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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融合——動物的惡夢

文化融合——動物的惡夢

說到「中港融合」,很多人都聞之色變。我做動物維權的,更加是憂心忡忡!
請先不要說我把動物扯上什麼政治,我說的這只不過是一種文化衝突。

我們這一代在英殖教育下長大的,對動物福利(不是動物權益)有一定的認知,基本如不應虐待動物,貓狗是人類的朋友這些概念都是有點共識的。比起中國、澳門,勉為其難香港人也說得上是「愛護動物」的。當然比起很多西方國家我們這樣說會有點面紅。所以我會如是說,香港要一步一步走向文明,一方面要努力擴闊對動物權益的視野,不要一邊說改善動物福利,一邊自私地「剝削」動物,如食魚翅,穿皮草,買賣動物。而另一方面更要力抗中國的文化入侵,避免在慢慢「溝淡」的情況下文化倒退。

我不是危言聳聽,也不是搞分化。面對內地依然火熱的狗肉節,我的動保戰友david終日憂心香港終有一天食狗會合法化。我說他是杞人憂天了。 但近年一而再再而三在香港出現狗皮制品,叫我感覺到「中港融合」的威力。

一年前在大埔富善街街市一家木店曾出售狗皮和貓皮(有人賣自然有人買),500元至1000元就有交易,愛護動物人士嚇得傻了,紛紛舉報,以為可以將「狗皮商人」繩之於法,卻發現原來在香港買賣貓狗皮毛並非犯法。漁護署只檢走了九張貓狗毛皮,卻未有起訴。個多月前在深水埗的地攤又驚見有狗皮出售,檔主更聲言那是北京來的藏獒皮,來自大陸的朋友,售價300元。 後來被投訴後收檔了事。 由於香港法例內,只有未經許可入口貓狗皮毛才屬違法,這些公然售賣貓皮狗皮的事通常都不了了之。 最恐怖是上星期在落馬州邊境區有一民居把一塊極「細緻」的狗皮放在露台晾曬。這塊狗皮清楚看到眼、鼻和鬚,單看相片已令我想吐。不過連售賣都不算犯法,管有就更加是合法行為了。那天我們多翻努力下才最終逼使警方到現場調查,管有者向警方說狗皮是在街上撿回來的,最後案件會如何了結大家心知肚明。
然而,一個社會的人民素質並非完全由法例來維持。最有約束力的是社會的道德規範及其文化。 香港多番出現狗皮,有多少人會真正覺得不安?又多少人認為要徹查這些狗皮的來源?有多少人對有人買賣狗皮感到憤怒?或是有多少人覺得其實是無傷大雅? 有人打趣說,大陸人每年食那麼多狗,狗皮不要浪費,當「周邊產品」,「出口」一些到香港吧。更有人說我堅持要警方徹查是浪費警力,小題大做。
是,我是明知白做也必須要將事件曝光,只想敲敲警號,希望我們懂得儆醒自愛,珍惜幾十年來得來不易的文明,堅守我們的底線。 內地把動物看成是給人吃的,給人用的,我們認同嗎?如果我們稍為讓一小步,一天香港食狗合法化又有何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