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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確認書」談危機管理

萬萬想不到為2016年立法會選舉揭開序幕的前奏曲是「港獨」。議題本來沉澱了一段時間,卻因參選人資格再次被搬入鎂光燈之下。一份確認書,簽署與否又是向選民發出的政治信號,又關乎參選人的候選資格,因此參選人都不敢輕舉妄動,正力尋突圍的出路。

有人認為,參選人在簽署聲明承諾擁護《基本法》之上,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參選人再簽署確認《基本法》特定條文是畫蛇添足,政治目的路人皆知。無可否認,中央及港府為了避免港獨勢力進入立法會,以確認書篩選參選人,是與「8・31決定」精神如出一轍的政治審查。正如劉兆佳在無線節目《講清講楚》上表示,即使此舉帶來社會反發,但「長痛不如短痛」,防止港獨勢力在立法會內出現是首要考慮。

但問題出現了:確認書是否確保了香港只會短痛,不會長痛?

一直以來,港獨缺乏廣大群眾的支持。舉其犖犖大者,有下述兩端。一,民眾普遍覺得香港情況未惡化到要摒棄一國兩制的階段;二,在政治現實上,港獨的可能性不具說服力。於是我們要問,究竟中央和港府為何不惜挑起爭議,必須打壓港獨意識?

筆者認為,這無非是中央和港府過度執著「危機管理」和「政治正確」之故所致。

「8・31決定」和確認書所反映的,是中央和港府力圖以法律和行政手段控制政治上的變數,減少不確定性。然而,香港有別於中國,網絡空間開放,言論自由得到保障,任何政治議題必然會進入公共領域。過度執著處理已知的危機,往往會觸發社會上未知的危機。以中國的方式處理政治問題,忽略社會危機管理,似乎是香港管治問題之根源所在。例如中央務求以「8・31決定」確保所選出的特首是「愛國愛港」,卻引發了雨傘運動,間接衍生了激進本土主義。在任何相對開放的政治體系,要完全泯滅政治之不確定性是沒有可能的;相反,如斯的不確定性更是可欲,是發展民主之前提。尤其在政府失信之情況下,一方面的控制必然會導致另一方面的失控。確認書旨在減少港獨勢力在立法會內出現的不確定性,卻增加了司法覆核衝擊之風險、助長港獨進一步紮根之不確定性。所謂「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中央和港府不遺餘力打擊少數港獨派,即使大部分港人未必支持港獨(甚至反對港獨),但他們眼見當前之壓迫,絕無可能選擇站立在高牆之列。中央和港府再繼續一廂情願的政治危機管理,必定會惹來社會進一步之反撲,產生更多不確定的政治亂象。

或許有人會問,在國家的立場上,防範港獨抬頭是天經地義,這樣的政治操作有何不妥?這將帶領我們思考第二個問題:統治者應如何處理「政治正確」之主張。

本文無意就「政治正確」之內涵進行分析,但在中央和港府圍護一國兩制之立場上,對抗港獨無疑是政治正確。但現實政治中,立場並非為行動背書的唯一準則。記得雨傘運動剛完結,港獨勢力方興未艾之際,特首梁振英在立法會宣讀施政報告,點名批評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及其《香港民族論》一書。事件隨即成為培養港獨和自決之土壤,令社會關注和探討香港未來的另一種可能。忽視當前的政治氛圍,高舉所謂的「政治正確」,不但未必蠃得掌聲,更可能把事情發展推向另一極。既然政治著重政府和人民之間的互動,政府就必須按照人民之情緒而作出適當的調整,避免激起爭端,引致施政困難甚至失效。從近日觀察所得,確認書不但無法阻止主張自決或港獨的參選人成為候選人,更有可能增加部分人對《基本法》之不信任,無助解決當前自決和港獨思潮落地生根的問題。如此多餘之「政治正確」主張,是精明還是自討苦吃,一目瞭然。

正如美國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所言,世界上有「已知的已知」、「已知的未知」和「不知的不知」。危機管理就是平衡當中的不確定性,以圖減少系統之動搖。作為管理政治系統的執行者,政府必須學會衡量政策的政治後果,而非一味力陳自身的主張,以家長性手段將其思忖加諸於社會。以「確認書」硬碰自決和港獨,結果如何,將會在選舉中無所遁形。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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