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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還是猶太?(聖地之二)

以色列還是猶太?(聖地之二)

N在希伯來大學主修中國研究,畢業之後去了昆明,在那裏住了一年半,甚至還做過半年街頭小販,盡量混進中國人的生活。所以她能說一口相當流利的普通話,懂得使用「微信」,在上頭用很地道的方式和中國人打交道。就和許多以色列年輕人一樣,她喜歡旅行,跑過歐洲、中南美洲,以及亞洲的許多地方(日本除外,因為她認為那一定是個消費高昂的國家)。以色列全民皆兵,男男女女高中一畢業首先當兵,什麼地方都去不了。四面的國家又不友善,從任何地點開車,不到一天就會開到敵鄰。這大概就是他們更想走出去看看的原因,退伍之後,幾乎每個人都會設法出去見識包圍網外的世界。熱愛旅行的N,現在的工作是中文導遊,收入不錯,時間自主,而且她喜歡中國人的坦率(相對於美國遊客而言)。

N也很坦率,說話直接,聽到不太理解又或不太認同的意見,往往本能就問:「你怎麼知道是這樣的」?我喜歡她,並且懷疑她對「中國人很坦率」的看法其實是個誤會。既然她開放、大膽、坦率,所以我也就很直接地問她了:「你覺得以色列究竟是個猶太人的國家,還是屬於全以色列人的國家」?

我以前也常常混淆「以色列人」與「猶太人」的區別,覺得這是兩個同義詞,長大一些,才逐漸意識到這兩者之間那搖晃不定、閃爍模糊的紐帶與斷裂。你看這個國家,國旗上面是「大衛之星」,標準的象徵是「七枝燭台」,旋律悲涼的國歌《希望》一開頭便是「只要在心底,還有一個猶太靈魂在渴望,向前遙望東方,看一眼那古老錫安山」;它如何可能不是一個猶太人的國家?然而,這片土地上那為數眾多的巴勒斯坦人呢?德魯茲人呢?還有那些希臘人、亞美尼亞人、埃及人……,難道生於茲長於茲,甚至還拿着以色列護照的他們就不算是以色列人了嗎?

根據以色列的《獨立宣言》,這個國家的國民應該「不論宗教、種族或性別,所有居民的社會和政治權力完全平等;人人享有宗教、良心、語言、教育和文化的自由」。可是在同一份文件裏頭,它卻又宣佈要:「在猶太人的土地上建立一個猶太人國家。……在它自己國土上,落實猶太民族的民族復興的權利」。我想這大概是一切民族國家,乃至於一切以族群為根的政治社群都會面對的根本矛盾,只不過以色列是個體現這類矛盾的完美樣本罷了。

建國之後,以色列就和別的國家一樣,迅速出現了自己的世俗文化,而那些文化裏頭有許多東西是和傳統猶太文化無關,甚至會遭到正統派否定的,比如說顯眼的同志社群。特拉維夫固然是地中海沿岸有名的同志天堂;就連宗教力量大得讓人窒息的耶路撒冷,也有百分之十一的人口是公開的同性或雙性戀者。N有過男朋友,但她現在和太太住在一起,生活寫意,她說:「最正統的猶太教徒根本不承認我這樣子的人是猶太人」。

像她這類青年,移民第三代,離顛沛歲月久矣,在此出生,唸書,成長,從軍,工作,納稅,參與了整個國家的演變,也被這個不斷演化的國家所改變。她會怎麼看待以色列那有名的《回歸法》呢?根據這條法律,「每位猶太人都有權以移民身份來到這個國家,除非其從事直接反對猶太民族的行動;可能危及公共健康和國家安全」。所以直到今日,世界上還有許多人透過這條法律來到以色列,包括一些中國人──他們聲稱自己是那傳說中的,最後一個拉比死於1850年的河南開封猶太社群的後裔。難道這些從天而降,操着不同語言,有過不一樣生活背景的人,也都能順理成章地成為以色列國民嗎,只是因為他們能夠證明自己身上流着猶太人的血脈。

在今天這個仍在不斷向右翼傾斜的國度,N給自己的政治定位是「溫和左派」,或者「中間偏左」,她說:「我是個猶太人,但我相信以色列是屬於一切以色列人的,包括那些阿拉伯人」。問題在於到底是什麼構成了猶太人的資格。不要忘了,在某些正統派猶太教徒眼中,包括她在內的那百分之十一耶路撒冷居民都算不上是猶太人。

以色列的左派學者桑德(Shlomo Sand)在他那本暢銷名著《虛構的猶太民族》裏頭曾經討論這麼一個案例:1962年,一位曾經在波蘭參加過猶太復國青年運動,在敵後組織游擊隊抗擊納粹,拯救了不少猶太人性命的天主教修士,請求法院給予以色列公民的身份。丹尼爾修士是個猶太人,雖然他不信猶太教,可他同時卻熱烈參與以色列的建立,所以主動放棄了波蘭國籍,並在1958年來到他夢繫魂縈的「故土」。結果最高法院以四比一的判決否定了他的請願,只給了他一張最高許可居住的身份證,上面寫着「民族屬性:不詳」。

1970年,《回歸法》修改,終於給出了一個「猶太人」的完整定義:「凡為一位猶太母親所生,或是皈依猶太教且不屬於另外宗教的一個人,都是猶太人」。也就是說,血緣或者信仰,構成了猶太人身份的雙柱,凡是具備這兩根支柱(或任何其一)者,皆有成為以色列公民的資格。但是以色列的阿拉伯人可不能輕易申請自己住在國外的近親移民,而那些當年被驅離出這片土地的巴勒斯坦人也不具備這種「回歸」權利。於是一個二十世紀種族主義最大受害者所組建的國家,正在奇詭地運行着種族主義的邏輯。

原文刊在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