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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應開放培訓活動予所有註冊教師參與

社會一直都對教師的專業質素有所要求,而政府也一直聯同院校、非政府組織及不同範疇的專家為教師舉辦不同類型的培訓活動,由數小時的講座、研討會,至5星期的「全日整段時間給假制(Full-time Block Release)」的課程也有。

現時大部分的培訓活動都由教育局資助,參加的教師都可免費參與。其中報讀「全日整段時間給假制」課程的教師,其學校亦可獲撥款聘用代課教師,讓參與課程的教師可以暫時放下學校繁忙的工作,安心進修。政府在這方面的支持,是值得肯定的。

這些由教育局舉辦或資助的培訓活動,目標都是現時在校有教席的教師,他們可以通過教育局的「培訓行事曆」得悉各項培訓活動的資訊,以及可以經由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參加大部分的相關活動,並由校長批核申請。

然而近年由於適齡入學的學生數目持續下降,不少學校因為收生不足而「縮班」、甚至「殺校」,不少教師因此失去教席,需要暫時離開教學前線。當他們離開了學校,意味着他們不能夠再透過「教育局電子化入門網站」獲得報名資格參加在「培訓行事曆」內載有的培訓活動。他們當中很多仍然對教學工作抱有熱誠,只是暫時未能在校執教,但他們仍希望持續更新對教育工作的知識,可是在現行制度下,當他們離開了學校,便不能再參加上述的培訓活動。

這是對他們不公道的。

他們大都跟在校的教師一樣,是根據《教育條例》下註冊的合資格教師,只是因為不同的原因而暫時未能覓得教席或需要暫時離開教學前線。政府不應該因為他們未有在學校工作而剝奪他們可以參加培訓的機會,反而應該向他們開放報名,讓他們可以持續更新教育知識,更好地準備重新投入教育工作的一天。

對政府來說,接受這些教師參加培訓,並不會在財政上有太大的額外承擔,尤其是一些大型的講座及研討會;反之,讓他們參與培訓,卻可令社會儲備好一批富經驗的教師,他們可以隨時重投教學,這對教育發展肯定有益。

當然,在有效運用資源的角度看,讓在職教師可獲得優先權參與各項培訓活動,是無可厚非的,但當局也應同時考慮讓非在職的教師參與(例如可讓他們以候補的身分參與),既可滿足在職教師的培訓需要,也可讓非在職教師有持續進修的機會,更可使資源充分運用,是多贏之策。

前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即今「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在2009年發表的《教師持續專業發展第三份報告》曾說:「我們希望能夠為教師提供一個推動及支援教師持續發展的架構,使他們能夠成為積極、善於協作及樂於反思的學習者,並且對其所屬的學習社群及學習專業作出貢獻,使教師持續專業發展的文化穩固地植根在學校以至整個教學專業中。」我相信不只在校教師,非在校的教師也應有同樣的機會持續參與培訓,他們既是按例註冊的教師,教育局也應一視同仁,使他們可以參加培訓,並為他們再可以投入教學作好準備,也能為社會儲備良師,面對未來的教育挑戰。

本文刊於明報觀點版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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