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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比濫權更壞?

甚麼比濫權更壞?

毫無疑問,「我爸是梁特」事件是赤裸裸的濫權行為,若非權貴相逼,哪一個航空公司員工會違反一貫做法,冒險將別人的行李帶入禁區?一旦內藏違禁品甚至武器,行李運送員「水洗都唔清」,隨時惹上官非。

但最令我憤怒的,不是梁振英家庭濫權,更非梁振英否認其事(因為預咗),而是政府為掩飾一人之錯,公然扭曲制度,將此濫權事件歪曲為常規常態,連所謂「特事特辦」都拒絕承認,令行之有效的制度崩潰,威脅公眾安全和利益,亦令機場和航空公司前線員工面臨永無止境的詰問,為何梁振英女兒可享受「代攜行李服務」,其他人卻無法受此禮遇呢?

人當然會犯錯,只要制度完善,將可彌補錯誤,警戒犯事者,再向公眾傳遞清晰的訊息,界線在此,不可逾越!梁氏一家明顯過界,相關部門和機構理應指出他已違規過界,而非按著梁的步履,重劃界線,甚至將界線洗擦掉,強指世間本無界。正正是政府經常指鹿為馬,掩飾錯誤,導致問題越滾越大,市民對政府的不信任越來越嚴重,最終無信不立。

制度的建立絕非易事,訂立規章,任命合適人選執行法規,過程中不時檢討修正,逐步讓公眾了解、尊重和遵從,制度權威方能建立,發揮作用。然而一人濫權,眾人包庇,摧毀艱苦建立的制度權威,造成的禍害比濫權更為嚴重。

很多港人對梁振英深惡痛絕,可恨不少高官背棄良知,公然顛倒黑白維護惡行,早上照鏡,不覺自己面目可憎嗎?

原文刊在 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