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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的底線,一步都不能退

新聞自由的底線,一步都不能退

這個春天,香港的新聞界再一次過得不太平安 – 明報執行總編姜國元(安裕)於明報刊登巴拿馬文件的消息後,即突然被辭退,令人再一次憂慮香港新聞編採,到底尚餘自由幾許;而不少人也形容這是香港新聞界的寒冬;不過事實上,近二十年來,香港的新聞界面對一次又一次的「寒冬」 - 名咀相繼被封咪、劉進圖遇襲、報導七警打人案的編輯被降職、書商離奇以自己方式離境到中國、到今天的安裕事件 - 還有政府漸漸以「吹水會」甚至「博客」取代記招發佈消息,以及查冊需申報目的等等等等。新聞界的寒冬,一個比一個嚴峻。

聯合國將每年的5月3日訂為世界新聞自由日 (World Press Freedom Day),目的是希望提升民眾對新聞自由的關注和意識。新聞自由,正正就是表達自由的展現;不論是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仰或《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六條,都訂明每一個人均享有表達自由,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亦包括語言、文字、出版、藝術或自己選擇的形式等去進行;新聞自由,既是記者和編輯享有的傳遞消息的自由,亦是民眾享有的接受和尋求消息和思想的自由;因此,捍衛新聞自由,其實與每一個人均息息相關。

只是,不少國家政府,似乎均對新聞自由視為洪水猛獸,而以粗暴的方式紺制;例如在埃及,攝影記者Shawkan就因拍下埃及政府粗暴對待和平示威者的一幕而被拘禁,至今已被扣留超過兩年,被控告一連串罪名,更要面對不公平的審訊。而亞洲地區的泰國,雜誌編輯Somyot Prueksakasemsuk就因刊出兩篇被認為是侮辱泰國皇室的文章而被判囚10年;「2016漫畫和平獎」(2016 Cartooning for Peace Award)得主,馬來西亞漫畫家Zunar以嬉笑怒罵的漫畫表達對政府的不滿,卻多次遭到馬來西亞政府以《煽動罪(Sedition Act)》起訴,更是馬來西亞史上以此罪名遭起訴最多次的人,現時他仍在等候判決,可能被判處長達43年有期徒刑。中國著名傳媒工作者高瑜,亦因報導真相而多次被中國當局控以「洩露國家機密罪」而遭控告和判刑;最近的一次是在去年4月,71歲的她被判7年徒刑。

縱然面對日益嚴峻的壓力,不少新聞工作者仍然選擇堅守崗位,報導真相;世界各地的記者如是,香港也如是。今天傍晚,人權新聞獎將會舉辦第20屆頒獎典禮 – 人權新聞獎自1996年起開始,由香港記者協會、香港外國記者會以及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聯合舉辦,希望能鼓勵更多的新聞工作者報導人權相關的新聞;20年來亦樂見不少新聞工作者無懼壓力和種種的難關,而作出出色的新聞報導,深入揭示社會的不公以及箇中的真相。

也許有人會說,與其他國家相比,香港新聞自由不算最壞 – 然而,當新聞和表達自由明明白白地受到侵害都仍然沉默,難道真的要待勇敢道出真相者成了少數,尤如中國、埃及等地的記者般容易受到政權的肆意打壓拘捕的時候,才能去捍衛?新聞自由的底線,應當一步都不能退 – 在這個新聞自由愈來愈「寒」的世代,我們應當一同捍衛新聞自由,支持報導真相的記者和仍然容許真相獲得報導的媒體;亦讓每一個人,都能繼續行使其表達自由 – 包括獲得真確資訊的自由。

延伸閱讀
人權新聞獎網頁
國際特赦組織:Egyptian photojournalist at risk of death penalty
國際特赦組織:著名記者高瑜被中國荒謬重判 嚴重打撃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