇黨在立法會又是大多數可以通過任何法案的現實下,單純投反對票不但沒有意義,反而有點偽善。無他,若泛民議員覺得草案不修訂便會威脅港人自由,便要千方百計爭取成功修訂或阻撓它的通過,而不是懶散的到時到候按一個no掣。若他們真如劉山青般認為法案沒有大問題,通過了也不會怎樣威脅市民自由,就不要言不由衷,礙於輿論而不敢真表態(看看之前何秀蘭說棄權和反對也無所謂,如果市民要我反對我便反對,就是一種缺乏承擔的偽善典型)。當然,政客多偽善,不會如劉山青終於自己般誠實),唯有靠群眾鞭策了。

正如「長毛」所言,若網上聯署的23萬人,有10萬人星期三走去包圍立法會,保皇議員要投贊成票時也有壓力,一些泛民政客也要想想是否要拉布吧?

因此,網民除了鞭策議員拉布外,最重要是走出虛擬世界,親自現身立法會外,顯示反對力量。

最後灰記要說的是,無論「網絡23條」通過與否,無論劉山青與「長毛」對「網絡23條」的看法如何不同,「長毛」仍視劉山青為「香港永遠的英雄」。兩位「非主流」政治踐行者都曾經為自己的理想付出血汗和自由,走到今天,變與不變,「激進」與「溫和」,兩人都示範了獨立思考、忠於自己的可貴,很多時比主流泛民(更不用提新崛起的「本土右翼」)更有力,或至少更有心地示範真正顧存「大局」的反對派「共識政治」,絕對無愧於時代。

也許劉山青不是網民心中「香港永遠的英雄」,也許「長毛」不久也會成為「歷史人物」,但他們依然有值得記取的leg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