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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敗朽,顯於小節

公權敗朽,顯於小節

公權敗朽,顯於或始於小節。

是疑犯、警察入屋搜証,OK;
公眾有知情權,警方按情節向傳媒展示重要証物(過往常見如毒品、賊贓、凶器…),這算是慣例,也OK;但…

剛搜獲的電話,如何便認為與查証中的案件有關?
更難理解的,各大小書局都可買到的書、又是甚麼証物?難道是疑犯藏書名字中有「城邦」、「本土」、「民主」、「反共」?這是思想入罪?香港已經有這罪名?抑或「城邦」、「本土」等論述已經不容於法了?

再怎麼看,那些都是人家的私人物品而已。疑犯只是「疑」矣,況且即使是定罪犯人,仍有人權尊嚴包括私隱權吧?到底警方展示所謂証物有何指引?有何規範?是否一旦被檢控,則一切私人物品均可被無限制公開?

又或者只是市民無知,看不懂那些物品可能「暗藏」的黑暗玄機,那麼公開展示即是無意義的舉動,何故為之?否則,便有責任清楚明白公開的向傳媒及大眾闡述。

事實上這跟數天前環保倉內的「大家可以自己聯想下」同出一轍。不得不說這些是輕率高傲、有權用盡、甚至是懷疑越權的執法態度和方式,實在難以配得上「世界上其中一支最優秀的警隊」的自詡(註: 引自梁振英本月6日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時的致辭),絕對不符稍具理性的市民的期望。

同樣令人不安的是這些舉動可能給人的聯想:用來滋生公眾對「城邦、「本土」、「民主」等概念的負面情緒,或反過來借部分公眾已有的負面印象來讓涉事人士罪有應得未審先判,這不有違警方政治中立及公平公正的執勤原則? 但願並非如此。

筆者不懂律法,以上一切只是憑常理直覺作論,或有粗疏誤解之處,還請各路有識之士指正。只是坐看我城曾經的文明逐步淪落,不吐不快,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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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視頻:
《TVB News: 旺角暴亂至今拘69人 警帶1人到旺角調查》
http://news.tvb.com/local/56c58c9d6db28c6203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