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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策略,更需方向的雷動計劃

不只策略,更需方向的雷動計劃

近日對2016年選舉又回到策略討論上。戴耀廷的雷動計劃,希望協調到今年立法會大選的出戰,令非建制派(包括泛民、傘兵、學黨等,乃至本土派)取得最多議席,實現議會政黨輪替。協調嘗試形成『大局』,把保王黨議席打到最少,同時協調某種意義也是確保『小局』,讓個別黨派都在有限票數、分配均勻下,在協調秩序中能夠生存下去;反過來協調失敗,則2016年大選會成為,沒有協調底下混戰,爭奪議席的過程有如『制度的騷亂』,議席就因分票的問題減少。

在策略和方向理念之間,不是不應該談策略,特別是選舉本來就是現實運作成份相當高的事情;但當中,戴教授實在不應該只談策略,而是應該在推動『泛民 - 傘兵 - 學黨』協調選舉的同時,推動各政黨各自向市民,就未來的改革方向作出承諾。否則,無論是『協調秩序』抑或『多邊混戰』,選舉過後其實都無以為繼。

協調不應該是現代版『宗法制度』

目前的協調計劃,還是太側重保存既有格局的面向,企圖在現實操作成份相當多的選舉,達致一個和諧理想的結果,有點像現代版的宗法制度,希望抑制過渡競爭;我無意否定任何協調的努力,對抗北京很重要,但不論本土派、泛民支持者、抑或數量極多介乎於支持本土派與泛民中間的『6.5』朋友,都求新風氣、新局面;本土派已很旗幟鮮明,主張破局,以盡可能的進取抗爭;而泛民支持者,以及『6.5』人,更不止着眼抗爭革新,更是觀念和前路上,帶出與舊有泛民的不同。

因此,協調若果只是純策略地最大功利化議席結果,當中心態其實和當初『顧全大局論』和『棄保論』相距不遠,不能回應選民的期望。這個勉強達致的宗法制度 – 將選舉名單像豬肉一樣分掉以後,或許不能取信於市民,以至最後形同虛設;又或者市民心不甘情不願投票,為了團結大局,投一個次要選項入局,心裏卻認為這只是去延續他們的政治生命,對香港沒有幫助,就連帶過繼往日的不滿情緒。結果不論大黨小黨、新派舊派、市民大眾,無一感到滿意;

當社會躁動,其實期待一個『有能政黨』出現的時機,那怕是沒有執政機會,但也要有執政想像,社會成熟,自然需要滿足社會對『治港』的期望;而不是以往『議題式爭取』、『請命式政黨』。保王黨由上屆立法會大選,開始裝扮到自己像選市長,發展XX建設YY講過不亦樂乎,無非是食『有能政黨』條水,站在對面的泛民也好、本土也好、學界傘兵也好,都會受困於『反對派』的定型。

不單是保議席,更加是定前路

雷到哪方?動在何況?其實更是等待各門各派用半年時間有初步承諾,再用未來一至兩屆工作,提出藍圖,為甚麼選民要選擇某某協調秩序的候選人,他們會共同推動甚麼變革(難道繼續簡單地提出會『共同爭取民主』?);或協調後,個別門派的作用和重心在於何處?他們對香港局勢有甚麼特別之見?致使選擇個別組織的候選人,足以在未來四年來結合協調內其他組織的工作,互補不足。

這一點,更係超越眼下『公投』掛帥的工夫。目前眼見的組織在提出新方向時,都依重『公投』、『全民』等概念,要麼就變成了務虛的純策略純口號,要麼就是過份務實,而被動地把波踢返去社會身上。把香港帶到甚麼方向,不應只有預設問題,而沒有概略的答案方向。到最後,其實關乎『有無能力擔當市民心目中「官方反對黨」乃至「準執政黨」的問題。』

否則,不論是泛民也好、本土也好、學生制憲也好,搞幾多次雷動、換人,都只是搏取新形象,又或者團結的形象,對未來的政治運動完全無作用。其實都只係燃燒市民的寄託,搶到位保到位,之後又打回原形,充其量今年的大選只是『政治侏儒的小戰爭』罷了。

在市民選擇和組織協調間 取得平衡

當然,若果無定向地跟着形勢走,那協調無疑盪然無存,一個無序迷惘的混戰投票,和一個現代版的『宗法制度』,都未能令市民有更大信心,也和市民對新方向的寄望背道而馳;最後選舉結果,受制於種種不確定因素,包括市民自發亂答民調,或含蓄地不作表態。因此,不是先把理想投放在處理現實協調,而是先處理方向,後處理策略,以秩序性沒那麼強,但又可作參考評鑑的認證,作為較折衷的選項。

先要把理想投放在理念處理,讓戴教授和市民開列出,大家對未來政治組織較重視的標準,成為市民在今次大選優先考慮的選項;同時政治組織需要對市民就這些選項回應市民,讓市民加以取捨;再處理最大化議席數目的策略問題,參照評估,設定可能取得議席的最高目標。到越接近選舉,選民就在非建制派僅有的取得議席空間中,聚焦於某幾個有能力的政黨組織,釐合理念方向和現實投票,最終誰留誰退,也留待選民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