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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回應到長者的需要嗎?

施政報告回應到長者的需要嗎?

「一次陪診二百蚊,俾埋我真係唔洗食」

王婆婆今年82歲,雙腳乏力,即使是行很短的路程,比一般人還要多出一、兩倍時間。本身有四、五種病患的她差不多兩三個月就有一次覆診,覆診的過程並不簡單,單單在醫院付款、抽血、量體重、看醫生、取藥單、付藥費,就需要轉到兩三個樓層,還有很長的隊伍。王婆婆直言曾經不少次在途中跌倒,整個覆診過程苦不堪言。因此她需要陪診服務,經她查詢後只找到了一間自負盈虧的機構,但卻要每小時六十元的收費。最後她用過一次服務,一次的覆診花上二百多元,她無力負擔,最後被逼終止服務,笑言「做人係咁,頂硬上」。



「送飯服務我等了七個月」

伯伯今年65歲,在三年前因事故需要截斷了右腳的小腿,經過一段的住院時間後,他回到自己的社區。在離院初期,他得到陪診支援服務等。因為離院支援服務只提供八十天的支援服務,八十天結束後,就需要靠社區照顧服務支持。由於不良於行,需要雙手握緊步行架才可以行走,走路都非常困難,更徨論煮食。妻子日間時間需要上班,只能為其準備隔夜飯菜於日間進食。但問題出現了,當雙手握緊步行架,就沒有空間去提飯菜。因此他申請送飯服務,最後送飯服務等待了七個月。期間他的太太每天將飯菜用膠袋裝起,這樣他就可以方便提到爐上,同時將蒸好的飯菜帶到飯桌上。最後望穿秋水的送飯服務用了一個月後,伯伯亦成功裝置新的義肢,就被拒絕服務。伯伯對此並沒有怨言,只是在等待的期間,不能預算,感到無奈又憤怒,他希望政府對殘疾人士的支援服務要有所增加。

社區照顧服務名額嚴重不足,長者的需要仍然未被滿足

長者、殘疾人士因著身體的變化,一些活動能力大大減低。但實際上他們仍有能力照顧自己,參與、貢獻社區。「居家安老」本應是一個基本的現象,但不知從何開始,變成一個巨大的願景。社區照顧服務資源不足,很多長者及殘疾人士根本得不到理想的支援。資源缺乏的情況下只好「等下先」;以年作單位計算的輪候時間,「留俾有需要的人」;身體鬥殘、鬥弱,「送住一餐先」;資源服務互相分薄。在施政報告稱重視「居家安老」,但卻並無增加家居照顧服務的資源,只是重提舊數,恐怕長者、殘疾人士的支援服務仍遙遙無期。而施政報告提及「政府由現在至2016-17年度將新增約70個資助日間護理服務名額」,但現實中該輪候隊伍卻是2674人(截至2015年11月30日),只是小修小補。社區照顧服務供應嚴重不足,如何居家安老呢?

政府懶理長者生活,只將照顧服務逐漸私營化

身體機能的老化是任何人都不能避免的事情,社區上有很多長者、殘疾人士只要得到一些基本的支援,就可以繼續在社區上生活。而施政報告中公佈亦推出「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第二階段,並將引入私營機構。然而,長者對於私營機構的質素毫無信心,監管不力,一次又一次的虐老事件發生,試問長者的尊嚴如何受保障呢?

長期照顧服務的責任,政府究竟要到甚麼時候才真正地承擔?若然政府仍無法著力增加資源在資助照顧服務上,得不到支援的長者、殘疾人士,院舍;尤其是私院成為他們無選擇下的「出路」。每年香港究竟有多少長者、殘疾人士因為資源缺乏而需要「頂硬上」,甚至增加發生意外的機會呢?政府何時才可以為過去一生貢獻社會的他們交出一份合理的成績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