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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全民退保

反對全民退保

近日讀過數篇有關全民退保的文章文章,在此有些許回應。在這裡並不打算對全民退保的實踐方式多談,究竟它是以基金還是以公共開支模式;資金來源是利得稅、薪俸稅還是強積金,反正總有方法令到全民退保得以實行,我的疑問在於,它究竟應不應該被實行。

有人提到「全民退保」並非「扶貧」,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全民」退保之所以是全民共享,除了是考慮長者退休後的生活,同時亦是對長者的尊重……可是由於沒有一個統一的退休保障制度,他們獲得的退休金並不足夠,而縱然香港已實施了「強積金」的制度,在過去連年通脹的情況之下,退休時獲得的金額亦未必足夠生活,年輕人獨力難支,供養父母非常困難。』(註一)

『我們反對,壓根子的問題不是數字上的劃界,是根本不應該資產審查。…….另一點是,「難道李嘉誠又要我們保障他退休?」對,大地主不必我們操心,但是否要因為防止一堆社會上層得到福利而設審查?很多人住半山,但更多人住深水埗。因為有錢人,忘卻貧窮老人的需要,絕對是本末倒置。』(註二)

我認為以上兩段是自欺欺人,自相矛盾。「全民退保」和「扶貧」確為兩個獨立概念,但我們落實全民退保,其中一個最大目的也不就是「扶貧」,紓緩貧困長者的苦況?我們當然可以說,「全民退保」就是一個無關數字,不應設立審查的制度。那既然「全民退保」並非「扶貧」,而是純綷出於對長者的尊重,令長者老有所依,我們在考慮應否落實「全民退保」時,就應先做一個思想實驗,就是先假定全香港都沒有貧窮長者,在這個情況之下,我們是否仍應該實行全民退保?如果是的話,「生果金」已經有尊重長者的用意,不必再添加一個「全民退保」。如支持全民退保,同時又認為「全民退保」與「扶貧」毫無關係,那就應先解釋為何「生果金」不能滿足長者的生活權利(註三),而需要額外設立全民退保機制。不過,如果全民退保是如Alan Ng所說,「問題不是數字上的劃界,是根本不應該資產審查」,那李嘉誠的退休為何又會「不需我們操心」?說到底,「全民退保」不是「扶貧」是甚麼?

我認為,人們執於實行全民退保,不是要將「全民退保」和「扶貧」分割開來,而是藉全民退保作為「扶貧」工具。如果是這樣的話,資產審查制度是比全民退保更好的方法。原因如下:

1. 全民退保未能達致「各取所需」

在全民退保的制度下,所有長者,不論貧富、需要與否,皆可得到退保資源。 退保資源是社會上工作人口的稅收和工作成果,理應充份利用,簡而言之,有好些人根本不deserve這一筆錢,就如資產充裕的長者。還有陳百祥。

2. 政府可改善資產審查制度

有人說現行綜援的資產審查制度未夠好,因為第一,資產要求太嚴格,令手執「棺材本」的老人家未能申請,而手中的十數萬「棺材本」根本不能動用;第二,要簽衰仔紙,搞到家變。

對於第一個問題,政府可調高資產限制。至於第二,因為部份家庭的道德心理障礙而將決定將資源無差別派發,我認為理由並不充分。就算別無他法,政府仍可廢除漏洞百出衰仔紙制度,直接審查個人資產。

簡言之,如果全民退保是出於「敬老」而非「扶貧」,那現有的生果金已夠;如果是出於「扶貧」,那麼,一個有資產審查的制度又有何問題?

註一:安東尼,全民退保方案,香港獨立媒體網,2015/12/24
註二:Alan Ng,撇除數字,全民退保不是可持續發展的問題 – 這是邏輯問題,香港獨立媒體網,2015/12/22
註三:Tam Daniel,甚麼是真正的問題?誰是真正的敵人?——關於全民退保,香港獨立媒體網,201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