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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士院舍規劃和回歸社區的可能性

殘疾人士院舍規劃和回歸社區的可能性

撰文:盧浩元 (註冊社工)

院舍輪候一直是社會重要的議題,有長期照顧需要的長者和殘疾人士,在欠缺充足社區照顧服務,他們往往只能選擇院舍作為出路。可是由於院舍不足,長者和殘疾人士需要經年累月地輪候基本的護理服務,這些家庭面對極大的照顧壓力,生活質素面對極大挑戰。事實上,一個社會的質素,其實要看我們有多願意照顧有需要的人,今天香港的經濟的確十分先進,可是對有需要的人的支援,卻有極大改善空間。

院舍的不足和規劃情況

根據社會福利署資料,截至2016年3月底,各類殘疾人士資助院舍輪候隊伍有逾9,691人,輪候時間平均需要7-8年,其中嚴重智障人士院舍部份地區更需要輪候近15年,即現時仍然在處理2000年開始輪候的個案。以嚴重及中度智障人士院舍為例,相關數據的附表一及二可以見到,過去多年來院舍的規劃,遠遠追不上需求的增加,致使輪候人數及年期不斷上升。同時,分析過去多年的財政預算案,政府在院舍規劃更是「大走數」,從附表三及四可以見到政府過去多年「答應」新增的院舍名額,其實往往有超過百份之四十未能做到,累計多年未能完成的服務名額接近240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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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殘疾人士院舍宿位的成本每年約需十七萬元,如果我們社會和政府有願景,希望讓現時的輪候隊伍縮減一半,每年所需的額外開支只是約八億元。今天我們見到極多的大型基建,動輒使用數百億元,甚至有項目單計超支已過百億,我們的社會絕不是欠缺資源,去做好對最有需要的人的基本護理服務,只是政府藍圖的優先次序問題。

反對「堡壘式」院舍,以「家居式」社區院舍取代

在院舍供應極度不足下,政府近年以大型殘疾人士院舍作回應,政府正籌備將小欖醫院改建成一所超大型綜合殘疾人士院舍,可容納1,150位服務使用者;而於觀塘前啟能庇護工場也正籌備改建為300宿位的院舍。相信沒有很多人會樂意入住院舍,基於院舍管理效益,殘疾人士面對日復日、年復年的固定作息時間表,欠缺社區生活及選擇,實是無法有高生活質素可言,在這些大型院舍將更限制了殘疾人士的生活質素和權利。

《殘疾人權利公約》第十九條指出,「本公約締約國確認所有殘疾人享有在社區中生活的平等權利以及與其他人同等的選擇,並應當採取有效和適當的措施,以便利殘疾人充分享有這項權利以及充分融入和參與社區」。筆者認為是有必要大幅增加護理服務的供應,惟不應以違反人權的角度,興建與社區隔絕、與尊重自主生活背道而馳的「堡壘式」、「監獄式」院舍。要求規劃及增加院舍,卻反對大型院舍,並不是自相矛盾,筆者希望帶出其他服務思維,同時能保障殘疾人權利及照顧需要。

美國、加拿大及多個歐洲地區早於1970年代提倡去院舍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並以社區照顧為重心,盡量讓殘疾人士居於自己家中與家人同住,有較多照顧需要的殘疾人士才入住院舍。外國院舍的經驗,是以小型的社區院舍為藍本,盡量貼近家居的安排,提供護理服務同時可讓殘疾人士自主生活。每個小型家舍可有6-8位殘疾成員,數個家舍會設醫療及護理人員團隊,並有社工及個案管理員協助殘疾成員。家居式院舍是意識形態的改變,從殘疾人士作為被動的服務使用者,改變為他們能夠自主決策生活方式,捍衛他們的平等權利,以社會模式(social model)改善現環境障礙及尊重殘疾人作為主體,取代醫療模式(medical model)的外在專家主導。

事實上,香港並非沒有此等小型家居式院舍,不同非政府機構有個別運作小型家舍,但由於並不是政府政策,未能廣泛推廣。同時,政府與外國趨勢背道而馳,推行大型院舍,實是令人失望。未來數年,公共房屋的落實逐步回升,筆者倡議提取百份之一至百份之二的公屋單位,改裝成為殘疾人士小型院舍,這做法不單可以大幅增加院舍供應,更可確立於社區生活和尊重人權的信念。我必須強調,我明白公共房屋的供應同樣緊張,但對於有長期護理需要的殘疾人士,他們面對的生活困難和等候照顧服務的需要,同樣需要社會正視。從附表五可看到,若提取百份一公屋單位改建為院舍,未來四年只需動用約600個公屋單位,已可提供超過2400個宿位,已可大幅減輕現時的輪候情況,同時保障殘疾人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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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現時社會上對照顧者的支授服務不足,往往令到照顧者需要不眠不休地持續照顧殘疾的家人。在長期欠缺休息及支援的狀況下,照顧者在壓力臨界點下竭力生活,只是不知何時會「爆煲」而已。近年,有不少殘疾人士家庭,因照顧壓力過大及欠缺社區支援,出現不同自殺、意外等的悲劇。這些悲劇實在一宗也太多,改善支援政策及服務實是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