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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逆的反對派?」(下)半民主制度下 民主黨派的侷限

「叛逆的反對派?」(下)半民主制度下  民主黨派的侷限

當新近準備成立的青年政黨,強調帶來新氣氛、新的抗爭路線;我們彷彿看到有更大的政治力量,承接上年傘兵組織的聲勢,突破香港政治以往的困局,然而,究竟政治口號、政治議程上的『新』、『革新』,會如何面對幾十年以來既有的局面?

半年前寫過另一篇文章《忠誠的反對派》,時值大陸官員開口表示,希望香港的泛民主派能夠做『忠誠的反對派』。某程度上,『忠誠的反對派』並不只是某某官員今時今日放口風,而是北京政府長年累月對香港民主黨派的企盼。在八九六四前,北京政府以懷柔政策對香港社會,希望塑造開明形象,並且允諾香港能有高度自治。這意味着香港有可能出現反對陣營,既然北京以開明為表子,而共黨的裏子,卻不離權力操控為實,那麼一個忠誠的反對陣營,就合符北京維持開明形象和實質操控的目標。

制度積病 不是單憑『舊去新來』就可解決

而民主黨派,本身希望循諮詢架構、再成為議會民主化下的反對派、再隨着政權民主化而成為執政夥伴,再去到終極執政。當然,這一切都因為八九六四,而成為幻影。從一九八九年喊出『結束一黨專政』的訴求,北京就沒有可能視一個撼動自身政權的反對陣營,當作合作夥伴,自然也沒有甚麼執政的可能。北京在香港的政制安排上,設立的是一個私人提案嚴重受限、不能倒閣、而且功能組別分組的立法機關;配合一個行政主導的特首,而這個特首不能是政黨中人。實際上是全方位地封殺政黨在議會和政府可發揮的角色。

換言之,香港的反對陣營即使獲選為代議士,權力必定受限,在一個半民主議會內,也不能形成多數;而且不只是反對陣營無權組閣,問鼎執政權力,而且支持政府的陣營,也不能成為特首,而到目前為止,保王黨分享權力的方式,都只是與一個北京欽點的非政黨特首提攜,再加上特首組織、三任特首以來仍為官僚作主體的執政內閣。要突破這個對北京有利的架構,不是『舊人退場新人上台』可以解決到的問題。

沒有執政機會 只成為初階的民怨抒發渠道

在當今世上的先進國家,我們經已很難找到一些混合半民主議會、不民主政府的例子(要麼是明明白白的君主專制或一黨專制的國家,要麼就像新加坡那種維持民主政制的表面)。倒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半民主君主制國家,才會有不能執政的政黨、政府向議會空頭問責、政府以外另有終極的權力中心;譬如一戰前的德意志帝國,帝國憲法規定,內閣總理由皇帝任免,向皇帝而不對議會負責,此為官僚內閣制的典型,以及大正民主前的日本明治政體,藩閥向天皇推薦首相,表明不受政黨政治左右。

當然,我無意做詳細的制度分析,譬如比較半民主議會成份,又或者有無倒閣權等細節比較。我希望重點放在概略的歷史觀察,會發現一些很類似的政治運作。這個由鐵血宰相俾斯麥創制的帝國體系,宮廷派系和公職者位處議會之上,毋須為其決定失誤下台,充份地掌握權力;而議會面對政府政策,只能被動接受或嘗試否決,令議會只能成為政府的敵對勢力,議會固之然能傳達選民的不滿,但無法介入政治方案的設計。

在帝國被推翻和一次大戰結束的1918年,社會學家韋伯批評德國過往這種議會和政府制度,認為議會採取的是暗地附和的方式(或許是因為半民主制度的侷限?),擁護宮廷所能接受的政策,使各政黨發展出一種『無為的意志』,社民黨的領導人也無法突破『圈禁的存活』死拖拉活下去。他點出老一輩自由派領導人之所以被俾斯麥體制打敗,是因為政府拒絕給予人民權益,而用實際利益去取得國民的支持,又或煽動民眾對革命搞事的害怕,則取得中產階級的順從。

而置換香港的背景,豈不是親北京派系和官僚系統出身的官員掌握權力,毋須問責?反對陣營陷於被動,議會空間只能傳達不滿,而政權封閉,令再多的理想、主張、政見都沒有實踐的渠道,為市民所見;此消彼長下,政府利用『煽動恐懼』以及『政策派糖』去取得希望繁榮安定的市民的支持,迴避還政於民。今時今日,制度中的空間照舊侷促,新政黨提出新政治口號,回應說要提出新模式,結合制度內外的政治力量,究竟是成功對準制度內的問題,有信心能夠解決,定抑或只是耗用民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