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私利不能凌駕公義

多年前張文光在教協理事會透露中共或許重發回鄉證給他,與理事們商討應否接受,我第一句就說:「若不同時發回給司徒華,當然拒絕接受!」這是基本原則問題,不與邪惡國度合作,更不被小恩小惠收買,最重要的是私利不能凌駕公義的大原則。

我為什麼記起這件事?因為眼見最近梁振英政府剝奪六名本土派人士參選權,其他獲確認候選人身份的泛民人士,沒行應有之義,沒有大力反對選舉主任非法的粗暴篩選行為,除了發發聲明、譴責一番後,便繼續發力各自攪自己的選舉工程,稱「杯葛選舉,不如勁選」,完全忘記了這個選舉其實已是非法進行中。更駝鳥式的不理在司法覆核或選舉呈請成功後的選舉變無效的極大可能?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已明確指出「港府做法等同以官員取代法官,判定部份參選人發假誓取消其參選資格,令公義不彰,對香港法治造成極之深遠的壞影響。」我們還跟這個不公義的政府合作?爭取立法會的議席真的較捍衛公義更重要?

泛民人士當然又會搬出「不能失掉立會三分之一的否決權」這說法來把自己繼續參與選舉奪取議席的行為合理化。其實這正正是犬儒學派的遮羞布,也押上了香港的前途、逼自己走進死胡同。這些年來,三分之一的否決權替港人爭取了什麼?政府提上立會的暴政(如大白象、東北撥款等)一樣通過,而拉倒惡法(包括網絡23條、醫委會改革)的只須數人,何須三分之一?大家恐懼的23條立法、篡改議事規則等,奪得三分之一的議席又真的可以阻止中共和特區政府狼狽為奸下的卑劣加粗暴手法嗎?若然政府一意孤行,反抗的已不是三分之一的議員,而是全港愛民主、堅拒赤化的市民。力量將回歸街頭!

都知道中共無所不用其極要操控香港,打壓港人、剝奪港人自由人權的行徑一浪接一浪;都說港人要團結一致,才能有所作為。但看著泛民的各自考量、各自為政的局面,「團結一致」只是口號式的自慰,已被市民看穿了,只要看看每區的參選名單,說到底也只是「自相殘殺」的血淋淋局面。

年輕人尤其憤怒,也難怪「港獨」思維崛起,追隨者漸多。說得當然美:「黎明最終會來臨,港獨最終會發生」,但是怎樣「獨」、如何「獨」、誰來「獨」、何時「獨」?一大堆須要解決的問題、一連串為「執政」必須做的準備,都未見完整部署。年輕人有夢,正是社會進步的催化劑;有夢要實現,就須要付諸行動,喊完口號,和平散去,又跟泛民何別之有?

要看清楚,中共帶頭踐踏《基本法》,港府明目張膽違反《基本法》,這一回的公然非法進行立法會選舉,我們居然不共力推翻整場選舉,還任人閹割?讓港府得逞,以後必然陸續有來,一點一滴的把我們的人權和自由完全剝奪。今天可以是梁天琦,明天便是楊岳橋。筆者認為,全港市民必須站出來,發出怒吼:其一,要求選管會撤回否決梁天琦等六位參選者選舉權的決定,讓立法會選舉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進行;其二,要求選管會向公眾道歉,並保證以後不再越俎代庖,擅作法官褫奪參選人的參選資格。

我相信群眾的力量、也相信泛民會痛定思痛、更相信正義必戰勝邪惡,大家出來表態吧!

原文刊蘋果日報(9/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