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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執法與「暴動」 ——對香港2.08事件的一封公開信

暴力執法與「暴動」 ——對香港2.08事件的一封公開信

趕在南下的火車上在網路媒體上便看到了這令人激動且很氣氛的新聞,農曆新年初一(即2016.02.08)夜至初二(即2016.02.09)淩晨在九龍的旺角發生了這個令人擔憂的事情。內容大抵是無證小販在桂林街開檔遇食環署查封,開攤未果,便轉戰旺角一帶販賣。食環署因部分市民現場抗議並包圍食環署人員阻礙執法,遂喚來警隊協助執法,期間市民與警員多有衝突,後來事情升級,演變為部分激進市民焚燒垃圾筒,搜集磚塊雜物等扔向警員。警員多有受傷,警告無效下朝天放槍鳴示,衝突間多人受傷。

時間的變化著實快速,從一個微小的稽查無證小販到街區的警民對峙,有網友將此稱為「港版2.28」、「魚蛋革命」之類的。不過在我看來都言過其實,其中內裡並非三言兩語能夠講的清楚,但作為一名自認為自己是社會主義左派的我來講,我在譴責警員暴力執法的同時,也極為強烈的譴責某些個本土右派分子在其中過度挑釁、製造亂機的行為。首先我想和各位討論討論無證小販的問題,畢竟這是整個事件發生的源頭。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法律,如果要在公共場所設攤販賣,必須在政府指定區域設攤,以便於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如食環署之類)進行管理,這一點和我們中國大陸諸多城市沒有什麼不同,縱觀世界其它國家大致也是如此情況,即便是在夜市繁榮的台灣,小販們也必須遵守法律上的條文,接受政府的統一管理。那麼這次香港由小販問題引起的衝突其實完全是因為小販沒有在政府指定合法地點設攤販賣,依照法律,理應處理。

筆者也曾多次到遊香港,也多次去香港的一些小攤販前買兩串魚蛋、小烧賣、八爪魚等小食來品嚐道地特色美食,但無論是從廟街的食肆還是到沙田圍的海鮮大牌檔,香港的大排檔的分佈及存在數量實在少之又少,比起台灣的各個城市裡的夜市來說真是小巫見大巫。曾經有香港友人告訴我說,從60、70年代以來,香港小販的生存空間可謂是愈來愈狹小,以前政府並沒有強力打壓,但97迴歸以後打壓力度越來越厲害。作為一名剛出道的「驢友」和「美食愛好者」,我不禁想問,為何小販在香港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少了?

政府幹嘛要強力打壓不給人活路?講到這裡,我不得不把這些個問題和金融霸權、官商勾結聯繫在一起。首先我們通俗的來講,在過去的社會裡,如果一個人想要經營諸如食肆之類的小檔,完全可以通過租賃店鋪,設店開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也不乏一些經濟條件比較差的人通過走小販這樣的方式來生活,但也不至於講到通街都是流動小販。在資本主義的工商業的慢慢發展中,新的食品工廠取代了傳統食品加工作坊,商業的投資活動(或者說「炒地皮」)不斷地增加了店鋪的租金。在這幾百年幾十年的發展進程中,連一些號稱「百年」的老店都無法對抗金融資本的衝擊。伴隨「圈地運動」以及「新農村建設」(即鄉村城鎮化改造),一些個農民失去了賴以為生的土地便來到城市打工,但這裡頭並不是每個人都好找得到合適的工作的,於是一部分人為了生計便設攤走販以此為生,從小農走向了城市小資產階級。

在後來的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之中,執政者為了更利於統治,以平息各種不滿落後又糟糕的封建時代城市管理的聲音,便開始著手處理類似管治流動小販的問題,通過法律成文的手段更好的進行管控。在這種發展之中,小販們進一步喪失了之前較為自由的謀生空間,他們必須以繳納所謂城市管理費等個名目的「獻金」才可以到有限的空間裡頭換取生存,不過有時候一些聰明的統治者會為換取支持率及市民的好感在某些程度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許小販在特定的時期(諸如農曆春節或者其它節假日)中走販。或者如港英政府時期,還有過港督親臨小販攤前握手合影購買食物的事情,這種歷史事件也成為普通市民將無能的香港特區政府與狡猾的港英殖民政府對比的材料。

我們再來談談香港本土右派以及香港警隊在此次事件中的態度與行為。其中許多具體的細節我們完全可以從各大媒體現場拍攝的視頻中看得到。在食環署執法過程中不少市民圍住食環署阻礙執法(我甚至懷疑有689政府派設的黑幫打手或者本土右派自發卻有組織的衝擊)。但是如果當時我們的市民只是有序且和平的團團圍住食環署並阻止惡意搗亂分子的挑釁,事情還會發生到這個地步嗎?正是我們的善良的市民中夾雜著一些個別有用心的流氓,加上無能的香港特區政府在執法過程中的不當行為,才導致事件進一步升級。

而事件升級後,香港警隊也集眾難於一身,由於之前的諸多事件,如雨傘運動中朱經緯警司無理的用棍棒打路人,暗角七警施暴於手無寸鐵的群眾,銅鑼灣書店店員及老闆失蹤事件上的追查不力,這些事情的堆積,令到昔日印象較為良好的香港警隊徹底的失去了最多數的群眾的信任,再加上今次在執法過程中對無辜群眾施以毆打和肆意逮捕,令到這個統治階級的暴力機器露出了真正的面目。不過這並不是我們可以肆意進攻和挑釁的藉口和理由。警察制度之於統治者那是用以暴力統治的機器,而對與普羅大眾來說有著雙面刃的作用,現今的警察已不再是幾百年前那個單純用來維護統治階級利益並打壓工人運動的工具了。在整個社會的治安上面,自然災害的救援上面警察發揮了一定程度的作用,並且大多數的警察本身來自於中下層社會家庭,大多是勞工家庭,這種原生家庭帶來的階級烙印是很難去除的。如今時代的警員也並非各個都是政府公務人員,也有警輔(有些地方稱「輔警」)。警輔大多是失了業的工人或者剛畢業卻尋不到工作的年輕學生。

