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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和理非

為什麼我和理非

我表明走和理非路線,因為和理非抗爭之路未走盡。其實這條和理非抗爭之路,除了我在之前所提及的三罷(罷工、罷課、罷市)外,還有不少可能。例如,甘地提倡的不納稅、抵制政府及法庭的不合作運動,這種參與是十分容易的,亦能有效提高政府的管治成本,把這種運用聯繫上我們的訴求,能迫使政府回應。又例如,我們可以在興建三跑時,佔領機場的出入口,使機場癱瘓;在興建高鐵時佔領地盤,使工程不能進行。這些做法直接對準議題,阻止不義的議案,激發社會討論。又如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會等,除了表達不滿的聲音,感召更多市民一起對抗暴政外,亦能使政府管治變得困難,感到壓力。這些都是香港還未嘗試的和理非抗爭手法。

但若要進行佔領立法會、佔地盤等行動,是否勇武抗爭的一種?我認為不是。經過旺角一役,勇武抗爭於我來說已等同以武制暴,相比之下,那些不合作運動及佔領行動還是比較溫和。在討論和理非及勇武的抗爭手法時,兩者的分別有時候會比較模糊。一談及和理非,必定會聯想起遊行示威請願,而在和理非的抗爭路上,不能再只停留於以往的模式,而是要探討新的可能性,擴闊和理非的想像,這是我所言及的和理非抗爭之路還未走盡的意思。

以武制暴的抗爭手法成本很高,若被捕,被控的不再是非法集會或非法集結,而是暴動、襲警。所以很大一部分人既不想停留於只參與以往遊行示威請願式的和理非抗爭,又礙於以武制暴的抗爭成本,以致感到無力。但我們忽視了從遊行至掟磚之間的可能性,雨傘運動或許算是,但不能因雨傘運動成效不彰而否定這種抗爭手法,因我們還有不少有創意的不合作運動、抗爭手法未運用。所以,和理非抗爭手法的想像必須擴闊,我們應尋找抗爭成本比勇武抗爭低但又能影響政權、提高政府管治成本的抗爭手法,讓大家一起參與在爭取民主的路上。

為什麼我不認同當日旺角的勇武抗爭手法?


我走和理非路線,是部分原因,但更大部分原因是我認為勇武抗爭必須如梁天琦所言,要有原則。對我來說,這些原則包括:最多只能用對等武力、必須對準政權/國家機器、有清晰訴求。當日旺角一役,武力絕對比警察使用的少,亦有對準國家機器,但整場行動並無訴求。雖然我們都明白示威者的心情,亦明白那是官迫民反,但該次事件,勇武矛頭純粹指向國家機器,卻沒有一個明確目的是示威者希望達到的。所謂出師要有名,社會普遍看來,那次事件只是一次無任何訴求的騷動,這是我所不願看見的。但反之,若勇武抗爭符合以上三個原則,我完全能夠接受。

但我必須強調的是,立場上,我們站在示威者的一方,錯的是政權的腐敗、無能。雞蛋與高牆,不是漂亮的說話,當日在競選期間,我們內閣也發表聲明譴責警察濫用警力、政府漠視民意,以致官迫民反。我們不與示威者割席,立場上我們支持示威者,只要大家同是走在民主的路上,就是同路人。對於當日旺角之役,我們只想表明當日的抗爭手法我們並不完全認同,我們亦付不起參與勇武抗爭的成本。



和理非與勇武並排而行

和理非與勇武不必對立,亦不應對立。合作的空間有不少,例如和理非的抗爭能做好道德感召的工作,闡述勇武抗爭的示威者的立場,展示民意,使社會輿論不被官媒帶著走,反之拉回抗爭者一方,感召更多市民認清政權的腐敗,以一起站出來對抗政權。什至可以在一次行動中,勇武派與和理非合作,前者對抗國家機器、保護後者以繼續佔領,雙雙以自己的方式提高政府的管治成本,撼動政權。雙方不須互相謾罵,亦不必互相譴責,在民主路上,兩條腿走路,正是這個意思。

雖然我自嘲為左膠,但我膠與不膠,還留待大家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