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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笑以外:呂斌的夢想被裁判偷走了嗎?拳擊計分方法簡介

來自浙江的呂斌在奧運男子拳擊49公斤級十六強不敵肯雅籍老將Peter Mungai Warui。三回合激戰後呂斌顯得信心十足,但拳證最後卻拳起了Warui的右手,示意後者勝出。呂斌一臉錯愕,不幸成為網民恥笑對象。賽後呂斌在微博指「裁判偷走了我的夢想」。

那到底呂斌的指控是否合理呢?

首先要解釋一下今屆奧運拳擊比賽的計分方法。簡單來說,就是棄用過去幾屆,以累積擊中對手次數的計分法,而改為和職業比賽差不多的計算方法。賽事有五位裁判,電腦會隨機選用其中三位的分數。在每一個回合,裁判都會基於以下五個因素去決定誰勝出該回合:1.具質素且擊中目標的次數、2. 對賽事的控制、3. 競爭性、4. 技術和戰術上的優勢、5. 犯規。對拳擊沒有認識的讀者可能也會立刻發現,除了第1和第5項算是可以客觀評核的標準外,其他三項其實都是主觀判斷。

沒有錯,評分就是主觀的!所以拳擊裁判的英文名是judge,他們就是要用主觀的眼光去判斷勝輸。如果拳手險勝該回合(close round),勝方得十分,負方有九分。 如果拳手是能控制賽事且明顯勝出(Clear winner with dominance),勝方得十分,負方有八分。10比7的比分只會出現在一面倒(Total dominance)的回合,而10比6則在完全「冇得打」(Overmatched)的情況才會出現。當然,如果真是「冇得打」,拳證多數已經主動終結了比賽。

一般來說,10比9是最常見到的分數。如果裁判認為難分勝負,則可以判和局,即10比10。三回合之後,每位裁判所給的分數會各自累積起來。在呂斌這一場賽事中,兩位裁判判Warui以29比28勝出;另一位裁判則判呂斌以29比28勝出。於是Warui以split decision晉級。三位裁判的分別在於對第一回合的取態。根據即場的電視畫面(香港觀眾可以到無線mytv super重溫),在這個回合,兩位裁判判Warui勝10比9,另一位則判呂斌勝10比9。

次回合幾乎沒有懸念。無論是三位裁判還是無線的專業評述員,還是門外漢如我,都認為優勢在Warui一方。所以10比9的勝方是Warui是難以爭議的。到第三回合,三位裁判一致判呂斌勝10比9。但據報呂斌的教練認為呂斌在這回合應勝10比8,主因是在比賽快要結束之際,呂斌一輪猛攻令拳證暫停比賽,給予Warui八秒回過神來。

問題是,雖然拳證暫停了比賽,但呂斌不但沒有擊倒Warui,也沒有重創對手。由於在這番攻勢前,呂斌和Warui在最後一回合也是打得相當接近,視之為close round也算合理。

所以最大的爭議就是第一回合。無線評述員和我這個門外漢都認為呂斌優勢較明顯。如果判10比10,我覺得還說得通,但要判Warui勝出,則真的有點難度。那兩位判Warui勝的裁判為甚麼判呂斌輸了該回合?這真是頗令人費解。

奧運拳擊一向黑幕重重,多年前業餘拳擊引入以累積擊中對手次數為本的計分方法,就是希望觀眾能重拾對賽事公平性的信心。但近年主管機關AIBA又決定將賽事的計分方法變成與職業賽一樣以主觀判斷為主的方法。而在上星期,AIBA亦被西方媒體指在奧運外圍賽中有操控賽果和裁判之嫌。在這背景下,更易令人同情呂斌。

那到底他的夢想是被裁判偷走了嗎?答案應該是「是」,同時也是「不是」。「是」,因為第一回合確是很難判Warui勝出。「不是」,是因為計分方法明擺著是主觀的。在三回合制下,只要裁判對一些細節的角度和觀點不一,或者裁判受了現場氣氛的些少影響,就足以改變勝負。在這種制計分方法下,拳手如不能清脆俐落地在三個回合都有明顯優勢,就注定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