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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智障人士被虐事件看智障人士服務及政策問題

由智障人士被虐事件看智障人士服務及政策問題

繼保良局特殊幼兒中心、匡智會工場及宿舍發生虐待事件、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老師噴消毒火酒後,在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又再發生一宗智障人士被虐事件,每次有智障朋友被傷害也很痛心,也會有感每次說事件引起的「警剔」為何無法真的「警剔」社會。業界有害群之馬,也是政策和服務設計的不足,欠缺身心障礙者人權角度,令事件不斷發生。

服務規管及監察不力

社署和機構一句已跟指引做事,兩句說有定期巡查,其實某程度上難聽過粗口,若規管及監察機制真是足夠,何以相關事件接連發生?事實上,由去年劍橋護老院事件已可看到,社署的「突擊巡查」根本不突擊,機構可以有充足的預備,加上巡查集中的焦點是文件交代之上,對服務質素本身的監察作用實是不大。在處理投訴機制之上,如同一般津助機構及學校,經常有「自己查自己」的情況出現,很多時家長、職員 欠缺申訴的渠道,政府也不時「交返個波」給機構本身處理,其實對於服務使用者的保障實是不足。

其中在現行的《殘疾人士院舍條例》,此條例於2011年11月生效,於2013年6月全面實施,可是在現行的條例下,院舍可以向社署申請「豁免證明書」,給予時間「進行改善工程」。問題是,條例嚴重寬鬆,院舍可獲最長36個月的豁免期,更可在有需要時再延長,真是3年又3年,都未有對服務使用者的真正保障,今次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正正就是獲發「豁免證明書」的院舍,事實上到現時大部份院舍都是以此代牌,情況實是嚴重落後。再者,對於施加虐待行為的個人當然需要懲處,而院舍管理不力,也應當作出懲罰,但目前的處分機制不清,罰款、不續牌、除牌、社署接管等的機制未見透明。

從服務規管及監察上,除了要求社署加強外,理應有更進步的方式,如設立公共倡導人制度(public advocate),由政府賦權予此倡導人,可就身心障礙者的最佳利益發聲,在權利被剝奪的情況下作出申訴,就法律程序提供意見等。除此以外,身心障礙者及家屬組織對監察社會服務也應當有一定的角色,在開放管理、服務使用者參與及發聲的思潮下,實應有更理想的安排。

服務模式出現問題

有論者指,「復康機構聘請前線員工存在困難,不排除有個別機構因此情況,即使知道個別員工有不恰當行為,亦惟有姑息。」抱歉我只能說不敢苟同,虐待智障人士是絕對不能容忍的,這也是社會工作者的信念和註冊守則、社會服務提供的原則和規矩,這底線一定不能越過。以草根一點的說法,由此路進,便與早前一餐廳被揭發工作人員係坑渠上切菜,餐廳當時也是以類近經營困難作原因。當然「餐廳事件」的員工與今次「欺凌智障人士事件」的員工不同,但說到尾就是如何都不能容忍這些情況。

其實事件可引伸的思考,是社福撥款制度和身心障礙者服務模式設計的問題。

從撥款制度出發,整筆過撥款下,給了機構無上「彈性剝削」員工的空間,在欠缺薪酬標準下,基層員工往往首當其衝,基本上出不足薪點。在保健員、護理員等前線照顧人手中尤甚,他們往往面對辛勞工作,卻最被剝削,在最低工資實施後,當這些有相當「嫌惡性」的工作與相對而言沒那麼嫌惡性的職業相比(如保安),聘請更是出現困難。在政策和制度下,未有考慮這批員工的需要,相關的薪酬比例未能給予肯定,致人手流失、人手不足的情況出現,變相是加劇工作量、受傷機會亦增加,這惡果是服務使用者和員工同時承受的。聘請困難是制度問題,而我不是說待遇低、工作辛苦就是虐待智障人士的藉口,而是從政策上分析他們的苦況。再者,在整筆撥款下,「肥上瘦下」的情況嚴重,君不見今次涉事機構去年就是派發大額獎金予高層?重設薪酬架構,保障員工福祉,以穩定人手,才能穩定服務。

從人權角度提供服務

其實,身心障礙者根本不需要被可憐,「可憐」或「慘」的形象其實是社會、文化、教育、傳媒造成的意識形態。照顧權是人人平等的,接受長期護理的服務,並不代表身心障礙者不是一個平等的社會公民;接受護理服務並不會影響人的價值;接受護理服務,絕不應是處於從屬高低的角色;需要別人照顧,並不代表要「被安排」。身心障礙者也有感受、也有想法和需要,如何在提供服務中重視自主及選擇,實是十分重要;如何在照顧與被照顧中間,重新取得權力平衡,是很重要的課題。

對於員工培訓,除了是消極的該做甚麼、不該做甚麼,更應是如何在服務中實踐人權、促進參與。其實早在30年前的在歐美等先進國家,已不再使用大型院舍的模式,因為這種服務模式脫離社區,剝奪身心障礙者的自主生活權利,被迫接受固定的作息時間表。美國的獨立生活運動,倡議全面的社區支援服務,著重去院舍化,平等參與,自主決策。香港呢,落後足足超過30年,到今天還在不斷興建大型院舍,動輒數百甚至過千,嚴重去人性化。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家庭而言,社區支援服務極度不足,如選擇「不進入」院舍服務,基本上等於需要每星期七天,每天接近24小時的照顧(當然視乎障礙程度有不同照顧需要),到家庭系統支撐不到,需要服務時又長年累月的等候。我相信,絕大部份的家庭,也希望身心障礙的家人住在家中,給予最好的照顧,無奈是這種照顧壓力和實際考慮,政策造成了萬千家庭的矛盾。

別再要大型院舍了,好嗎?大型院舍令大量身心障礙朋友與大量院舍職員困在一起,事實上對雙方也不公平。請加強小型家舍,請以人性化設計院舍服務,請加強社區支援,讓在可行的情況下,身心障礙者可自主在社區生活。也要提多最後而最重要的一句,就是整體的長期護理、身心障礙者政策的規劃,上一次規劃,已是2007/08年度,本應是五年規劃,但至今已經落後接近九、十年,這政府還真的欠身心障礙朋友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