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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三‧八婦女節:我要性別真‧平等

寫在三‧八婦女節:我要性別真‧平等

今天是三‧八婦女節;在香港這個國際大都會,不少人都會覺得,香港性別平等已經做得相當不錯 – 的確,經香港不少團體和社會人士多年努力,《性別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相繼立法,而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亦得以設立執行不同的反歧視條例,與往時相比,性別平等狀況已有不少改善;但其實,性別平等之路,仍然漫長。

男女收入水平仍不均

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的《香港的女性及男性 – 主要統計數字》(2015年版),香港女性勞動人口(不計外籍家庭傭工)的參與率雖然在逐步上升,由2001年 的47.4%升至2014年50.7%,但與男性的勞動人口參與率(68.7%) 仍有一定距離。而且男女的收入中位數仍存有一定距離,女性每月就業入中位數為$11,000,而男性則為$15,000。[1]

女性仍需肩負照顧者責任

除了就業率與收入中位數有差別,雖然現時社會較接受女性進入職場,然而,對家庭崗位定型於社會仍然存在:女性往往仍然被視作需肩負家庭照顧者的責任,而在缺乏家庭友善的勞工政策下,不少女性為了養育兒女,只能選擇放棄工作;根據香港婦女中心協會的《照顧者生活狀況問卷調查》 (2011) [2],受訪的照顧者中,有93.3%為女性,只有6.7%為男性。而統計處的數字亦顯示,於2014年,未婚女性的勞動人口參與率為69.0%,而曾經結婚女性則為48.7%,報告亦指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較多已婚女性 在婚後可能暫時或永久離開勞動人口。」

在傳統性別觀以外

而如今「性別平等」的觀念,除了傳統的男/女,還需考慮不同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女性;然而,在傳統的性別觀下女性已面對不平等的狀況,不同性傾向和性別認同女性,她們面對的不平等,往往更多。

平機會於去年發表的《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顯示,不論年齡、社會及經濟階級,香港的性小眾都曾受到明顯的歧視。女同志及女性性小眾會因為她們的打扮及衣著,在工作環境裡被騷擾、譏諷,甚至是無理解僱[3]。而過往亦有調查發現,女性性小眾曾在工作環境裡被上司或同事要求作符合她們生理性別的打扮,理據是她們的打扮「礙眼」,甚至是「妨礙溝通」[4] 而性小眾選擇這樣的衣著,只是選擇作讓她們覺得舒服的打扮,而非標奇立異。而跨性別女性易服,是處理內心對生理和心理性別誤差的一個渠道。而即使她們選擇穿著與其生理性別不符的服飾,但若性質仍然符合公司規定的時候 (例如,她們會穿中性或女性的行政人員服飾,與傳統男性或女性員工的衣著相若),公司或同事針對打扮及衣著而作出批評、甚至譏諷,都是明顯的歧視行為。

香港女同盟會於2015年的進行的《女同志及女性性小眾職場及就業調査》亦指出,有近6成(58%)受訪者於求職時,會擔心新工作上因性傾向被傭主及同事歧視;調查亦發現,學歷和職位越高的女同志和女性性小眾,越容易受到歧視。[5]

性別平等的社會,需要社會一同努力

不同性別、性傾向及性別認同,其實對工作能力並不構成影響,而對更多不同人士包容和接納,對公司也有正面影響;不少具遠景的僱主都留意到這一點,而願意承諾為不同性傾向和性小眾提供友善的工作環境。我們希望無論公營或私營的機構,都積極加入此行列,亦敦促政府從速就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進行立法,為社會上不同性別、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人士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參考資料:
[1] 香港政府統計處:《香港的女性及男性 – 主要統計數字》 (2015年版)
[2]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照顧者生活狀況問卷調查》 (2011)
[3] 平機會《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2016) p. 62
[4] 香港基督徒學會、女同學社、同志公民,《同志及跨性別平權報告》(2013)
[5] 香港女同盟會:《女同志及女性性小眾職場及就業調査》(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