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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蛋與子彈

魚蛋與子彈

圖片來自爵爵與貓奴

初一晚上旺角鬧市的鳴槍事件,大概還未把香港人喚醒,或許某一天,迎面而來再不是「香港警察」,而是軍隊和坦克⋯⋯

香港這麼一個小小的城市,早已被商家操縱,那種官商勾結,赤裸裸得叫人看不過眼。

說來說去,趕絕小販,為的就是保護大商家的利益。要做賣買?可以,跟商家租一個天價舖位,然後從早忙到晚,把收入交緥商家作為租金⋯⋯

小時候街上很多小販,多在街市附近營業,不知是年紀太小還是本無其事,沒聽過街市商販抱怨小販搶走他們的生意。有點印像的是深水埗、葵芳邨這兩個地方,深水埗可能是現在北河街一帶吧,馬路兩旁都是小販,有賣乾貨和民生用品的,有賣鮮魚蔬菜的,也有賣衣服皮鞋等等。小販賣的食品(包括鮮魚蔬菜)似乎是價錢較為大眾化,當然跟他們的成本裡沒有租金一項有關,而由於價錢大眾化,所以顧客對象和街市㰙檔並不一樣,好像是要到街市,才能買到稍為貴價高檔的食材。(噢!Sor_ry,差點忘了,普教中,街市該稱為「菜市場」)

葵芳邨的小販以熟食居多,除了魚蛋、燒賣之外,糯米飯、牛雜、柴魚花生粥、車仔麵、胡椒豬肚湯⋯⋯許多小販是區內居民,特別以婦女為多。回想起來,在那個經濟轉營的年代,婦女無法再以「車衣」的手藝幫補家計,賣點街頭小吃,也是一種方法。

葵芳邨重建之後,熟食小販絕了跡。幾年前,在鏗鏘集(還是星期X檔案)才知道政府早就停止發牌給小販,無牌經營因為政府打壓越來越困難,才導致熟食小販消聲匿跡。雖然,街頭偶然仍見到售賣乾貨如:頸巾、絲襪、ear phone、手機後備電池等等的小販,但只是零落的一兩檔,再也沒有當年的熱鬧風光。

街頭小食搬到店裡,成本加上天價租金,食物都貴得驚人!葵芳這個平民區的三餸車仔麵加熱飲,已經要39元。更不用說雞蛋仔了!

台灣夜市充斥著各種小吃,成了台灣一大特色,每年的收入應該很可觀。儘管每個夜市所賣的其實相似,但就是百逛不厭!新加坡同樣設有熟食市場,既可吃這家的雲吞麵又可喝到隔壁一家的拉茶。怎麼香港卻只能在商場裡找街頭小吃?

什麼「美食車」,說穿了只是「流動舖位」吧,先不說政府建議的美食車造價不菲,恐怕到時又會諸多限制,變成「價高者得」,最後又變成了連鎖集團的另一分店。

猶記得台北松菸外面,停著幾輛賣食物的美食車,賣的是可以邊走邊吃(如熱狗)的小食,由於時間所限,我沒有在該地停留多久,也好像沒光顧過這幾輛美食車。然而入口處一輛三輪電單車改裝的「冷壓咖啡」卻令我印像深刻。(一時間找不出相片)。

店主(?)是位約三十的男士,滿臉笑容,大家沒有排隊,都只圍著他的車看,當客人表示想要咖啡時,店主會跟客人說:「你是第X號選手。」然後當咖啡交到客人手上,店主會請客人立刻喝一口,再問你:「好不好喝?」

這一份自由,大概就是蘊釀創意、試驗的土壤。

反觀香港,傳統上年初一至年初三,一年只有三天的夜市文化,歷來都採用「隻眼開隻眼閉」的做法,怎麼今年卻突然嚴格執法?即使說「非法的就要取締」好了,那為什麼街上各類疑似雙程證行乞、賣手工藝品、遺例泊車又不同時嚴格執法呢?

如果考慮衛生、安全問題,政府做的,不應該是「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既然花市可以劃地進行七天,為何新年夜市不能劃地進行三天?假如政府提供場地,只是合理「租金」或「場地維護費」,相信小販們都不介意付出一點租金,安安定定做三天生意。

又陰謀論,政府為的是製造社會撕裂,引起社會動盪。刻意營造市民追打警察的畫面,然後把事件定性為「暴動」,這樣又可以來一場大龍鳳。還是政府正以蘊釀民憤,引發一場暴動,再駛兩架坦克入旺角或金鐘,之後領導人會被國家嘉許「平亂有功」為目標?

作者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