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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兒童旅遊警示

東南亞兒童旅遊警示

(圖:陳美黛)

就快又到農曆新年假期,各位大小朋友都可能會借此機會外遊,追尋更勝萬卷書的見聞和體驗。可是,一些東南亞國家不僅不尊重兒童表達己見的權利和自由,甚至施以打壓,非常令人震驚!天真無邪、活潑敢言的兒童將自己內心真誠的想法表達出來,乃自然不過的事,而且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保障。

年近歲晚,有鑑於若干窒礙兒童權利的東南亞國家亦是港人旅遊熱點,為了協助學童放假外遊時提高警覺,我們特別發出「兒童旅遊警示」。當大家選擇旅遊目的地時,除了留心吃喝玩樂好去處,也要關注其他兒童權利受侵犯的情況啊!

新加坡
• 新加坡十六歲少年余澎杉於網上發布批評新加坡首任總理李光耀的片段,因而遭當局拘捕,及後被法庭定罪,並判監四星期。更甚的是,他在扣留期間受到不人道對待:被囚於精神病房,一邊手腳被綁於床;只能於床邊的馬桶如廁,迫著於充滿尿味的地方度日;囚室內長時間亮着燈,非常困擾。新加坡政府以言入罪本已不妥,更向兒童施予不人道待遇,完全無視《兒童權利公約》。

緬甸
• 自二零一四年九月緬甸總統登盛(Thein Sein)批准《國民教育法》後,觸發了一場學運—學生不滿法例損害大學自主和學術自由,亦未涵蓋成立獲法律承認的學生組織與教師工會的權利。於是自去年十一月起,一場又一場大型和平示威接續發生,及後政府與學生談判破裂,學生於今年三月再次和平示威,警方卻使用過分武力,用警棍驅趕他們。
• 早前中國政府大肆拘捕維權律師,連維權律師的子女也不能倖免,譬如十六歲的包卓軒是維權律師王宇的兒子。今年十月,他在緬甸境內遭押返中國軟禁。

泰國
• 自從泰國軍政府掌權後,實行軍法管治,人權狀況更令人擔憂,譬如五人以上的政治集會即屬違法。今年五月二十二日,泰國軍政府掌權一周年紀念,十六名學生分別參與曼谷市中心和東北部孔敬的和平示威,其中十四人(有未滿十八歲人士)被控煽動罪。他們將面對軍事法庭審判,若罪成最高可判囚七年。

馬來西亞
• 雖然最近馬來西亞「乾淨與公平選舉聯盟4.0」(淨選盟)和平集會並無出現以往警方暴力鎮壓的情況,社會卻瀰漫著白色恐怖—因為副首相揚言「不惜引用任何法例對付參與集會人士」;有大學校長表示會對參與集會的學生「秋後算帳」。事實上,馬來西亞對兒童參與集會限制多多,譬如二○一二年通過的《和平集會法》禁止二十一歲以下人士組織集會,亦禁止十五歲以下兒童參加集會。有十四歲兒童參與淨選盟集會後,於網上匿名發表感受,相信兒童參與並不是個別例子,不過政府隨時可以引用《和平集會法》對十五歲以下兒童「秋後算帳」,的確令人不寒而慄。

台灣
• 今年五月,台灣高中學生發起「反高中課綱微調運動」,要求撤回「黑箱作業」和儼如「洗腦」的修訂課程綱領。學生包圍和佔領教育部,遭警方拘捕,被扣上手銬和索帶,當中十一人並未成年。有示威學生不堪被控壓力,最終自殺身亡。

香港
• 既然去熱門地點旅遊如此危險,不如留港消費?少年,你太年輕了,你以為留在香港就很安全嗎?不信,且看粉筆少女的遭遇:二零一四年佔領運動清場後,一名十四歲少女在金鐘「連儂牆」用粉筆畫花,和平表達意見,卻遭十四名警員包圍,以涉嫌刑事毀壞罪拘捕,通宵扣查十七小時後才獲釋;及後警方向少年法庭申請保護令接管女童,法庭下令女童暫住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直至律師代表上訴至高等法院才獲准保釋。警方做法被質疑企圖阻嚇兒童和平表達,不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兒童權利公約》保障。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冬季號2015—兒童表達主見權,網上閱讀: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