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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 論「非常()德」是怎樣煉成的

圖:莫乃光

文:龍子維(影子長策會成員、「非常()德」活動成員)

在香港,想煉就成一個具創意的公共空間活用實驗,尤其是牽涉到馬路的使用,就必須具有「出埃及記」般形容的種種試煉和勇氣。

活動,就需要在政府預定的場地和公園裡搞;馬路,就必須讓車輛暢通無阻地行駛。這是城市的潛規則,也是磨滅創意的共識。

這種共識帶來的,是凌晨才可以出發的馬拉松,偷偷摸摸地佔用車輛最少的路段和時間;來來去去的,都是最大型的(地產)機構、旅發局、區議會,除了比賽,還有區節,少不了各式各樣由marquee世界組成的嘉年華。

不是說這樣的活動不好,而是只有這類的活動,香港這城市永遠不能孕育改變社會的勇氣與創意。

於是,有「非常()德」的出現。

第一種的不同,是活動的組織者,與合作伙伴之間的關係。

「非常()德」策劃者之一的關昕暐,把「非常香港」的一套引入活動之中,強調的就是,即使你無人無錢無權勢,只要你有創意有橋,你就有資格佔用一個地方,舉辦活動,做你力所能及的事;而組織者的身份,是輔助、是協作、是同行。

這個意念,本身就「非常香港」。

第二種的不同,是活動的組織者,與政府之間的關係。

「非常()德」非常希望打破活動組織者的被動局面。第一,打破活動的策劃與協調必須由政府全權操控的規則,民間組織亦可發起具規模的標誌性活動;第二,改變香港社會對舉辦活動安全系數的成見,容讓更多具創意的活動形式在香港生根。

由健康空氣行動、行德與拓展公共空間組成的團隊,自七月初便陸續捲動400多名的協助者,在與政府各部門磋商解決技術問題後,便開放空間讓市民自行申請使用。為貫徹民間主導及官商民協作的理念,「非常()德」有別於一般大型街道封閉活動,全程由民間主動策劃。我們聘請了交通規劃顧問團隊,為整條1.4公里長的德輔道中(摩利臣街至畢打街)轉化為行人及電車專區的交通改劃方案作全面的專業研究,而運輸署亦不反對有關改劃安排,證明有關方案在技術安排上確實可行。

「非常()德」本身並非由政府部門牽頭的活動,我們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透過一日的活動,讓大眾得以看到,德輔道中作為一個行人與電車共享的公共空間,可以演化出多元創新的運用模式。不過,這也讓我們的團隊在商討的過程中吃盡苦頭,即便我們聘請了優秀的交通規劃顧問團隊,亦得到電車公司及巴士公司的支持,街道牽涉到的部分商舖及排檔,甚至張貼了代表支持我們的活動海報,到了牌照審批的最後一刻,活動舉行前的兩個星期,才收到來自警方交通總部的強烈反對,認為需把行人與電車分隔的雪糕筒,轉換成掘路工程使用的水馬,而且與電車軌相隔的距離也必須由一米,擴闊成兩米。

先不論有關改動會把原先已經不多的空間(一邊馬路只有最多六米闊,有些更只有四米)壓縮成一個個的「豬欄」,讓人最氣憤的,是有關部門代表,在八月兩次的商討會面中一直在場,完全沒有表達過任何反對的意見。連電車公司的行車技術代表亦未有異議的安排,就在極高的「安全」系數考慮之下泡湯。

沒有人否定「安全」的重要性。不過,香港公共空間的「安全系數」有多高,一直為民間所共識。由「不准公園」水池的欄杆與不准寫生的限制、到海濱需要有指定釣魚區和遊客區、以至馬路只能由大型團體攪「一次性」嘉年華式活動,「安全」二字已經不是人命關天,而是限制活動形式、扼殺民間創意、窒礙公民社會發展的托詞。

最根本的問題,是民間申請活動,能不能不用事事必搞一堆堆的牌照?搞民間墟市的,是否可以使用公共籃球場、廢棄的學校、未有指定發展用途的建築物(例如中環街市及聯和墟舊街市)?公共屋邨是否可以劃定某些地段讓民間團體擺地攤(尤其是因領展逼遷而沒有公共街市的地方),以提供當區居民所需?由康文署負責管理的公園,是否可以在假日劃定某些地段,讓社區的團體或單位可以協同管理,自發舉辦更有創意更具自由度的活動,突破「不准公園」的框框?政府或民政署是否可以設立相關的統籌單位,協調民間團體的申請,與政府各部門商討可使用的地段?

以上各種想像要變成現實,依賴政府部門單方面改變政策,猶如等待果陀;能夠真正推動改變的,只能依靠民間社會的同仁各自努力,用創意、毅力與意志突破官僚框框,推動真正的官商民變革。由0到200米,「非常()德」首次破天荒爭取到德輔道中部分路段的全面開放,雖然尚未去到彼岸的紅海,但絕對是「自己空間自己創」的典型範例,我期望有更多有心有力之士,可以參考我們的經驗,突破現時舉辦活動的種種限制,創造更多「非常(玩)德」、「非常(用)德」與「非常(睇)德」的公共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