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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sapp上的悄悄話,有否被監控?

Whatsapp上的悄悄話,有否被監控?

當長輩也懂得利用whatsapp 瘋傳長輩圖時,也代表著網絡通訊,已成為大部份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互聯網、流動上網、智能電話等科技為我們生活帶來前所未有的便利,也令我們與親友通訊更為容易;不過,我們網絡通訊的私隱,又是否得到足夠保障?趁著今天「世界反對網絡審查日」(3月12日),我們一同來認識一下,我們的日常通訊,有否受到監控。

2013年斯諾登將美國國家安全局的稜鏡計劃(PRISM)披露予傳媒,揭發美國政府對一般市民進行監聽的計劃,令人嘩然;同時亦向世界各國人民敲響警號 - 即使你只是一介草民,平日奉公守法,安分守己,你的通訊都可能受到監控。換句話說,你透過Whatsapp或電郵約女仔(或男仔)去街失敗、與好友講的秘密、與同事八卦、與客戶密斟的生意,都可能受到政府監控,而這些資料有可能會被收集。國際特赦組織去年的報告亦指出,英美等國均有開發軟件,對市民於網上或手提電話,在微軟、Google、Facebook 或其他各大網絡公司平台所作的通訊,甚至直接截取光纖電纜數據,對一般市民的通訊進行監控,並收集閱覽記錄、電郵、搜索結果等資料。全球41個國家的情報機關,均可對有關資料進行不同程度權限的存取。[1]

回顧香港,現時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雖然限制警方、海關或其他公職人員截取通訊,要先向法庭申請有目標的電話通話監控,而有關資料的收集與保存亦需按法例進行。不過,因條例於10年前制訂和實施,不少近年新發展的通訊方式,如網絡通訊 (包括智能電話等流動通訊裝置),均未被納入此條例。因此,執法部門可直接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SPs)協助截取網絡通訊及相關資料,過程不受法庭監管;而根據立法會紀錄,香港警方及海關於2014合共向ISPs要求索取用戶IP地址、登入紀錄等元資料(Metadata)共4498次 – 香港人網絡通訊的私隱,正處於無險可守的境況。[2]

聯合國人權議會曾指出,截取通訊應為「於最特殊情況下方能使用的措施,更應有獨立的司法機構處理及監管。」[3] 這不止是對私隱的保障,亦是對一般市民的表達自由權利的保護。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Salil Shetty 指出,不少國家政府往往針對律師、記者或和平維護人士等的人權捍衛者而對互聯網進行嚴密監控,這些監控會對言論自由構成極大威脅。

香港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修訂草案仍然在審議階段[4],我們希望 有關當局及和議員能盡快制定出一個對市民私隱權有充足保障的方案,以免對市民的表達自由造成侵害。而國際特赦組織繼去年「Unfollow Me」行動要求全球各國停止對市民的監控,今年亦邀得艾未未、斯諾登、以及Pussy Riot 一同推廣反網絡審查的訊息,要求各國政府停止監控市民通訊之餘,亦希望各網絡或電子通訊供應商拒絕任何有損用戶私隱權的要求;反之,應發展更好的技術,對用戶的資訊提供更佳的保障。

參考資料
[1] Amnesty International: Easy guide to mass surveillance
[2] 立法會十五題:《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
[3]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port of the 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opinion and expression
[4] 立法會:《2015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