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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我自己」

「不做我自己」

昨天在網上見到一句政治口號,出自香港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一位候選人:「如果有一日我唔係做緊自己,推我落嚟!」,似是豪情壯語,但想深一層,卻不肯定他是甚麼意思 — 誰可以不做自己呢?據聞這位候選人是讀哲學的,也許這句口號暗藏精深的哲理;以下讓我嘗試分析「不做我自己」(或「不做自己」)的意思,看看能否令這句口號容易明白一點。

先談最抽象的理解:「我」或「我自己」就是一個人在任何時刻用第一人稱(「我」或「我」在其他語文的對應字詞)來指稱的當下的那個人。就算你患上嚴重的失憶症,忘記了自己的身世和經歷,不認得從前相識的人,可是,當你說「我很餓」或「我希望能盡快恢復記憶」時,這個「我」仍然有所指 — 當下的你。假如「不做我自己」的意思是不做這個意義下的「我」,那麼,「不做我自己」便不可能是說得出並且可以發生的事,因為一說「不做我自己」,就已用了第一人稱。這大概不是那位候選人的意思,否則,他根本不可能「唔係做緊自己」,那句口號就未免太取巧了!

「我」的意思當然可以豐富很多,指的不只是當下的「我」,而是一個有歷史的「我」;這個「我」的存在,是由一個人的出生延續到現在的這一刻。當你說「我小時候愛去荔園」或「我現在對香港的前景很悲觀」,這兩個「我」指同一個人,有身體成長和發展上的因果相連,也有第一身的記憶重疊。在這個意義下的「我」,「不做我自己」有可能嗎?可能的,但是極罕見:如果同一的「我」不只要求延續的身體,還要求(或只要求)重疊的記憶,那麼,當一個人徹底失憶,他便不再是同一的「我」。這應該也不是那位候選人的意思,因為根據這個理解,他的口號便顯得無力 — 「如果有一日我徹底失憶,推我落嚟!」那還用你說?

英文有「Be yourself」這句忠告,意思大致是「不要刻意令人有好感和印象深刻,更不要裝模作樣,只要自然而真誠地表達自己便可以了」;那位候選人說的「唔係做緊自己」,會不會正是「做不到 be oneself」的意思?有可能。然而,搞政治講究形象、巧言、手腕、妥協等等,很難想像任何搞政治的人可以符合這些要求,卻又同時能夠堅持 be oneself。因此,假如那位候選人說的「唔係做緊自己」即是「做不到 be oneself」,他的支持者也許便應該立刻「推佢落嚟」了!

「自己」或「自我」還有另一個意思可談:每個人都有很多身份,但不是對每一個身份都有自我認同 (self-identity) ,而那些有「自我認同」的身份,便組成他的「我之為我」的自我了解。例如一位華裔美國人可以對「美國人」這身份有自我認同,但對「華裔」這身份卻完全沒有自我認同;在他的自我了解裏,他只是美國人。「不做我自己」,可不可以根據這個意思來理解?可以的,但這個理解和上一段說的很接近,只是「be oneself」那個「oneself」加了「自我認同」的限制而已。

身份的自我認同是可以改變的,從前有自我認同的身份,可能會變成沒有自我認同,反之亦然。那麼,「不做我自己」是否可以理解為:從前有自我認同的身份,現在不再有自我認同了?這個情況,準確的形容是「不做從前的我」,而不是「不做我自己」。假如這才是那位候選人的意思,他在口號裏便的確提出了一個「推佢落嚟」的理由;問題是,當他「不做從前的我」時,他便應該會自然退下,不需要別人「推佢落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