甚至統治者也不需要警察這個它自己的政府機器來分分秒秒維護自己的利益了,出現在中國大陸的諸多城市的工廠區內罷工前線對立那面的所謂「保安公司」「特勤人員」就是最好的佐證!在這次事件中,管理警員的機構警務署的無能更進一步的造就了一線警員的受傷,狠狠的將警員與市民的對立給加深了。大多數市民並不會指責警察制度及其附屬連帶的制度本身,也更不會去想到「反資本主義統治」而只會單純的反對某某號碼的警員罷了。在這種時候,恐怕警務署的高級官員和689政府的建製派幕僚們是拿著酒杯在慶祝這樣的局面吧。所以我帶著不可平靜的心情,毫不避諱的大呼:警員有權成立自主的獨立的工會!對於那些個不講策略只講「勇武」的本土右派們,他們除了會在一線挑釁完統治機器後落跑並轉嫁全部責任到別人頭上以外,就沒有別的什麼伎倆了。這種事情從雨傘運動後期本土右派在民主抗爭遊行中處處公然挑釁、製造混亂、騎劫民主抗爭到昨日本土民主陣線黃台仰推卸全部責任到警員頭上,我們大家看的還不夠多嗎?還有什麼東西比這種行為更令人可恨的呢?

再回到小販經營的問題上來。小販經營尤其是食肆帶來的問題諸多,譬如食品安全問題便是首當其衝的,在台灣及中國大陸均有食用流動小販的食物而食物中毒導致生病甚至死亡的例子。當然這也不能完全算到小販頭上,要算就一併算到那個從出生就每個毛孔都留著鮮血的資本主義制度上去!如果不是這個社會造就的嚴重貧富差距,自私自利,誰人會去作出令他人受傷的事情呢?所以政府在治理這個問題上必須小心謹慎。不過今天我主要想講的是小販的生存權利的問題,我認為當今的中國大陸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應該向台灣政府多「取取經」。在此類問題上,我主張採用合法而非極端暴力挑釁的手段,香港市民擁有比中國大陸人民更多的自由及民主權力,應該加以利用它,通過群眾遊行的手段向政府施壓,或是通過立法會表決的方式(但不可完全相信於它,畢竟坐在那大大的議事廳內的人堆裡有幾個是為勞苦大眾發聲的呢?)。用民主的、和平的手段來爭取小販設攤自由的目的。而且要設立相關的法律法規,在保證小販設攤自由的時候也要保證其它市民的食品安全問題上所擁有的權利。

至於食環署那種過去的全部職能也不能再是查封查封再查封了,完全可以採用流動式檢驗檢疫的方法,對小販進行現場抽樣檢查。所以原本可以通過和平合法手段解決的問題卻現在走到這個地步,而又被一些人說成「香港版2.28」及「魚蛋革命」,我認為是完全不合適的。「2.28」是因為腐敗國民黨政府經濟管控失控下且處理不當引發的族群矛盾,而所謂「魚蛋革命」更是荒謬至極,要曉得革命是一個階級通過暴力鬥爭推翻另一個階級並奪取政權的活動,此次旺角事件哪裡是這樣的情況?所以不禁讓我懷疑是否真的是有人在有組織的操縱這場衝突。

旺角的衝突過去了並沒有多久,但是衍生而來的各種問題還是不間斷的發生,而這場事件的源頭——小販設攤自由,卻似乎不是主角了。警民衝突、「暴動」還是「衝突」或是「暴亂」倒成了眾多媒體和大眾評頭論論足的話題了。作為一名社會主義左派,我希望這樣的暴力衝突和混亂的秩序應當立即停止,警隊也不應該肆意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抓捕無辜學生和市民,對所謂「騷亂者」的審判必須按照法律公開公正!

至於有朋友一定會質疑我的「警員有權成立自主的獨立的工會」的觀點,也會拿出其它國家警察成立工會並沒有改變其本來性質的反而變本加厲打壓群眾運動的例子,我想回應的是,警員成立工會以後,必須得到其它工會或者社運團體的幫助,重中之重便是傳播左翼思想,如同在台灣的消防員協會,即是在適當時候給予一定的思想教育,不然就算成立了工會也很容易被當權者拉攏或者成為某個政黨的政治工具,如同台灣的「勞工陣線」即是如此,工人只會進一步的被出賣和在政治鬥爭中被玩來玩去。對警員的毆打和謾罵也必須停止,要知道警員同我們一樣也是人,只不過他們被統治階級利用了而已,我們要對他們戒備的同時也要伸出援助之手,要讓他們認清楚自己的所處的境遇,勸他們放棄成為統治階級打壓他們自己兄弟姊妹們的走狗。

後雨傘運動時期的旺角事件發生表明了接下來的香港社會行到了關鍵的時陣,香港的市民朋友千萬不可放棄鬥爭,對待一切的挑釁和慫恿也千萬要保持克制,不可中了某些陰謀,令到自己陷入危險的境地。也不可過分相信某些政黨,畢竟資產階級自由派雖好,但是不盡完善的本質,最終就算上台無非就是分杯羹。勞工不止是慘慘,更是會落入奴役勞動囧境。要知道唯有被壓迫階級意識的覺醒,才能掰開資產階級剝削統治及其產生的諸多問題的困境。

2016.02.10夜於澳門關閘初稿
2016.02.16夜於中國大陸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