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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乜事周浩鼎反對同性婚姻?

今日我們所談的事情,這不能算是一單新聞,或者尚未成為新聞的事件。嚴格上來說,這只是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的一份網絡文宣。本來,周浩鼎現時只是一個區議員,他的網絡文宣,並無什麼值得關注的地方。然而,坊間一直盛傳,民建聯一直有意栽培周浩鼎,先是讓他參加早前的立法會新界東補選,今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又會安排他代表民建聯,角逐俗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周浩鼎這時開動網絡文宣,便顯得有點耐人尋味了。

那麼,究竟那份網絡文宣有何特別呢?那便是周浩鼎在facebook表態,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周浩鼎表示,同性戀的性傾向必須尊重,不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將會帶來理論問題,破壞一男一女婚姻制度,衝擊固有家庭價值,影響下一代福祉,所以需要反對。此post一出,立即惹來了網上罵戰,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和反對者各執一詞,吵得不可開交。

我們無意猜測,周浩鼎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原因,跟他的天主教宗教信仰有無關係。畢竟,單純從周浩鼎的文宣內容而言,他是在用所謂的「世俗理由」,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然而,他所提出的所謂「世俗理由」,顯然是站不站得住腳的。例如:香港容許同性婚姻後,異性婚姻還是可以如常結合,為何會「破壞一男一女婚姻制度」?

又例如所謂「固有家庭價值」,是否不理好醜都需捍衛?香港以前曾容許一夫多妻制,一夫多妻也曾經是「固有家庭價值」,為何又可以修例改變?又例如所謂「影響下一代福祉」,異性配偶的離婚,也會「影響下一代福祉」,他又會否求政府立法,禁止夫婦離婚?

更重要的是,周浩鼎作為一個律師,他理應知道所謂「同性婚姻合法化」一說,這說法本身並不準確。同性戀者私下舉辦結婚儀式,將另一位同性戀者視作終生伴侶,本來便不是「非法」,「合法化」一詞從何說起?嚴格上來說,同性戀者是在爭取政府承認同性婚姻,即是他們的終生伴侶能跟異性戀者的一樣,能被政府視作法定配偶。同性戀者的配偶不被政府承認,代表着他們得不到異性戀者配偶一樣的法律保障,周浩鼎那句「同性戀的性傾向必須尊重」從何說起?

當然,相比起周浩鼎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理由牽強,他為何在此時刻表態,更是一個值得思考的課題。現時,港府明明連《性傾向歧視條例》都未展開過進行諮詢,更不要說正式立法,所謂「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究竟從何談起?可以預料,周浩鼎這次忽然表態,應該是為了將來角逐「超區」而製作的。我們亦有理由相信,周浩鼎高調反對同性婚姻,乃是志在拉攏性觀念相對保守的選民,以及教會人士的支持。

根據政府數字顯示,香港的基督徒數目達67萬,當中不少基督教會,則一直主張同性戀是「罪」。另一方面,大部分泛民主派組織,都是支持同性戀平權的。在此情況下,周浩鼎如果高調反對同性婚姻,便有機會贏得立場相近的教徒支持,從而增加他在「超區」中的勝算。

令人憂慮的是,周浩鼎作為民建聯副主席,他高調反對同性婚姻,究竟是他的個人立場?還是整個民建聯的立場?另一方面,如果周浩鼎今次打反同牌取得甜頭,這會否使到其他建制派爭相仿效?當大部分建制派在同性戀平權問題的取態,均是傾向保守之時,他們又會否對政府構成壓力,使得政府將來不敢開展《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工作?由此可見,周浩鼎玩起反同牌,對香港的同性戀者來說,便不是什麼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