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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會就記者無理被扣查致函警務處處長 促徹查交代

三會就記者無理被扣查致函警務處處長 促徹查交代

盧處長:

您好!對於上周有記者在執行採訪職務時,遭警方以涉嫌「遊蕩罪」帶返警署扣查,致未能繼續履行職責,我們認為事件嚴重妨礙採訪自由,今來函提出嚴正抗議,並要求警方確保日後不會再有同類情況發生。

《蘋果日報》兩名記者上周四(12月24日)在中區的大街上追訪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突然遭六名便衣警員上前截查,雖然記者已即時出示記者證,但探員沒理會,更一度拒絕讓記者致電通知上司,反指兩記者是遊蕩罪嫌疑犯,將記者帶返警署扣查個半小時。警方期後又改口表示,只是邀請記者協助調查,兩名記者錄取口供,被扣查近兩小時後才離開。

我們認為上述處理絕對不能接受,須知跟蹤追訪是新聞工作者進行偵查報道的慣常和合法手法,而今次的目標人物是因為其頻繁外訪記錄而已引起公眾爭議的一位高官,記者追訪和監察其行蹤是履行職責的做法。但警方在記者當場出示證件,證明正在履行職務時,仍以涉嫌干犯「遊蕩罪」為由,把記者帶返警署,實在是無理的做法。新聞工作爭分奪秒,記者被警方突然帶走,失去了採訪時機,剝奪市民知情權。

一直以來,警方在接到類似投訴後,多會派員現場了解,一旦確認被投訴方的記者身份後,會尊重新聞自由不作干涉。但今次的處理手法顯然有別於多年來的慣常做法,令我們擔心此例一開,會窒礙記者採訪工作。

閣下早前履新時一再強調警方需要與傳媒維持良好的工作關係,考慮到佔領運動期間數名記者被警方拘捕,一定程度上破壞了雙方的關係,閣下曾承諾警方在拘捕任何新聞工作者前,會知會警察公共關係科負責人。言猶在耳,卻發生了今次的事件,令我們極其失望。

我們現要求 閣下徹查事件,並交代日後警方將有何措施,以確保日後不再發生同類情況。請隨時聯絡香港記者協會(2591 0692/[email protected])。懇請示覆。

順祝
鈞安!

香港記者協會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獨立評論人協會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